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委托合同(样式二)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1.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2.监理范围:3.委托监理期限:至。4.总费用为:万元。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订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本合同书签于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一般条款第1条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第2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第3条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第4条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第5条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第6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第7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7.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7.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7.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内完成服务。7.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7.5如本合同书需延长(由于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7.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第8条甲方的权力与责任。8.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8.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8.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8.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8.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8.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8.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给他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8.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第9条乙方的权力与责任。9.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9.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9.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的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9.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9.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9.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利于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这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9.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9.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惟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9.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10条调解与仲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第11条违约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答复,可视本合同终止。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第12条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第13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合同特殊条款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第5条补充: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第6条补充: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以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联系人:地点:电话:第7.2条补充:监理服务期限:第7.5条补充: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第7.6条补充: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增加8.9条: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五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一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增加8.10条: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七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加9.10条: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第11条补充: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十一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因甲方决策不当或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违反合同条,方支付方违约金元。违反合同条,方支付方违约金元。违反合同条,方支付方违约金元。违反合同条,方支付方违约金元。第12条补充: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元范围内,罚金在元限度之内。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