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院矿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目的为了保证矿井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的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重特大事故造成的职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古书院矿井下。3引用标准/文件3.1《安全生产法》3.2《煤矿安全规程》3.3《古书院矿工作手册》4基本情况水灾事故主要是在从事煤矿井下探放水、开拓、掘进、采煤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一般分为岩(煤)层含水层出水、老窑区积水突出、地表水(河流、洪水)渗入,上水平采空区积水渗入,小窑透水或通过导水构造导入等几种类型,主要是因探放水工作失误,地表塌陷区充填不实,小煤窑滥采乱挖、越层、越界开采等造成的。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5.1古书院矿成立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总指挥:矿长、书记。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所有副矿级领导。其它成员:生产部、安全部、机电部、通风区、技术部、物供部、保卫科、矿办、医院等部门负责人。5.2职责:5.2.1指挥部职责: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矿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2.2成员职责:5.2.2.1生产部、技术部负责提供矿井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制定抢险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5.2.2.2安全部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5.2.2.3保卫科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抢险顺利进行。5.2.2.4物供部负责排水物资的储备,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材料、设备。5.2.2.5机电部负责抢险救灾设备及配件的储备,负责提供排水设备及配件。5.2.2.6通风区负责矿井通风工作。5.2.2.7医院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5.2.2.8矿办负责对外联络工作。6应急处理程序6.1接警:6.1.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6.1.2响应级别:遇难3人以下启动矿预案,遇难3人以上(含3人)或水淹一个盘区启动集团公司预案。6.2应急启动:6.2.1矿调度室接到矿井发生特大水灾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当日矿值班长、调度主任汇报。6.2.2当日调度值班长、调度主任根据事故汇报情况,立即向总指挥汇报。6.2.3总指挥决定启动矿井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向矿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的命令。6.3救援行动6.3.1矿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矿调度室集合。6.3.2指挥部成员到达矿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开展抢救工作。6.3.3抢险指挥部要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救。6.3.4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6.3.5对被困人员所在地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若所在地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6.3.6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应组织人力、物力强行排水,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若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砂(粘土)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水平的巷道。6.3.7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6.3.8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医疗救护组无法救治时,应及时将伤员转院治疗。6.4扩大应急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时,指挥部要向集团公司求救。6.5应急恢复6.5.1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6.6应急结束6.6.1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令,事故抢救人员各返其位。6.6.2由矿有关部室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汇报。古书院矿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目的为了加强全矿消防工作的有效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并在万一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减少职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古书院矿井下生产系统的所有部门和单位。3矿用标准/文件3.1《安全生产法》3.2《煤矿安全规程》3.3古煤安字[2004]188号文《古书院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基本情况古书院矿井田开采煤层可有3#、9#、15#煤三层,目前正在开采的3#、9#煤层,头面多、战线长。由于井下生产和机电设备、易燃支护材料和油脂的广泛使用,存在着诸多原因引起火灾的可能性。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5.1成立火灾事故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工会主席成员单位:全矿井下各单位、公安科、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物资供应部、医院、招待所等相关单位5.2指挥部职责5.2.1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5.2.2批准现场抢险方案。5.2.3协调组织抢险救灾的各项相关工作。5.2.4向集团公司汇报及请求援助。5.2.5组织火灾应急演练。5.3成员单位职责5.3.1井下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防灭火设施的完善,检查及更换,职工的教育培训,各种相关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5.3.2生产部:接受、汇报火灾事故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传达指挥部命令,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组织实施相关工程工作。5.3.3机电部:负责相关对口业务的管理监督、检查及组织整改,为消灭机电火灾提供技术帮助,协助灾害单位查找机电火灾着火点进行抢险救灾,按命令协助矿井进行反风等工作。5.3.4通风区:掌握矿井通风状况及避灾线路,搞好日常防火及检查监督,救灾通风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5.3.5安全部:负责抢险救灾中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及日常各项防火措施监督、处理,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灾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及损失评估和上报。5.3.6供应部:负责各种所需物资的购置,准备。5.3.7公安科: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落实各个时期的消防工作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对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进行指导。5.3.8党委工作部:负责搞好消防宣传工作。5.3.9人力资源部:负责搞好消防教育培训工作。