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决策阶段的项目论证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备案制度决策阶段项目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环境保护管理项目资源利用评价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1、立项。即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发改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即视为立项)。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立项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建议书);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2、可行性研究(1)可行性研究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地震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手续。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②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文件;③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④地震部门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2)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④可研编制单位资质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⑤根据不同项目,上级要求一并报送的其他附件。(3)组建项目法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县政府或各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确项目法人的正式文件;②县政府或各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4)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用地规划许可。项目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城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通知书。3、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项目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书并报送到发改部门,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2)消防设计审核。项目单位依据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施工图纸,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手续。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初步设计);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④勘察设计合同及招投标资料;⑤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⑥项目建设资金说明;⑦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⑧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⑨根据不同项目,上级要求一并报送的其他附件。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审核历程•厦门轨道交通,又称厦门地铁,是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厦门市规划远景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组成,总长约246.2公里,设车站138座,其中换乘车站19座。目前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已经完成,并暂时作为厦门BRT使用。2012年5月11日,《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获国家批准。厦门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已于2013年11月13日陆续开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建成投入试运行。厦门轨道交通远景线网由6条线路组成:1号线、2号线和3号线为三条骨干线路,分别引导本岛向北部、东部、西部跨海发展;4号线为南北向辅助线,构建本岛与集美和同安的连接通道;5号线为环海湾线,从马銮组团至马巷组团;6号线为翔安区内辅助线。•1号线首期从轮渡至厦门北站,主要经过旧城区、厦门火车站片区、集美新城、厦门北站;•2号线首期从五缘湾至海沧新城,主要经过五缘湾、观音山片区、江头片区、筼筜湖北片区和海沧新城;•3号线首期从厦港片区至翔安新城,主要经过厦港片区、白鹭洲、湖里老工业区、五缘湾和翔安新城。2004年11月27日,福建:《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与土地控制规划》方案接受专家评选•分别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日本中央复建工程咨询株式会社编制。日本中央复建工程咨询株式会社设计的方案为未来厦门设计了3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整个方案规划的轨道总长96.7公里,车站58个(本岛41个,岛外17个),预计运营后日客流量将达到196万人。设计方案虽然基本符合厦门的交通情况,但仍会受到思维上的限制,同时该规划准备时间只有2个多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将厦门的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放在闽南金三角更大的范围内进行考虑。预估计投资额为789.5亿,规划设计8条线路。•2005年04月28日《厦门市拟建5条轻轨线路》•日本中央复建工程咨询株式会社编制的《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与土地控制规划》,为我市轨道交通描绘了总的发展蓝图,并设计5条轨道交通线路,将我市各区有机联系起来。5条线路分三个阶段至2020年以后全部建成,预计项目建设费累计达400亿元。2005年05月《厦门将高标准建设轨道交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厦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交的《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首期线路规划》,依据城市用地及人口分布等有关情况比较分析后,推荐首期轻轨线路起于轮渡(中山路路口),终点为规划中的后溪高速铁路客站。具体线路走向为轮渡-鹭江道-厦禾路-火车站-嘉禾路-吕岭路-本岛东部-高崎国际机场-集美北-大学城-后溪高速铁路站。线路全长35.1公里,共设站31座,平均站间距约1170米。沿途经过的城市近中期开发地块有营平片区、百家村片区、半兰山片区、后坑片区、钟宅湾片区、集美北部片区、大学城及后溪。2006年3月25日,《厦门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厦门市规划局和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共同主持,对北京中城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厦门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了评审并原则通过,厦门市发改委、交通委、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国土局、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及各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参加。2007年6月8日,《厦门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由厦门市规划局主持召开由北京中城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厦门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会。最终一致认为:此次控规方案经过多轮意见征集和反复调整,基础工作做得非常扎实。控制规划整体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完整详实,方案基本稳定,原则上予以通过。经适当补充、修改和完善后,可作为厦门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用地的指导性文件。轨道交通4条线路,总长度173.5公里,总投资约500亿元。•2010年我市全面启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成立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2010年12月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发改委。2011年3月市轨道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2011年03月厦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线网规划环评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2011年05月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专家来厦评审我市城市轨道交通。2011年09月国家住建部委托省住建厅组织专家来厦开展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行业评审。2011年11月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12年05月《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获国家批准。2013年08月《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2013年11月厦门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陆续动工,嘉禾路开始施工围挡及地面交通疏通工程•厦门地铁2号线延伸至角美,与厦门段同步施工,目前,地铁2号线一期海沧大道站已于2014年12月25日动工建设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生态影响:工程涉及厦门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鼓浪屿-万石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主要措施:缩短工期并尽量避开中华白海豚的动情期;禁止施工单位向海域中抛弃固体废物;开展水下噪声监测。开展中华白海豚观测,完善其保护措施。工程紧邻鼓浪屿-万石山国家级风景区外围控制地带路段应设计为低矮型风亭,在风亭周边密植灌、草等复层植被,减缓对风景区的环境影响。•(2)振动影响:工程涉及129处(含12处文物)振动敏感目标,主要措施:根据各敏感目标超标情况,采取针对性减振措施后均可达标或维持现状。•(3)噪声影响:工程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43处。主要措施:增加消声器长度、采用超低噪声横流式冷却塔和设置通风隔声窗措施,采取针对性降噪措施后均可达标或维持现状。•(4)地表水影响:工程以隧道形式下穿坂头水库至兑山水源站输水管渠的水源保护区。主要措施:禁止在坂头水库至兑山水源站输水管道保护区(两侧30米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及弃渣场等地面工程和进行污废水排放行为。地产项目审批的流程•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四、招、投标办结“一书”、“两证”后,项目单位到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完善招、投标手续。•五、办理施工许可证•六、申请放线•七、开工建设持市规划局放线通知书到市规划局工程科申请开工。•八、申请验线工程建至正负零。项目单位申请市规划局按核发的《放线通知书》的要求进行道路红线、建筑红线等验收。•九、单项验收主要是消防、防雷、规划、建设工程等各管理单位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标准、要求等进行单项验收。•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验线合格后,到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十一、总体验收(消防、质检、规划、建设)•十二、办理建设工程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总体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持验收报告、工程等级证书等到建设局房屋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本(2004年本)一、农林水利二、能源:核电站、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三、交通运输铁路公路公路: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市)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水运民航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四、信息产业五、原材料:钢铁、水泥六、机械制造:城市轨道交通的车辆七、轻工烟草八、高新技术民用航空航天九、城建十、社会事业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十一、金融十二、外商投资十三、境外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规定的核准程序主要包括:(1)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2)申报。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须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3)受理。项目核准机关如果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4)委托评估。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5)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6)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评议。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7)核准期限。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8)核准决定。对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