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为营造春节期间良好的节日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___》(处非联办函[2020]115号)精神,3月1日上午,县金融办联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及驻县各银行金融机构在盛乐广场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采取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播放音频、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大力的向社会公众宣传了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常见手段、表现形式、揭示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通过此次的宣传增强和林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预防能力。县政府___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亲自批示,明确时间节点,由上而下形成了工作合力,将责任分工真真落到实处,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营造元旦春节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旗处非办负责整体组织协调开展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月活动采用“专长结合”的形式,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定于2020年2月6日为集中宣传日。宣传日当天,旗处非办协同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局、人民银行等成员单位和各商业银行在乌珠穆沁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德客隆时代广场、瑞馨小区等人员聚集地方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50余人,10余车/次,悬挂两条横幅,发放蒙、汉文宣传单1500多份,张贴60余份海报。此次宣传活动“贴近基层、贴进群众、贴近生活”,在加大电视、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宣传力度,同时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宽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做到了报刊上有字、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网络上有文、手机里有信。利用元旦春节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契机,采用宣传片、公益广告、手机漫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的通俗性、针对性、有效性,将此次宣传活动坚持宣传到“最后一公里”。此次宣传活动力争做到让各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知道:投资需审慎,筹资需合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勿碰触法律底线,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和财产损失。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