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管理中心”的决定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个人:追求健康长寿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从古至今,人们孜孜以求,以致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养生学。养生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世界文化的巨大贡献。貌由心生,身由心定。生命就在自己手中,健康就在自己心中。绿色休闲养心倡导的是一种全新的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表现为对大自然中阳光和新鲜空气的亲近,对生活充满热爱和宽容。绿色休闲向往天然,但并不代表告别都市,回归蛮荒,而是以积极的观念带动健康的生活方式,让自己不至于被繁华迷失心灵。绿色休闲养心是运用心理学和传统养生学的方法技术,借助地理环境的天然优势,从养心入手,让养生轻松易行,达到健康、快乐和长寿。为了给我国广大有心理压力的员工和管理者提供既能休闲度假又能绿色养心的场所,从而提高他们的身心素质,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决定推出发展我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和相关技能培训的项目,并依托成都太平洋心理保健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成都德智慧成长俱乐部成立“全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管理中心”。全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一、制定项目推广计划和管理方案,接受相关单位的基地申报、评审、验审工作;二、身心健康养生师、开展身心健康指导师、EAP咨询师执业资格认证和培训工作;三、拟定项目宣传稿件和负责网站的开发管理,负责对外商洽合作和项目体系的建设;四、调查研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五、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协调各方工作。全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管理中心办公地址:成都市城东十陵江华路128号62栋A516#;电话:028-88098062、13096304080、15680050710;传真:028-84615130,联系人:蔡华(主任)电子邮箱:88098062@163.com;邮编:610106;网站:、、。全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体系庞大,专业性强,需要很多同仁的参与。请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个人积极参加和推广本项目,共同为推动我国绿色休闲养心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特此通知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二O一O年三月一日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协议书甲方:成都市太平洋心理保健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共同创办“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甲方以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的资源优势、乙方以成立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硬件设施为合作基础,在乙方处挂牌成立“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绿色休闲养心基地”。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力: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统一标识,帮助乙方提升软环境竞争能力;2、甲方在自己的网站对乙方机构进行宣传,为乙方拓展客户资源;3、甲方向乙方的基地人员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培训,指导基地人员做好开业准备;4、甲方每年为乙方的基地人员在甲方处至少提供两次免费业务培训,并向乙方的基地管理人员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5、甲方按计划对项目进行统一宣传,向乙方的基地提供市场拓展、价格保护、专家解疑等支持;6、乙方基地的服务项目、企业文化、市场拓展、收费标准由甲方统一开发、制定;7、甲方充分利用自己的工程和协会两个平台,为乙方机构整合社会团体和企业组织的客户资源;8、乙方基地在经营服务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向甲方寻求专家帮助,乙方基地需要聘请专家甲方也可以协助;9、甲方负责向乙方基地推荐业内活动或论坛;10、甲方有义务推荐乙方机构加入中国保健协会会员单位;11、为确保项目的统一性和技术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基地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12、如乙方基地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项目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基地的经营资格;13、甲方支持乙方开展绿色休闲养心(身心健康指导师、身心健康养生师)等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并负责给学员办理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证书,证书信息在颁证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乙方全权负责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2、乙方的基地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品牌名誉和形象;3、乙方的基地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应得利益的自主支配权;4、乙方的基地开业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利润全部归乙方的基地所有;5、乙方的基地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6、乙方的基地人员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统一的业务交流、参观考察、经验推广等各项活动;7、乙方的基地应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遵守甲方对项目、服务、价格管理的规定;8、乙方的基地负责甲方来基地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的接待工作;9、乙方机构有义务按中国保健协会的规定加入中国保健协会会员单位;10、乙方的基地有权获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及商业机密;11、乙方的基地有权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12、乙方的基地有权使用甲方的统一标识和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活动;13、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的网络宣传和统一营销;14、乙方如要开展绿色休闲养心(身心健康指导师、身心健康养生师)等应用型人才的培训工作,甲方负责提供教材和办证,乙方需另按教材费50元/本、办证费300元/证的标准向甲方付费。四、费用标准和付款办法: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的标准为: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1.8万元,第3年1.5万元,从第四年起每年为1万元。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一年的费用,一年期满提前15天再交下一年的费用,以此类推,如乙方不按时交纳,费用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关于成立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文件也同时作废。