-2-南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三、预警和预防机制四、应急响应五、后期处理六、保障措施七、地震戒备八、附则九、附录十、附件-3-南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地震应急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必须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好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县政府是处置我县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请求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和支持;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调行动。1.3编制依据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县处置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4-件的应急活动。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2.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县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地震工作的副主任和县武装部、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民政局、县科技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工业发展、建设、交通、财政、公安、卫生、教育、水利、国土资源、环保、商务、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安监、供销、电信、邮政、保险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2.1.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组织协调县武装部和县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2.1.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5-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报警组织协调宣布解除紧急应急措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县防震救灾指挥部启动本级预案宣布震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报警县人民政府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县新闻外事任务部门县交通部门武警中队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商务部门县财政·民政部门县卫生·药监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建设·城管部门县国土水利环保部门县工业发展·通信部门县民政部门县保险部门县防震减灾部门宣布震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报警组织协调结束善后处理宣布灾区应急期结束和解除紧急应急措施做好宣传报道,涉外事务等保证交通畅通等抢救人员,工程抢险等保证粮食物资供应等设置避难场所,发放救济物资,筹集应急资金等做好卫生防疫,抢救伤员等维护社会安定,防止火灾等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恢复等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消防污染环境等保证电力供应,通信畅通等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赔对地震灾情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任,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灾信息、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组。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并督促落实有关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2.2组织体系框架地震灾情发生-6-图1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图人员搜索震情跟踪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灾害调查-7-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测与报告县辖区内的地震监测站与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共同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由湖南省地震台网中心对我县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受、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3.2预警预防行动当我县被益阳市人民政府通知为地震重点危险区后,县人民政府应及时部署防震工作,并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及时部署防震工作。县防震减灾行政部门协助上级防震减灾部门开展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预测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做好防震减灾准备。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县防震减灾部门会同市防震减灾部门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预测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宣布预测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县人民政府和预测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与上级防震减灾部门共同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情况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通知并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3.4预警级别及发布地震预警级别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分别为“地-8-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即“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地震临时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地震短、中期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当我县被省人民政府宣布为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后,县人民政府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地震预防措施。按照预报的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在临震应急期间,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一般地震灾害(Ⅳ级)、较大地震灾害(Ⅲ级)、重大地震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I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发布各色预警,则启动相关颜色应急预案。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程序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一般地震灾害,是指南县行政区域内发生4.5级地震,造成人员受伤,部分房屋轻度破坏的地震。较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4.6-4.9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地震。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5.0-6.0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10-100人,经济损失重大的地震。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6.0级以上的地震,造成人员死亡100人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县国内生-9-市人民政府、省.市防震减灾部门县人民政府由县防震减灾监测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地震报告报告报告省政府,建议启动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报告省政府,建议启动省地震应急预案报告市政府,建议启动益阳地震预案启动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启动南县地震应急预案Ⅳ级响应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地震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根据地震灾害的程序实行分级响应。应对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地震灾害,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响应。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应对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较大地震以上灾害,建议市、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协助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应急响应分级见图3。图3地震应急响应分析示意图在国务院抗震减灾指挥部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国务院抗震减灾指挥部和指导下,湖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在益阳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益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县抗震减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10-4.1.3Ⅳ响应县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县人民政府和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一)县防震减灾部门应协助上级防震减灾部门及时确定震情、灾情,并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和应急工作建议。(二)县人民政府根据震情、灾情,立即启动本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急需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质的要求,报告市政府直至省政府,抄送县直有关部门,取得省政府和市政府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三)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召集县直有关单位通报震情、灾情,部署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紧急救援。(四)县人民政府做好震区社会安定工作。4.1.4Ⅲ级响应县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防震减灾部门,建议立即启动益阳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县政府立即启动本级地震灾害和应急预案,并启动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并组织当地医疗部门抢救伤员,组-11-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县防震减灾部门履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派出联络员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由县政府领导主持召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人员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区的需求,决定和处理下列事项。第一,协调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加强参加抢险救灾。第二,调派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第三,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运送、物质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第四,组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对灾区开展紧急支援。第五,视情况,建议县政府请示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国务院请求国际社会提供援助。第六,视情况,建议县政府报市政府,实施紧急措施包括交通管制等。4.1.5Ⅱ级响应县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工作县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益阳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到-12-市防震减灾部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省政府,并抄送省防震减灾部门,启动本级地震应急预案和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地震应急工作同4.1.3、4.1.4。4.1.6Ⅰ级响应县人民政府根据县防震减灾部门的震情报告,上报益阳市政府、湖南省政府并报国务院救灾指挥部;建议国务院启动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共同参与组织协调。有关地震应急工作同4.1.3,4.1.4,4.1.5。4.2信息共享和处理4.2.1震情速报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ML≥2.0级地震时,承担速报任务的测震站应该在15分钟内报告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由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在20分钟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精确测定。地震速报参数的内容及精度要求按《全国地震速报规定》执行。4.2.2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是指地震系统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的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下:-13-震区县防震减灾部门负责启动当地的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灾信息。到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汇总上报市防震减灾部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上报省防震减灾部门。县防震减灾部门、地震监测台要做到有无灾情都要速报,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县防震减灾部门的电话、传真号码、指定电子邮箱见附见2,地震灾情速报传真的格式见附件3。4.2.3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灾情速报的处理县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防震减灾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的地震灾害情况可以越级报告。县民政、公安、安全监管、交通、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防震减灾部门。县防震减灾部门负责人尽快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