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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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PC项目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第二套)目录六、承包人建议书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一)概述1.项目简要介绍2.项目范围3.项目特点(二)总体实施方案1.项目目标2.项目实施组织形式3.项目阶段划分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5.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及其文件的要求6.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7.项目沟通和协调程序(三)项目实施要点1.勘察设计实施要点2.采购实施要点3.施工实施要点4.试运行服务实施要点(四)项目管理要点1.合同管理要点2.资源管理要点3.质量控制要点4.进度控制要点5.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6.安全管理要点7.职业健康管理要点8.环境保护管理要点9.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10.财务管理要点11.风险管理要点12.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13.报告制度(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六、承包人建议书(一)图纸郑重承诺:提供设计方案图纸的完善性、建筑物的立面造型、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对主要建筑物面积和主要建筑物楼层分布的要求、充分体现招标人意图。且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后,立即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报管理公司审查,管理公司初步审查通过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形成财政评审价。经财政评审价(含暂列金)的价格若高于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则在不降低标准和改变方案的前提下10日历天内无条件完成优化设计后,再次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报管理公司审查,确保重新报审的金额在直至在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二)工程详细说明本工程位于甘孜州道孚县鲜水镇花园新区,建筑面积共计21984平方米,其中:道孚县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道孚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道孚县劳动技能培训中心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道孚县教师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道孚县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1800平方米;道孚县县级统战、宗教、民族等政权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4500平方米;道孚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584平方米。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三)设备方案1.生产设备。无条件满足该工程需要。2.必备的备品备件。无条件满足该工程需要。3.备选的备品备件。无条件满足该工程需要。(四)分包方案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作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五)对发包人要求错误的说明无(六)其他我联合投标体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程造价、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一)概述1.项目简要介绍1.1建设地点:道孚县鲜水镇(花园新区)。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1984㎡,其中:道孚县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000㎡;道孚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300㎡;道孚县劳动技能培训中心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000㎡;道孚县教师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800㎡;道孚县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1800㎡;道孚县县级统战、宗教、民族等政权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4500㎡;道孚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584㎡。1.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2.项目范围进行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整体移交等工程总承包工作。3.项目特点属于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测量、设计、采购供货、土建施工及安装、整体移交在内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且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费用不能超过标控制价,否则超出部分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合同收入比例分别自行承担。(二)总体实施方案1.项目目标1.1项目的质量目标1.1.1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规范(规程)、相应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1.1.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1.1.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1.2项目的进度目标总工期720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写明的开始工作日期为准。1.3项目的费用目标要求总费用少于5011.14万元,否则超出部分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合同收入比例分别自行承担。1.4项目的安全目标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轻伤控制率在15‰以下,重伤控制率在0.6‰以下。2.项目实施组织形式2.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组织形式2.2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的组织形式3.项目阶段划分项目实施整个过程划分为: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质保期阶段。有一些阶段,既有区分又有互相交叉。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5.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及其文件的要求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项目部各相关的负责人,应根据公司三标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按三标体系文件规定的管理程序,加强管理,保证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项目部应配置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注意收集有关资料、文件,并加以整理、编目、归档,资料管理员应制定资料借阅的规章制度,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后,严格执行。6.项目分包与采购计划本工程除勘察设计由勘察设计公司完成外,其余土建、安装及装饰均由我公司完成,绝不分包,不转包。材料设备采购将货比三家,选择较好信誉的供货商提供。7.项目沟通和协调程序7.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与业主方或分包方的沟通与协调,采取相对应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式。7.2对于重大问题,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向项目经理汇报,再由项目经理与业主方或分包方的主管领导沟通与协调。7.3工程施工开始后,每个星期,项目总包方和业主方,应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会议协调的有关问题,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作为各方开展工作的依据。(三)项目实施要点1.勘察设计实施要点1.1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勘察设计公司完成。1.2勘察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1.3勘察设计管理由设计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项目设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设计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1.4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应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1.5勘察设计计划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设计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评审后,由专业总工程师批准实施。1.6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应满足公司的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1.7设计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设计人工时指标和限额设计指标,并建立项目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1.8设计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的进度协调,还应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条件等。1.9设计组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设计计划,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1.10设计经理应组织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经业主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发表。1.11设计组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公司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1.12建立设计评审程序,并按计划进行设计评审,保持评审记录。设计详审必须讨论各专业设计优化工作。1.13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设计组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1.14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1.15建立并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程序。根据项目需要或业主方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设计变更。1.16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1.17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1.18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试运行及质保期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2.采购实施要点2.1采购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以适应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需要。组建项目部时,公司任命项目采购经理并适时组建项目采购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采购工作。2.2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货比三家”的原则,保证按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2.3公司应对供应厂商进行资格预审,建立企业认可的合格供货商名单。2.4采购工作应纳入设计程序。设计应负责请购文件的编制、报价技术评审和技术谈判、供货商图纸资料的审查和确认等工作。2.5采购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实施:a、编制项目采购计划和项目采购进度计划。b、采买:(1)进行供货商资格预审,确认合格供货商,编制项目询价供货商名单。(2)编制询价文件。(3)实施询价和接受报价。(4)报价评审。(5)召开供货商协调会(必要时)。(6)签订采购合同(或定单)。c、催交:包括在公司和现场对所订购的设备材料及其图纸、资料进行催交。d、检验:包括合同约定的前期、中期、出厂前检验以及其他特殊检验。e、运输与交付:包括合同约定的包装、运输、交货形态和交付方式。f、现场服务的管理,包括采购技术服务、供货质量问题的处理、供货商专家服务的联络和协调等内容。g、仓库管理,包括开箱检验、仓储管理、出入库管理等内容。h、采购收尾工作,包括订单关闭、文件归档、剩余材料处理、供货商评定、采购完工报告编制以及项目采购工作总结等内容。2.6项目采购组可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对采购工作程序及其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但应符合项目合同要求。3.施工实施要点3.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承担。3.2施工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3.3施工管理由施工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施工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公司领导的双重领导。3.4当需要施工分包时,应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招标活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3.5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3.6施工组应依据合同规定和项目计划的要求,在项目初始阶段由施工经理组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业主方确认。3.7当施工采用分包时,应在施工计划中明确分包范围、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并满足施工计划的要求。分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施工计划的补充。3.8施工组应对施工计划实行目标跟踪和监督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设计和(或)施工方案重大变更,应严格控制并履行审批程序。3.9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和资源状况等,合理划分施工标段或按专业实行施工分包。3.10项目部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当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应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组织好评标。由公司确定中标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工作。3.11施工组应建立跟踪、监督、检查、报告的施工进度控制机制;当采用施工分包时,应监督分包人严格执行分包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应与项目进度计划协调一致。3.12施工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路线、资源配置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施工进展报告。3.13当施工进度计划需要调整时,项目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协调和确认,并保留相关记录。3.14当采用施工分包时,施工组应根据施工分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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