乙方的管理费和服务费须汇入甲方的专用账户,由甲方出具统一收据,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需要税务发票,其6%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专用账户为:收款单位: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开户银行:农信成都市保和沙河堡分社账号:021105030120010002592行号:402651001336五、违约处理和其它:1、双方不得以自身理由违约,终止本协议;2、双方不得以单方利益损害双方利益;3、双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受害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向对方提出索赔;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后期限为五年,但如有关部门通知本项目停止时,本协议也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同时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二O一O年月日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绿色休闲养心基地(以下简称“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管理,加快绿色休闲养心基地行业体系的建设,扶持一批有志于加入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机构,共同实现创品牌、增效益的经营目标。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保护基地和总部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保证项目的实施,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依托成都市太平洋心理保健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全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管理中心”,即项目总部,办公地址设在成都。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遵循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第三条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为理论指导,借助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和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的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做大做强做好心理健康产业,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第四条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的宗旨是: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致力于健康产业的发展,总部在法律规范、产品开发、市场管理、行业自律及标准化建设方面为基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努力为发展我国绿色休闲养心行业做贡献。第五条绿色休闲养心基地项目的运作模式是: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技术,统一文化,统一网络,统一培训,统一活动。与医疗机构、心理机构、健康机构和相关协会和个人广泛联系,联盟合作,互助共赢、共同打造“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强势品牌。第六条管理中心总部的义务和权利:1、总部向基地申办机构提供相关文件和统一标识,帮助基地举办机构提升基地软环境竞争能力;2、总部在自己的网站对基地举办机构进行宣传,为基地举办机构拓展客户资源;3、总部向基地工作人员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培训,指导基地人员做好开业准备;4、总部每年为基地人员在总部至少提供两次免费业务培训,并向基地管理者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5、总部按计划对项目进行统一宣传,向基地提供市场拓展、价格保护、专家解疑等支持;6、基地的服务项目、企业文化、市场拓展、收费标准由总部统一开发、制定;7、总部充分利用自己的工程和协会两个平台,支持基地举办机构整合社会团体和企业组织的客源;8、基地在经营服务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向总部寻求专家帮助,基地需要聘请专家总部也可以协助;9、总部负责向基地推荐业内活动或论坛,帮助基地人员提升和成长;10、总部支持基地开展绿色休闲养心(身心健康养生师、身心健康指导师、企业EAP咨询师)等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并负责给学员颁发工程和协会的相关证书,证书信息在工程和协会的网站查询;11、总部有义务推荐基地举办机构加入中国保健协会会员单位或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成员单位;12、为确保项目的统一性和技术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总部有权对基地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13、总部有权向基地收取管理费和服务费;14、如基地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总部的合法权益、破坏项目体系的行为,总部有权终止基地的经营资格。第七条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义务和权利:1、基地举办机构全权负责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2、基地管理者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和总部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维护总部的品牌名誉和形象;3、基地管理者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应得利益的自主支配权;4、基地开业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利润全部归基地所有;5、基地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总部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6、基地应积极参加总部组织的统一的业务交流、参观考察、经验推广等活动;7、基地应接受总部的指导监督,遵守总部对项目、服务、价格管理的规定;8、基地如要开展绿色休闲养心等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总部负责提供教材和办证,但教材费和证书费需要乙方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9、基地负责总部来基地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的接待工作;10、基地举办机构有义务按规定加入中国保健协会会员单位或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成员单位;11、基地有权获得总部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及商业机密;12、基地有权获得总部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13、基地有权使用总部的统一标识和参加总部组织的相关活动;14、基地有权享受总部的网络宣传和统一营销。第八条拟申请成立“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的机构,必须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包括资金、场地、人力和管理能力。首先向总部递交申请表和基本资料,经总部审查同意后七日内履行交费和签订合作协议书等程序。合作协议书应包括合作的内容、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内容。第九条绿色休闲养心基地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管理费的金额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作协议书中约定。合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协议约定之法律程序处理。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中国保健协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中国员工心理健康工程管理办公室2010年3月1日绿色休闲养心基地申请表机构名称经营场地地址经营场地面积拟投资金额从业人员数量负责人姓名身

1 / 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