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协议书甲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乙方:(毕业生)学校学历--------------专业毕业时间---------------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乙方等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二、见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四、劳动保护: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五、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1、2、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七、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