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宁县榆林子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草案)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二、组织机构三、基本思路四、绩效工资范围五、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六、医院核算单位第二章医生个人绩效核算办法、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二、医技科室人员核算办法三、临床科室人员核算办法四、手术麻醉科核算办法第三章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体系1、医疗、护理质量和效率2、治理效能3、服务质量4、医德医风第四章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第五章附则2第一章总则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区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医院经济治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治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现“三个衡量”的原则:1、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2、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治理责任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3、以“工作量和效率、治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治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二、组织机构3为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保障绩效考核制度的成功实施和顺利推进,进一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质量、效益意识,促进工作质量持续改进,推动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成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毅副组长:何玉峰成员:杨涛王萍欧儒生路静代养霞下设办公室,张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安排绩效考核具体事宜。下设五个工作组:临床考核组组长:张毅成员:何玉峰王萍欧儒生路静护理考核组组长:何玉峰成员:路静王萍文芳琴医技、药剂考核组组长:张毅成员:何玉峰石芳珍杨涛代养霞防保考核组组长:张毅成员:田呈祥燕芳霞刘小珍行管后勤考核组组长:张毅4成员:杨涛黄流芳三、基本思路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治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3、质量考核和治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5、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科室人均奖金系数的0.3,0.2由医院支付。6、临床(内、外、妇、手术)、医技绩效分配比例为1:0.9,临床医护绩效分配比例为1:0.9。四、绩效工资范围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科室效益绩效等。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2、科室效益绩效:以医疗组、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五、医院核算单位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B超室、心脑电、理疗科等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5第二章、医生个人绩效核算办法及科室效益核算办法科室个人系数分别为:副高1.2,中级1.1,助级1.0,员级0.9高级工1.05,中级工0.95,初级工、普工0.85(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诊疗人数(以挂号票为准)每人次提0.5元计算到医生个人。2、门诊医生介绍一例住院病人,奖励10元。3、本院职工、乡村医生介绍一例外乡镇病人内科病人每例奖励30元,外科手术病人每例奖励50元。4、完成工作量×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5、按照门诊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心脑电)、化验收入2%,手术收入2.5%计算到医生个人。(二)医技科室人员核算办法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提取比=结余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工作量比率×有关考核指标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计入科室收入。支出: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三)临床科室人员核算办法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工作量比率×有关考核指标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6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检查、治疗、手术、化验、药品收入等。不计算科室收入的项目:救护车收入支出: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人均治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检查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外、妇按检查收入的70%计算支出(包括放射、心脑电等);化验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按化验收入的70%计算支出;院外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手术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15%,外、妇按手术收入的30%计算支出;医疗垃圾处理费支出: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日数×2元×40%四、手术麻醉科核算办法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工作量比率×有关考核指标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收入:实现的全部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治疗、手术、麻醉、药品等。7支出: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科间转帐支出;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院内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手术费支出:按手术收入的15%计算支出;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农合办、财务科、防保站、药剂科、后勤科、收款处、供应室其他科室:绩效工资=【平均奖(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平均奖想10%】×有关考核指标第三章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体系(见附件)第四章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治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二、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带出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8经营活动者,对责任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三、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住院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四、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X光诊断、化验、彩超、心电、脑电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五、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三个月绩效工资。六、科室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责任人按价值的2倍赔偿。七、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按医院规定处理。第五章附则1、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年终将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2、对于新购设备、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支出较大时,可以申请成本分期扣除,或延长折旧期。3、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4、科室材料等支出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9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责任人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或全年通算该科室成本。5、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可以进行全年通算调整。6、进修人员绩效工资按本科平均数60%的标准发放。7、新分配学生和新调入职工六个月内不享受绩效工资,满六个月后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奖金。8、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各临床及辅助检查科室、药剂科、总务科等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绩效核算。9、以往有关考核分配政策、规定如与本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10、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