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11.项目区规划概况1.1项目区基本情况及建设背景⑴、项目区基本情况①、园区名称:湖南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②、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桂阳县十字乡与樟木乡交界处、京珠复线两侧。③、规划用地范围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564.4ha,规划范围南至舂凌江镇十字乡醔下村、横塘村,北以流峰镇樟木乡小江河为界,西至樟木乡莲荷村、古楼乡西冲村,东至樟木乡璜溪村、余田乡槐江村大田源水库。规划土地形状呈较规整的长方形,项目区东西长5.8km,南北长2.5km。④、规划年限近期:2012-2020年;远期:2021-2030年⑤、规划用地与人口规模近期:规划用地9.4km2,人口规模为3万人远期:规划用地15.644km2,人口规模为6万人⑵、项目背景随着桂阳县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桂阳县拟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和交通优势,积极呼应“郴资桂”两型社会建设,实现与郴州有色金属产业的对接和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提出主动向东融城的区域发展战略。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城镇的扩张,郴州地区越来越多的有色冶炼加工企业必须实施搬迁,而目前郴州地区基本没有可供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及搬迁的工业用地。在郴州市政府和桂阳县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筹备下,桂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桂阳县北部的樟木乡和十字乡选址新建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不但可实现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为郴州地区日后新建及搬迁的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提供一个集中专业的发展平台。⑶、项目区产业定位及产业发展目标①、产业定位项目区以宇腾有色铅锌冶炼为主导产业,同步引进锡、铋等冶炼搬迁企业和废渣综合回收企业,以园区的铅、锌、锡、铋、稀贵金属等为基础发展铅基合金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和锌基合金制造以及银、铋的精深加工等下游产业,以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形式打造一个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工业基地。1)、主导产业根据园区规划及园区设立背景,本园区铅锌冶炼行业发展重点为引进宇腾有色的搬迁项目。宇腾有色拟搬迁进入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建成一个年产12~20万吨粗铅及20万吨电锌的大型联合企业。2)、下游产业下游产业包括铅产品制造及加工、锌产品制造及加工、银产品精深加工、铋产品精深加工以及建材5个行业。园区产业定位详见表1。②、产品规模园区总体规划,确定以宇腾有色的铅锌冶炼为主导产业,控制园区铅锌冶炼产能各20万吨,同时发展其他有色金属回收企业及下游锌基产品、铋、锡、银等制造及配套产业。园区确定的产能具体见下表1。表1园区产业定位及产业发展规模一览序号产业名称类别原料主要产品产品规模备注1主导产业铅冶炼铅精矿、废旧铅酸蓄电池电铅20万t/a目前有初步意向的有宇腾有色搬迁扩建项目锌冶炼锌精矿电锌20万t/a2综合回收及下游产业铋冶炼铋精矿、铋渣精铋3000t/a以接收从郴州市地区搬迁的铋冶炼及回收企业为主铅产品制造及加工电铅、其他金属铅基合金不限制根据具体入园企业设定规模锌产品制造及加工电锌碱性锌空气电池不限制根据具体入园企业设定规模电锌、其他金属锌基合金不限制根据具体入园企业设定规模锡冶炼含锡废渣、锡精矿金属锡不大于1万t/a锡冶炼搬迁企业或废渣综合回收企业银产品精深加工白银高纯银、高纯硝酸银银基纳米抗菌材料不限制根据具体入园企业设定规模铋产品加工精铋氧化铋、铋盐、铋合金不限制根据具体入园企业设定规模建材行业园区冶炼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干混砂浆、加气混凝土等-根据入园企业废渣产生量设定规模,消除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31.2项目区规划概况1.2.1空间结构布局本次规划构筑“一心、两区、三组团”的总体功能布局:一心:围绕笔架山布置科研及办公的产业服务中心;两区:以京珠复线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工业片区,以发展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为重点的两个产业综合区;三组团:以X073与京珠复线公路为界形成的三个工业组团。1.2.2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区内以三类和二类工业用地为主,园区内不设居住用地,员工居住用地依托北向樟木圩和流峰镇进行规划协调。项目区规划工业用地共计927.33ha,占总用地的67.15%;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19.96ha,占总用面积的1.45%;物流仓储用地75.15ha,占总用地5.44%;交通设施用地为152.08ha,占项目区建设用地的11.02%;公共设施用地25.53ha,占总用地1.85%;绿地绿化总用地面积为178.44ha(含笔架山及项目区内规划保留的自然山体),占总用地的12.92%。表2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性质用地代号面积(ha)占建设用地比例(%)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19.961.45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5.240.38教育科研用地A314.721.07其中科研用地A3514.780.952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2.370.17其中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2.370.17其中加油加气站用地B412.370.173工业用地M927.3367.15其中二类工业用地M2355.225.72三类工业用地M3572.1341.434物流仓储用地W75.155.44其中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75.155.445交通设施用地S152.0811.02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148.7210.78交通场站用地S43.350.22其中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2.150.16社会停车场用地S421.210.08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46公用设施用地U25.531.85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13.80.99其中供水用地U1150.36供电用地U126.070.44供燃气用地U132.350.17通信设施用地U150.380.02环境设施用地U2110.8其中排水设施用地U21110.8安全设施用地U30.730.05其中消防设施用地U310.730.057绿地G178.4412.92其中公园绿地G137.212.7防护绿地G2139.0710.07广场用地G32.160.158总建设用地1380.861009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7.05其中公路用地H227.0510非建设用地E176.43其中农林用地E2176.4911规划总用地1564.41.2.3供水规划⑴、工业用水项目区近期工业用水量约为1.5万m3/d,远期工业用水约2万m3/d,工业用水新鲜水直接从崔江泵取,取水口位于崔江莲荷段。