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部制I规章制度制订:厂长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日期:厂部制II一、总则1、为了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共同利益,充分体现公司的优越性,所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执行。4、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同时应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发展,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不断的加强自身学习,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发扬团队精神,共同协作,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5、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基本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二、工作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1、公司实行8.5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记时工作制。2、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根据季节不同若有改变,则另行通知)。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4、公休日每月为3日时间。5、国家规定的节日为法定节假日。(由于生产需要进行上班者,就进行调休处理)。三、有薪假期、请假、休假的规定第一条、本公司规定以下情况为有薪假期的天数。(若有变更则预先公布),因业务需要上班者,就进行调休处理:(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1天)2.春节(7天)3.清明节(1天)4.劳动节(1天)5.中秋节(1天)6.国庆节(2天)7.端午节(1天)二)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假7天,其中有薪假2天。(包括节假日及公休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7天,其中有薪假2天。(包括节假日及公休日);(二)分娩1.员工分娩可请假2个月,其中带薪半个月;(包括节假日及公休日)。2.配偶分娩可请假2天。其中有薪假1天(包括节假日及公休日)(三)丧假3天(配偶或直系亲属,包括节假日及公休日)注:以上的有薪假包括法定的有薪假,以上的有薪假必须提供相应证明给厂长方可生效。第二条、请假/公休/休假制度1、请假是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不能来上班而进行向上级申请的一种行为。2、公休是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定员工每月的休息时间。3、休假是由于公司自身原因及外界不可控因素,导致正常上班时间无法工作时,公司让员工进行休息的一种行为。4、请假/公休应以书面形式提前申请,即填写《请假条》(到人事部领取),请假1天以内者(含1天)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请假1-2天(含2天)者,向部门主管申请由厂长批准方可生效。请假2天以上者,须提前1天向部门主管、厂长申请由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并及时交接好手头上的工作方可离岗。5、正常情况下未按规定办理请、休假、公休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厂部制III者,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委托请假一个月内累记不能超过2次。6、员工不论当面请假或电话委托,均需出示相关证明,如事先无法提供,假期结束当天补办。(病假需出示正规医院证明,婚假需出示结婚证,产假需出示医院证明,丧假需出示死亡证明)否则视为旷工。7、员工请假须由上级部门审核后经生产经理签核方可生效。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签核方可生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工厂请假的则应电话请假,得到批准事后补写好请假条方能生效,否则一律视旷工处理;8、加班时间请假需按照正常上班时间请假流程执行,否则按厂里制度处理。9、休假人员公司补助30元/天。四、全勤奖1、全勤奖是为公司勤奋工作而出满勤的所有员工所设立的奖项。全勤奖的金额及享有人以公司规定为准,未出满勤的员工无全勤奖。2、每月全勤奖的天数为每月总天数除去公休3天余下的天数。2、当月所有旷工、请假、迟到、早退者,一律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包括厂休及调休)。3、全厂职工每月的全勤奖金额为100元/人。五、工伤1、员工因公受伤,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立即呈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由部门负责人通知总经理(总经理不在通知人事部或直接领导)。2、部门主管(主管代理人)须尽快代伤者填写《工伤报告单》递交人事部,(《工伤报告单》统一到人事部领取)。3、虚报工伤者,一经查实立即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索回所有的医疗等费用。4、若因个人原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工艺、公司车间管理制度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情节的轻重性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六、考勤管理1、总则为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拒绝各种违反正常考勤的现象,根据劳动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章节。(1)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个别除外)。(2)公司各部门日常考勤按指纹考勤机的打卡制度执行。2、打卡规定(1)员工上班打好卡后,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提前离岗,下班时间到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可打连卡,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现象。(2)打卡时出现的迟到及早退行为就按公司奖罚制度处理。3、旷工(1)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者则算自动离职,扣其实发工资的40%,由本人亲自领取。(2)属于旷工人员,公司将扣除其当月的一切奖金(包括星级、全勤、职务等奖金)。(3)旷工者扣旷工时间的3倍工资。(4)公司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以旷工处理。a.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b.假期已满,未到行政部门办理续假手续;c.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d.按规定属于旷工的其它行为。4、考勤(1)公司各部门对计时时或计件员工都要填写〈考勤表〉(到人事部领取)。(2)考勤管理工作必须由各部门、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厂部制IV(3)考勤管理人每天在上班和下班时间,严格执行考勤,每月负责汇总(月底需交到人事部),作为员工薪资依据及绩效考核依据。