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青岛机械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贵司的委托,我们有幸担任贵司二oo四年度的法律顾问。一年来,在贵我双方的真诚合作下,法律顾问工作得以有效、顺利地开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始终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处理贵公司的各项法律事务,承担了审查、起草合同,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谈判,办理诉讼案件,定期到贵公司坐班,解答口头、电话法律咨询等工作。现将该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汇报如下,望贵司批评指正。一、办理诉讼案件2件。(一)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由市南区法院于2004年4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黄荣光向贵司支付欠费800余元。此后,黄荣光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我律师继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对待本案。同年10月30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山东鲁光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诉贵司拖欠工程款一案。2004年11月15日,鲁光公司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司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49万余元。同年11月22日,市南法院作出(2004)南民初字第2139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了鲁光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贵司的银行存款55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贵司将上述材情况通知律师之后,律师对贵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研究,将材料汇总、分析,制作了本案的证据目录,做好了应诉的准备。此外,律师还根据贵司的要求,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参与了贵司与鲁信公司的调解,并根据对方掌握证据情况、调解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分析对方的庭审思路、胜诉把握、调解意向,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供贵司参考。该案已调解结案。二、协助处理非诉讼事务2件。2(一)协助处理“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事件”,并根据贵司的要求,就贵司从未收到过青岛市规划局市南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一事,向青岛市市南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二)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交接事宜,并就接管后的“太平洋中心”存在的诸多问题起草、审查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1、参与“太平洋中心”的交接工作,并见证了“太平洋中心”零点交接仪式;2、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3、就“太平洋中心小区”众多业主拖欠贵公司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供暖费问题,致函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其协助说服业主缴纳欠费,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4、审查、修改贵司与山东省通信公司青岛分公司拟签订的《“太平洋中心”固定电话代装代维协议》;5、审查、修改贵司与青岛金港生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拟签订的《太平洋中心物业保洁聘请协议》。三、起草、审查、修改合同19件。(一)起草、修改了《薛家岛旅游度假区整体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以及《青岛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二)修改贵司与中铁十八局之间拟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三)就银都景园车位使用权销售事宜,起草《车位使用权销售协议书》、《车位签约通知书》、《车位催款通知书》;(四)审查、修改《银都花园T-15户型拆迁改造的协议》;(五)审查、修改《关于银都景园商场渗水有关事宜的函》;(六)审查、修改《青岛银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权投资(收购)协议书》;(七)审查、修改《“银都中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八)审查、修改贵司与中联盛视(青岛)广告公司的《合作协议书》;(九)就山东国际投资管理公司、青岛万策投资公司与贵司之间3的股权转让事宜,起草《终止合同协议书》。该协议解除了三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并就股权转让款的返还、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免除、争议的解决等问题作了明确的约定;(十)就连云港顺安地产公司与贵司之间的物业顾问服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提出物业顾问服务内容和方式,并起草了《物业管理顾问合同》;(十一)就郑建武、温文华与贵司筹划在福建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事宜,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十二)就市南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保洁事宜,审查、修改贵司拟与青岛金港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青岛市市南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保洁专项服务协议》;(十三)就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租赁“银都花园”设备房做GSM基站、安装发射装置遭到部分业主投诉一事,多次致函联通公司,限其在制定期限内将发射装置移走,从而避免了业主与贵司之间物业管理矛盾的激化;(十四)就银都花园T12-3业主李松群家保姆遭歹徒刺伤一事,审查、修改《关于保姆遭歹徒刺伤事件处理协议》;(十五)修改贵司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之间,就无线市话天线运行系统供电事宜,拟签订的《用电协议书》;(十六)修改贵司与金玲置业(青岛)有限公司之间拟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十七)审查、修改贵司与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拟签订的《实习协议书》;(十八)修改《电子对讲门系统售后服务合同》;(十九)修改《工程合同书》。四、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律师催告函5份。(一)就办理“银都景园”会所、地下商场产权的可行性及风险预测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一份;(二)就贵司拆除“银都景园”会所屋顶新建花坛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一份;(三)就银都景园工程款事宜,致函中建一局六公司;4(四)就梁玉女士拖欠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五)就姜俭女士拖欠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六)就宿明明拖欠贵司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事宜,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七)就北京首谊贸易公司拖欠贵司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要求其及时缴纳欠款。在对贵公司情况深入了解及对前段工作深入总结的基础上,我们明确了下一步顾问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下一步我们将先从加强与贵公司的交流着手,进一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加强合作。在提供法律服务上,一是要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的法律意识;二是逐步参与企业的管理,帮助企业制定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对外涉及法律事务的资料、文件予以审查。我们还将随时根据具体情况,对下步工作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提供满足贵公司要求的优质服务。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是我们永远的追求。我们对贵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我们也真诚地希望能继续与贵司携手合作,为贵司的发展继续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顺颂商祺!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程、丛广林二OO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