5.3.10医院负责在抢险工作中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5.3.11招待所负责解决参加灭火人员的生活保障。6应急救援程序6.1接警调度室接到矿井火灾报警电话时,要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困人数等情况,并立即向当日值班长和总指挥汇报。6.2响应级别确定总指挥接到汇报后,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灾方案。6.3应急启动6.3.1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应急启动命令后,按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的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待命。6.3.2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6.4救援行动6.4.1救援工作由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矿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6.4.2撤人6.4.2.1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到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迅速佩戴自救器,按本工作区域的火灾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严格执行《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相关规定。6.4.2.2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井下人员和被困人员数量、姓名。6.4.3侦察按照省煤集团重特大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相关规定,组织侦察、抢救以及扩大应急、应急恢复。6.5应急结束火灾被扑灭或达到有效控制后,由矿火灾事故指挥部或集团公司火灾应急处理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组织评审工作,完善应急预案。7应急保障物资准备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8记录调度室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抢救记录和演习记录。9预防措施9.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完善现场防灭火措施,认真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定期更换,保证完好。9.2任何人一旦发现任何地方有火情,都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视火情轻重尊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抢救。9.3抢救火灾的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9.4电器设备着火扑灭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9.5扑灭火灾过程中应加强通风瓦斯管理,严防瓦斯燃烧,爆炸及其它有害有毒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9.6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施工巷道的避灾路线。9.7扑灭火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古书院矿煤尘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目的煤尘燃烧或爆炸事故的煤矿极其严重的灾害之一,一旦发生,会造成极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落实我国“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抢险,特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全矿井下3引用标准/文件3.1《安全生产法》3.2《煤矿安全规程》4基本情况本矿可采煤层有三层,现开采的3#、9#煤,经有关单位鉴定无自燃倾向性,无爆炸危险性。5组织机构及职责5.1成立煤尘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副职领导、工会主席成员:井下各单位、公安科、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物资供应部、医院、招待所等相关单位。5.2指挥部职责: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各种协调工作,并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矿长(或行政负责人)担任,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5.2.1成员职责5.2.1.1通风区:负责日常综合防尘工作,确保救灾时的通风保障工作,预防煤尘与瓦斯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事故发生后的串联进行。5.2.1.2安全部:负责日常各项综合防尘制度、措施的落实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5.2.1.3生产部:负责日常相关工作的协调安排,负责救灾时的信息传递并做好相关记录,提供所需技术资料。5.2.1.4机电部:负责机电管理,严防电气火灾、火花,协助进行矿井反风等工作。5.2.1.5供应部:负责各种所需物资的准备。5.2.1.6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教育及所需人员的调配工作。5.2.1.7党委工作部:负责宣传教育工作。5.2.1.8公安部: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及指导使用工作。5.2.1.9医院:负责救护工作。5.2.1.10招待所:负责救灾人员的生活安排工作。6应急救援程序6.1报警井下发生煤尘事故时,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迅速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并详细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井下被困人数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汇报值班长及指挥部相关人员。6.2响应级别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下落不明时,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调度立即通知预案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6.3应急启动相关人员接到调度室电话时,立即赶到调度室,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由总工程师带队到现场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6.4救援行动6.4.1救援工作由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矿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6.4.2撤人6.4.2.1井下发生灾害后,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严格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或采取合理的自救措施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电源。6.4.2.2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出入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6.4.3侦察严格按集团公司重特大瓦斯煤尘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侦察、抢救、扩大应急。6.5应急结束6.5.1待人员全部撤出,通风系统恢复后,请示集团公司指挥部,由公司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全体抢救人员才可撤离。6.5.2应急结束后,由相关单位参与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6.5.3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制定恢复矿井正常通风和恢复正常生产的计划。6.5.4调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评审工作,并完善预案。7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