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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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五-七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申请和倡议1、由原业主委员会向新建县房管部门、新建县街道办事处提交《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申请书》2、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提交《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2.公示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4.筹备组的产生《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居(村)民委员会收到业主自荐表不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成为筹备组成员。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居(村)民委员会召集所有自荐人选举筹备组成员。其中,自荐业主中是原业主委员委员的,可直接成为本次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成员。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直接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5.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连同《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和房管部门备案。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筹备组将筹备组成员名单、简历及《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6.筹备组职责(1)起草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2)确定业主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新一届业委会候选人;(5)做好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前款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筹备组的会议材料等应妥善保管,并于本物业区域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5日内移交业主委员会。(三)决定表决事项、确认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1.筹备组应决定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下列(1)是必选事项,(2)~(10)是可选事项:(1)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2)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修改《管理规约》;(4)制定新的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10)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2.确认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筹备组向物业管理公司及原业主委员会索取业主资料,确认业主人数,确定每户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清册,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三、推选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书面承诺,自愿成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愿意在任期内积极为业主服务,保证公正廉洁、勤勉尽责,不随意辞职。(二)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通知筹备组发出《关于推荐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向全体业主征集候选人以及相关意见。在公示期内,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后退还)和房产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后退还)一起交给筹备组。(三)候选人的产生筹备组在公示期满后将收集到的名单和资料做好整理核实,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筹备组将整理、核实过的候选人名单、简历表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至投票表决通过该两份文件为止,并同时告知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和时间。四、发出召开业主大会通知在候选人名单和简历公示满,同时筹备组填写好《关于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大会的通知》,连同本“指引”中“筹备组职责”内容以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在公示期内,筹备组及时告知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并印刷好《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五、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等事项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集体讨论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召开。采用的投票方式必须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相一致。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必须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业主和代理人应当签订《业主参加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托书》,代理人持业主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书应载明委托内容、委托期限、委托权限等内容。首次业主大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是否实行差额投票选举方式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并确定委员人数。如果回收的选票未达到规定的票数,筹备组可以向镇(街道办)申请延期,继续回收选票,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在延期内,筹备组应积极发动未投票的业主参与投票。若业主大会按照上述流程仍未能通过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提出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六、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业主委员会分工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以及其他职责人员。七、公示表决结果将业主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业主委员会名单及分工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5日,业主有权查询相关材料。八、备案、刻章(一)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以下资料备案:1.《南昌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申请表》;2.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会议决定和会议表决结果;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分工安排;4.其他资料。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加具意见后到区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区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发出备案回执。业主委员会收到备案回执后,应将备案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二)刻章业主委员会凭区建设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回执,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印章,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印章应当标明业主委员会的届数。附件:1.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流程图2.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申请书3.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4.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5.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6.关于南昌市都市未来小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7.关于推荐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8.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9.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10.关于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大会的通知11.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12.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承诺书13.业主参加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托书《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多,参与的人数多,需提前很久就要做准备工作,可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讲清楚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参照《选举法》和《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一般应由上届业委会成品负责组织选举的准备、投票等程序性工作。换届时间和重要事项提前通知到全体业主;酝酿候选人、公示;报批;组织实施,公示;等等。需要提醒的是,各个小区人多,思想不统一,为避免出现矛盾,组织换届选举的所有的程序必须合法。业主委员会选举会议流程如下:1、按表决事项制作表决票;﹙表决表应明确表决事项。填写要求。候选人应按姓氏笔划多少顺序排序,姓氏笔划相同,以汉语拼音为序。2、根据投票点的需要制作投票箱,投票箱需由筹备组全体人员验箱后封箱,并作记录,引入公证机制的,公证人员应参加验箱、封箱。3、筹备组委托工作人员或由业主代表送达选票,并作好相关记录;4、票箱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应有专人管理,以避免票箱的损坏或丢失;5、业主投票期间,宜对投票人数作记录。以适时掌握已投票业主人数;6、按规定时间、地点开箱、计票。公示表决结果;7、开箱前应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宜在业主代表中产生,不能由筹备组人员担任。)8、开箱前应由主持人介绍参会监督人员,筹备组组长介绍大会筹备情况;9、计票过程中若中途中断计票,则应对选票进行封存;10、引入公证机制的,公证人员应参加并对现场工作进行公证;11、开箱、计票现场应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现场监督;12、开箱后应对参加表决总票数、有效票数、废票、弃权票进行统计、记录并宣布;13、唱票、计票、监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对结果进行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14、公证人员宣布公证结论;15、工作人员对所有表决票进行封票并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对封票进行签字封存。16、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选举并当选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专有部份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17、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会议前3日以内,就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业主的意见,业主代表不能代替业主本人作出决定。表决书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送达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表决。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公告小区全体业主:为确保则下进行,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二、报名方式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合同)、身份证件及原印件向报名。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报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紫荆名流业主委员会二〇一九年月日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被推荐业主姓名所在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有无欠交物业服务费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情况。特此推荐。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年月日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的名单的公告(第号)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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