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协议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事项:甲方将其拥有的按双方协商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并按的协商价格收购。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实物资产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实物资产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乙方应将其余的%转让价款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款后,将出让资产交付受让方,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违约责任: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四条合同的解除:1.经核实资产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资产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条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第六条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第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