(4)〈考勤表〉如实填写,如有遗漏或错漏,由当事部门负责。(5)捏造请假原因,经证明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惩处或予以旷工论处。其主管领导未切实考察或知情故纵准假者,与捏造者同论。(6)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公或因私外出的,都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考勤。七、加班1、公司员工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每天的工作任务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如属个人工作效益低而又未经上级同意进行的加班一律视为无效。2、若在公休时间上班及白天8.5小时以外的上班时间都视为加班时间。(公休加班计算:普通员工100元/天、满1年的普通员工150元/天、技术人员及干部200元/天;晚上加班计算:普通员工10元/小时;满1年的普通员工15元/小时、技术人员及干部20元/小时;)。3、加班时必须与上班时间一样工作,工作不可能消极怠慢,不可偷懒睡觉,不可擅离工作岗位,不可赌博,不可上网玩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经查获则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4、加班过程中,如遇事故:停电、生病、电脑故障等,不能再继续加班者,应停止加班,加班时间则以当时打卡为准,不得借故拖延。八、出入制度1、所有职员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准出厂,因公外出者,一律凭本部门经理或其职务代理人签署《出厂单》,如果签署人不在工作岗位,可由人事部主管代签;因私事需要离厂的,必须按事假处理,并将本部门负责人批核后的请假条交到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凭请假单副本或人事部批条出厂,出厂时按实际出厂时间打卡。2、《职工出厂单》应按要求填明出厂事由、去向,否则一律作私事处理(即事假),应做到实事求是,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惩不怠;无出厂单出厂,一经发现,一律以旷工论处。3、如有部门或车间因故提早下班或中途放假等,出厂门时必须办理出门手续。4、上班时间拒绝探访,因公来访门卫必须做登记工作,来访人出厂时必须出示(出厂单)才出厂。5、面试工人必须凭面试单进厂,面试结束后,必须有人事部的(出厂单)才能出厂。6、非工作时间,除非主管安排加班因素,任何人不得无故进入厂区或车间,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进入与本职务工作无关的其他部门(特别是财务部、仓库、生产车间、样品间)。7、外来客人一律不准入车间或仓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则必须经过生产部经理特批并安排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办公室人员会客,只能在会议室接待客人,一律不准在办公室接待客人,除特殊情况外。九、辞职、辞退管理制度1.辞职a.无论合同期满与否,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申请,特殊岗位(含组长)必须提前1.5个月申请,主管以上职位必须提前2个月申请,申请必须填写《辞职申请书》。并且由直接上司、厂长、总经理批核后,交到人事部才能正式生效。b.所有在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并按以上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则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结算工资,并按正常发放工资日期发放工资。c.重要岗位,公司必须补员接替,则部门批准其辞职的同时须立即申请补员,由人事部立即招聘,招聘到位后,辞职人员应将所有工作手续、流程交接好才能正式离职。d.按规定辞职者,工资按正常情况到期发放;如因不告而辞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e.到期发放工资时,有银行卡者可以打卡上;如属现金而本人不能亲自到公司领取者,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填写代领委托书,由代领人和人事部各执一份,正式领取工资时须出具。自离人员不可委托他人带领。厂部制Vf.急辞职人员经批准后须扣实发工资的30%,一切工作交接好即可到财务领取工资。2.辞退公司任何部门不可无故辞退员工,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进行辞退,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工资。a.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b.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c.屡次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e.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3.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视为自动离职。①自动离职者,应于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到厂办理相关手续,超过3日以上者,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并办理自离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②自动离职者之工资按旷工3日计算,并扣除实发工资的40%。③自动离职者如属特殊情况或遭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可由其部门经理担保代办理离职手续,此种情况以当时实情况酌情而定。4.无论是辞职、辞退开除或是自动离职者,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必须按以上各项要求处理。②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如数退还厂服(扣钱)、公司物品,包括所有工具、用具、资料、文件、帐册、印章、钥匙、文具等,并必由其所列部门签名确认后,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符合结算工资条件后签字,财务部才能予以结算工资。③特殊部门:如业务部、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等移交手续另定。十、工资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确保公司持续发展,保证员工的切身利益从而制定公司的工资制度。1.性质:工资是每个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属于公司的一项机密性质。所以禁止任何员工及相关人员(财务)透露自己及他人的工资。2.结构;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他补贴-扣项=实发工资3.发放日: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节假日往后推)。4.发放规定:所有辞职、辞退人员的工资按公司正常发放时间进行;所有急辞职、自己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即可到财务领取工资。5.其它:若公司超过发放时间时,员工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填写借支单,向财务领取日常生活的部分费用。并在当月发放工资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