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南山区消防大队室外空调排水管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南山区消防大队发包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承包人:深圳市富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第1页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深圳市富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南山区消防大队室外空调排水管安装工程2、项目地点:南山区消防大队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形式:工程内容:室外空调排水管安装。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四、协议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按下列暂定价方式结算:1、采用暂定价方式,工程暂定价为肆万玖仟伍佰零壹元柒角捌分(¥49501.78元)人民币;如施工中涉及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信息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7年第1期,缺项部分按市场价。本工程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由乙方报结算价,经甲方审核、确认为准。(2)若涉及工程量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送甲方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后生效。五、付款方式第2页1、工程款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款。六、材料及设备供应1、乙方供应材料(1)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以及符合一览表及其他约定,并提前报甲方核准,如因所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以及时间不符合上述要求,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如影响工程进度,以及造成返工及材料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必须执行。2、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3、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措施。七、甲方责任1、按约定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及相关资料。2、按约定安排相关的指挥人员配合工作。八、乙方责任1、按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有故意损害甲方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协议。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九、违约责任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3页2、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5%承担违约金;如仍不足予补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工程保修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为一年。十一、附则1、双方在本协议中未约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2、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代表人: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