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中心小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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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城郊中心小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认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教育部第23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立足于预防为主,及时消除各类重、特大事故隐患,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学校(单位)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建设,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地处置学校(单位)突发事件,把事故损失、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学校突发性事件的界定学校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师生(职工)在教育活动、学习、生产过程中由于意外受到外界非常规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有害因子以及人为因素的侵扰而引起的影响师生(职工)人体健康与安全的急性事件、学校财产被盗事件、学生校外意外死亡事件和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其他事件。主要包括:1、学校火灾事故;2、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事故;3、学校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和电力事故;4、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5、集体活动中大量师生的相互挤压事故;6、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件;7、学生失踪、绑架事件;8、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流行性腮腺、麻疹、水痘、感染性腹泻、伤害、副伤害等公共卫生事件;9、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出走、自伤、自残、自虐、自杀事件;10、学校财产被盗事件;11、学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意外死亡事件;12、师生(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13、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14、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其中重特大事件界定为:1、食物中毒30人(含)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2、校舍及其它建筑物倒塌重伤3人(含)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3、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意外事故重伤3人(含)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4、饮用水污染引起发病30人(含)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5、在一定时间段传染病发病30人(含)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6、发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溺水、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及其他原因导致一次死亡学生2名及以上的事件;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二、突发性事件处理机构及职责一般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相关处室负责处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和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师生(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三、处理原则(1)“及时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单位)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根据事件类型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在1小时内将核实的情况通过电话、传真向总校及区教育局办公室报告。一般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事件发生后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赶现场,统一指挥,快速妥善处置。(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快速反应”原则。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相关负责人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3)“教育疏导,化解矛盾,救人第一”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职工)或家属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学校若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中小学生参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职工)人身安全。四、突发性事件处理常规程序(一)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领导之间、群体与学校(单位)、机关之间的,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内容的,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等方式对抗党政机关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干群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发现学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同时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保持24小时联系通畅(重大突发性事件须值班),确保在发生重特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出差。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现场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到班级和学生家庭,面对面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教育疏导工作。若突发事件已激化,有串联、集会、到校外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的迹象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要迅速靠前指挥,果断处置,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及时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学校要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职工)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二)突发安全事故1、事故报警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应教育每个师生(职工)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报警。在学校(单位)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职工)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立即报警并向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职工)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或职工亲属,并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职工);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同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3、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属于重特大事故的,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坚守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三)火灾事故1、报警程序: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9”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2、组织实施:(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内义务消防队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3、扑救方法:(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口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3)扑救电器火灾、高价值物品火灾,如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应首先切断电源,再使用规定的灭火器扑救。4、注意事项:(1)火灾事故一旦发生,首要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迅速对火灾原因作出判断,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四)食物中毒事件1、处置程序及措施(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存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2、注意事项(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五)地震事件主要职责:(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紧急疏散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3、坚持沉着冷静应对、积极主动处置的原则。临震应急反应1、接到政府决策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震救灾任务。根据震情决定是否采取停课等撤离疏散措施。2、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3、加强对实验场所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配电、计算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采取紧急抗震加固措施或转入安全地带。4、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抗震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五、其他事项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场,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指挥。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指挥临时指派。事件处理小组成员在事件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4、凡接到重特大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主要负责人)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学校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7、报告内容: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等城郊中心小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坤副组长:张忠虎刘鹏成员:田云何安寰钟兆海孙继春徐海霞闵从亮时明龙王爱武潘红华新闻宣传小组组长徐海霞:(1)按事实通报情况;(2)负责接待记者;(3)对宣传报到进行把关,防止失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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