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负责医用电子仪器、医用压力容器、医用制冷设备、常规医疗设备的维修工作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二、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三、对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五、定期深人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维修),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医院设备调剂管理制度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一、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二、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三、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四、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五、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六、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七、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人应列人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八、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九、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