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男,县镇村庄村民,身份证号:,女,县镇村庄村民,身份证号:乙方(买方),男,县镇村庄村民,身份证号: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1、该交易房屋坐落县镇村庄(或路旁)2、该房屋为(如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共层。房屋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左紧邻的房屋,右紧邻房屋。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万元整大写: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1、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人民币万元。3、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据。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第六条:特别约定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2.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第七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现住址:现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