⑵、生活用水项目区近期生活用水量约为4800m3/d,远期为9600m3/d,拟由位于项目区北向7km(在建)的流峰自来水厂供水,流峰自来水厂取水水源为崔江及西安水库,设计供水规模为1.5万m3/d,可满足项目区用水要求。在桂阳县拟建的桃源水库建成蓄水后,项目区远期将考虑自建自来水厂,以项目区北向18km的桃源水库为生活用水水源,桃源水库设计总库容为1515万m3。1.2.4排水规划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排水体制。各企业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集中沿污水管网进入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区外樟木圩及流峰镇居民生活污水经专门管网收集后进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5雨水:各企业厂区初期雨水经各厂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中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小江河及崔江。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等设施预处理后接入排水管网。工业污水:在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前,园区内宇腾有色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中直接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崔江;其他企业生产废水经各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崔江。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宇腾有色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中直接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生产废水经各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内及樟木圩和流峰配套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所有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崔江。拟建的项目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万m3/d。1.2.5能源工程规划近期,考虑项目区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不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项目区冶炼项目燃料采用煤炭、焦煤、电为主,其他深加工企业以油(含硫量小于0.55%)、电、气等优质能源和清洁能源为主,生活供热以石油液化气为主;远期考虑使用天然气作为园区生活及部分精深加工企业能源,在园区笔架山北侧预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用地,面积为2.358ha。1.2.6安置规划项目区工程拆迁居民包括包括项目区内小江村、龙桥村、醔下村部分居民以及横塘村张家和侯家居民点(共计80户),拆迁单位为樟木乡敬老院和醔下村养猪场,项目区内露天采石场进行关闭。园区内未规划居住用地,规划拟将樟木乡敬老院搬迁至北向流峰镇,需拆迁的80户居民则就近在樟木乡和十字乡安置。其中位于规划用地北面、县道X073线旁边的被拆迁居民规划就近搬迁至龙桥村就近安置,规划用地西北面的部分小江村待拆迁居民就近在小江村统一安置,规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6划用地南面、县道X073线旁边的被拆迁居民搬迁至醔下村统一安置、规划用地内张家村、侯家村被拆迁居民搬迁至侯家村统一划地安置。园区工程拆迁、征地费用按《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09]43号)、《郴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郴政发〔2011〕3号)、郴政发【2009】5号《郴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及有关国土资源政策实施。1.3产业定位合理性分析项目区的产业定位充分结合了郴州地区的矿产资源和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现状,避免了与郴州地区其他的有色金属项目区产生恶性竞争,真正实现同地区的“错位发展”,并充分考虑到了郴州地区今后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搬迁及产业升级,项目区的产业定位总体是合理可行的。1.4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的建设为区域新建及需搬迁的有色金属加工企业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台,项目区的建设符合《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桂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桂阳县新型工业化“十二五”规划》,但与《桂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百里烟海产业带”规划存在冲突。桂阳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文件,并着手对项目区周边的农业规划进行调整,引导当地农民(主要是项目区南北风向下风向2km区域)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结合桂阳县良好的日照及丰富的水源条件,该区域改种花卉、苗木等当地适销的经济作物,不再种植粮油类作物。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72.项目区所在地环境现状评价委托郴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一期监测,监测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10月19日,监测结果见表3。表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结果一览表项目断面名称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地表水小江河西湖村断面,崔江项目区规划工业取水口上游500m、项目区规划排水口下游1.5km及10km,大田源水库2个断面共计6个断面pH、COD、BOD5、NH4-N、石油类、粪大肠菌群、SS、硫化物、氟化物、Cu、Pb、Zn、Cd、As、Cr6+、Sn、Ag、Sb、Ni、Hg监测期间各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樟木乡和十字乡居民水井共计5各监测点pH、C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