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闭式管理制度一、所有住校学生不准随便出入,外出凭班主任批条,其余时间一律在校园内。二、走读生一律凭走读证出入,进出校门必须在离校门10米左右便主动手持证件,以便接受检查。三、严禁学生和校外人员翻越院墙或大门出入校园,否则从重处罚。住校学生必须在校园内就餐,不准从校外买饭、订饭,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四、住校生有重要事由必须外出的,经班主任签条同意,门卫收条后方可出校,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五、外出学生不准进入歌厅、舞厅、迪吧、网吧、酒吧、游戏室等场所,一经发现交学生处严肃处理。六、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登记;上课期间及学生午休时间家长不准进入学校会见学生,只能在放学时间会见;其他闲散人员不准入校。七、不遵守作息时间、规章制度,冲撞门卫、值班教师,破坏学校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八、严禁任何外来车辆入内,食堂、小卖部等货车进入学校限制车速在5km/h内,门卫要做好记录。2校园周边巡逻巡查制度一、安保部门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二、值周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三、巡逻人员于午休、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在校内外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每天派一名巡逻人员参加下梁派出所校园安保中队的联合巡逻。四、建立应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学校护校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六、校门口周边五十米以内不得有小商小贩叫卖物品,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网吧,学校周边不得有非法经营的报刊厅、音像店等。七、校门口不得有校外人员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本校学生不得纠集校外人员在门口聚集、逗留。八、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公私财物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二、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周每班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办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办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110、119、112、120)的使用常识教育。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出现的各类事故和案件要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公安派出所,并积极配合调查,不隐瞒事故责任。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周、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区的日常安全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开展巡逻检查,确保治安保卫无问题、无隐患。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同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发现苗头及时疏导,做到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4六、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七、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且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部门。八、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维修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九、加强对学生的监管,注意消防、饮食、交通,以及各类活动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道路畅通、食品卫生、无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进入校园。5学校门禁管理制度一、学校与专职保卫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24小时门卫值班,任何当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不在工作现场。上述情况出现一次,视为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两次,视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一律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并追究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二、任何时间,原则上不允许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确有入校要求的,实行来访预约制度,其工作流程是:提交身份证明—告知办理事项—保安电话联系确认—登记相关信息—放行。三、学校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时速控制在5km/h,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处。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车处,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先经请示分管安全的领导,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且时速不能超过5km/h。四、所有学生必须手持学生证才能进校,头发过长或染发以及神色怪异的人员严禁入校。上课时间(含晚自习)不允许学生出校,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班主任签署的放行条(一条一人),才能出校。五、教师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门卫处登记之后,方能放行。六、电大学员车辆不准进入学校,其个人也必须凭借身份证或听课证方能进校,学员必须配合学校保安的安全检查和询问。七、学校加强保安器械的配置,在门卫室配置长木棍和防护钢叉。并加强对保安的培训。发现门卫未经登记或电话请示领导放行校外人员或车辆,一律视为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6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治安保卫工作。2、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3、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4、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二、综治办工作制度1、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2、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三、综治办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平安校园活动。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7驻校民警工作制度一、及时开展治安、法制及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以及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二、广泛收集整理校园及周边的敌情、社情及影响师生安全的社会动态信息,并认真分析研究,对有价值的重要信息,及时向校方和派出所领导反馈或报告。三、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组织师生不定期召开治安形势报告分析会,通报校园周边治安情况以及有关典型案例、社会热点问题,警示师生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四、组织校方保卫组织或保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抢等人身安全、事故防范的指导,实行警校联动,齐抓共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五、配合综合治理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六、协助校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劣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积极开展无毒、无黄、无案件发生的“三无校园”活动,努力争创平安校园。8夜间巡查制度1、在夜间负责学校照明设施、安全设备、消防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监督公寓楼管理人员清查就宿人数,检查宿舍楼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处理。3、督促门房值班人员做好夜间出入登记,做好“门户关照”,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4、坚持每晚10∶00以后加强办公区、生活区及围墙四周的巡视、检查,警惕不法分子夜间作案,侵害校园及师生安全。5、负责巡查办公室、食堂、公寓楼的门户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6、每晚12∶00以后,复查校园内“重要阵地”1—2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7、以上职责由值周人员履行。9学生实习就业安全制度一、学生就业前:(一)认真做好护送人员的选定工作。(二)广泛、深入地对就业学员进行安全常规教育。(三)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小组安全责任人,签定协议书。(四)强制就业学员购买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否则,不予以推荐就业。二、就业中:(一)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无驾照、行驶证,无养路费、无车辆保险费,第三人身强制险)(二)严禁就业学员乘坐农用车、三轮或单轮摩托车。(三)严禁送行车辆超员或乘坐超员车辆。(四)乘办途中注意财物安全及上下车安全。(五)禁止学生在乘坐火车过程中由窗内向外扔弃玻璃瓶之类的废物。(六)就业学员到达目的地后,护送人员明确交代就业企业的人文地理、风俗习惯及其安全注意事项。三、就业后:(一)监督企业与学员签订劳动协议书,并注意安全方面的条款保障(督促企业为就业学生缴纳保险)。(二)要求学员严格按照企业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三)要求就业学员时时、处处、事事注意安全。(四)协调处理学生与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10各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安全,特定制度如下:一、不私自接电,做到人走灯息,注意用电安全。二、下班后锁好门,关好窗;长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注意财产安全。三、师生走路、驾车,靠右行,不坐无证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四、不喝生水,不吃生食,注意饮食安全。五、经常检查个人住房及办公室的电路线路,检修堵绝不安全隐患,冬季生炉火注意安全防火,注意通风,使用电器取暖,应即插即用,注意取暖安全。六、夏季不下河玩水、平时不登陡山,注意人身安全。七、加强对所辖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安全防患知识,增强安全防患意识,落实不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11锅炉房管理制度一、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墙壁、地面整洁干净,下水道畅通。二、随时检查锅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予以排除。三、自觉排队,不得拥挤,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四、凭票打水,结算帐务。五、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热情服务。六、按时供水,且水温不得低于95℃12消防安全制度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二、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三、严禁学生玩火、抽烟、酗酒、玩电、私自安接任何用电器。四、不定期地对消防设施以及消防栓、灭火器、自来水等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具能应急使用。五、经常对全校师生及公寓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实际应用技能。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若发生不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全力组织抢救。13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畅通,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一、重大安全事故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2、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二、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14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体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体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活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中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