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第1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重大暴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安达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安达市行政区内出现的重大暴雨灾害,根据重大暴雨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启动相应的乡、镇或市级应急预案。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安达市负责全市的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及协调跨乡镇行政区划的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1.5预案启动条件安达市行政区内出现重大暴雨灾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本预案。(1)已经启动乡、镇级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但影响范围进一步加大、灾害程度进一步增强,当地乡、镇政府控制不了事态发展时;(2)当出现流域性重大暴雨灾害时;(3)当出现跨乡镇行政区划的重大暴雨灾害时;(4)当出现在国际、国内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暴雨灾害时。第2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应急组织机构启动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时,成立安达市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市政府主管农业副市长副组长:市农委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办、各通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2.2职责任务安达市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安达市重大暴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乡镇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重大暴雨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处理其他有关重大暴雨灾害应急救灾的重要工作。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达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气象局业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为市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市气象局:负责重大暴雨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为救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市农委: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安排和拨付,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市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汛情的预警、预报、发布和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汛期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保证防洪和用水安全。市卫生局: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抢救,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预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各通信公司:负责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和通讯设施抢修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市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指导处置现场危险废物,控制对周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协调各食品监管部门对紧急救援所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国外捐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灾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帮助灾区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帮助和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林业灾害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市粮食局:负责灾区的粮食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事发区的社会治安,组织事发区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市信访办:负责群体上访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被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工作。第3章监测机制3.1监测体系建设安达市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重大暴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雨量网,建设暴雨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暴雨监测体系。3.2监测行动重大暴雨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应急监测、应急跟踪服务,随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为市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由市委宣传部协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应急信息。第4章预警级别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重大暴雨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4.1Ⅳ级预警。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重大暴雨灾害。4.2Ⅲ级预警。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暴雨灾害。4.3Ⅱ级预警。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可能发生极大的重大暴雨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4.4Ⅰ级预警。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可能出现特别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雨灾害性天气过程。第5章应急响应5.1响应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因重大暴雨对本行政区内的人民生命财产可能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或因重大暴雨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气象局上报,提出启动建议。市应急委根据造成的重大危害损失情况,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重大暴雨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重大暴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全市的暴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指挥、协调、组织市农委、民政、水务、气象等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详细记录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受灾区域,写出调查报告。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5.2群众的安全防护暴雨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基层行政组织负责把群众疏散撤离到安全场所。5.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发生暴雨灾害事件时,由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行政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公众配合、支持应急工作。5.4新闻报道市应急委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市应急委领导担任,统一对外公布应急信息,统一新闻报道口径。5.5应急结束启动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后,市应急委根据事态发展的控制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宣布应急结束。第5章应急保障5.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安达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重大暴雨灾害专业应急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安达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5.2通信与信息保障由各通信公司负责全市的通信和信息传递保障。5.3应急支援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立即成立相应的战斗组,进入紧急状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工具和手段,为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援。5.4重大暴雨灾害研究和技术开发暴雨是指在短时间内出现的大量降水,是一种影响严重的灾害性天气。安达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重大暴雨灾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第6章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重大暴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安达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在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第7章附则7.1暴雨的定义24小时降水量在50-99.9毫米为暴雨;24小时降水量在100-199.9毫米为大暴雨。7.2预案更新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并依据变化后的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市应急委审定后发布执行。7.324小时应急联系电话:75530857.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