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教育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2.掌握系统的音乐学基础理论和音乐学学科的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音乐学科学理论发展改革的最新成果;具有从事音乐学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音乐教学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具有使用第一外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具有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二、研究方向1.民族音乐学2.中国音乐史学及其教育3.二胡艺术及其教育4.欧洲音乐史及其教育5.声乐表演艺术及其教育6.音乐教育学7.琵琶艺术及其教育8.钢琴艺术及其教育9.小提琴艺术及其教育10.钢琴伴奏艺术及其教育11.古筝艺术及其教育1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修业年限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4年。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方向课的学分不少于23学分。毕业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五、培养方式1.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导师组将合理安排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实践活动等各个环节。(1)充分发挥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每位硕士生必须在第2学期期中之前提交二份必读文献阅读报告。(2)充分发挥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在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包括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学习计划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制定;论文研究计划在入学后1个学期内制定。(3)课程学习环节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硕士生可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倡导实行以研讨为主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4)论文工作环节侧重于对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指导硕士生制订论文研究计划,引导学生尽早进入论文研究状态。(5)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全国性或全省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论文;至少应在所在学院或全校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1次;至少听取10场学术报告。2.采用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注重发挥集体智慧,鼓励硕士研究生听高水平学术报告,参加相关学科的学术研讨会,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努力体现“尊重的教育”理念,引导和促进研究生的自主和个性化发展。六、课程学习1.课程设置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适用研究方向开课学期学时学分备注公共基础课SG0000000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各研究方向各一362SG000000000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二181SG0000000003研究生外语(英语、日语、法语)一、二2164学科基础课SJ09130201音乐学概论二362SJ09130202音乐分析二362SJ09130203世界民族音乐概论一362SJ09130204音乐学术资料调查分析与研究一362专业主干课SZ0913022001音乐学科前沿专题研究各方向三362SZ0913022002音乐教育学概论二362SZ0913022003音乐形态学一362专业方向课SF0913022001民族音乐学概论1二362SF0913022002汉族民间音乐概论一、二724SF0913022003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三、四724SF0913022004民族音乐的田野调查与案头作业一、二724SF0913022005中国音乐史学专题研究2一、二724SF0913022006中国音乐史学研究方法论三、四724SF0913022007中国音乐文献的介绍与使用一362SF0913022008中国音乐文献选读二362SF0913022009二胡演奏3一、二、三、四1448SF0913022010二胡表演艺术指导四182SF0913022011二胡教学法一182SF0913022012欧洲音乐文化史研究4三362SF0913022013西方20世纪新音乐研究四362SF0913022014和声的理论与应用一362SF0913022015复调分析二362SF0913022016声乐艺术概论5一、二724SF0913022017艺术指导一、二三、四724SF0913022018演唱艺术一、二三、四728SF0913022019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6四362SF0913022020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论一362SF0913022021中国学校音乐教育史三362SF0913022022琵琶文化论7四362SF0913022023琵琶名作分析三362SF0913022024琵琶演奏艺术与琵琶教学研究一、二三、四1448SF0913022025钢琴演奏8一、二三、四1448SF0913022026钢琴教学法三182SF0913022027艺术指导二182SF0913022028欧洲音乐文化史研究三362SF0913022029小提琴演奏9一、二三、四1448SF0913022030小提琴教学法一182SF0913022031小提琴表演艺术指导四182SF0913022032欧洲音乐文化史研究三362SF0913022033钢琴即兴创作演奏10一、二三、四1448SF0913022034艺术指导四182SF0913022035钢琴伴奏教学法二182SF0913022036舞台表演实践三182SF0913022037古筝演奏艺术11一、二、三、四1448SF0913022038古筝传统流派研究三362SF0913022039古筝教学法四362SF0913022040配器法12三362SF0913022041音乐创作专题研究四362SF0913022042作曲技法研究一、二、三、四1448专业选修课SX0913022001音乐比较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民族音乐学一362SX0913022002民族器乐概论民族器乐类一362SX0913022003民族乐队合奏与训练一、二724SX0913022004音乐表演美学表演类一362SX0913022005西方20世纪新音乐研究钢琴、小四362提琴方向SX0913022006中外教育史各方向三、四724SX0913022007音乐学专业英语文献阅读二362SX0913022008中国古代诗词与名著赏析2SX091302209福建地方史2SX0913022010中国通史2SX0913022011中国文化2SX0913022012外国文学史2SX0913022013人类学2SX0913022014社会学2SX0913022015美学2毕业论文各方向六722音乐会各表演方向四3622.学分要求课程学习应至少修满30学分,一般以30-36学分为宜。在学期间参加并完成学术活动要求者,可计算2学分;实验课、教育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不计学分。3.教学方式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实行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讨方式在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中的作用。4.考核方式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科基础课均为闭卷考试。提倡以要求学生撰写读书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过程考核,以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考核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七、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研究计划、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报告和论文评阅与答辩等。1.研究计划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制定研究计划,提交学院办公室备案。2.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8个月。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3.论文进展报告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报告的次数应不少于5次,形式和范围由指导老师自行确定。4.论文评阅与答辩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TMLC系统检测和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论文答辩应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重点考查论文是否使硕士生受到了系统、完整的研究训练。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师范大学授予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八、实践活动硕士生培养应重视实践教育。力求实践教育贯通课内与课外各种教育活动。在注重课外实践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发挥课堂教学的实践教育功能,在课堂教学中更多地通过实际问题引导学生学会处理复杂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