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德设计LOGO,VI设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BAD/LOGO-VI/LB20101206/00001合同编号:BAD/LOGO-VI/LB20101206/00001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8栋905室邮编:100022Address:Room905Building18,JianwaiSOHO,No.39East3rd-Ri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ChinaZipCode:100022Tel:+861059009950/59009864Fax:+861059009950/59009864-806Website:致亲爱的客户:非常感谢贵企业对班德广告设计公司的设计服务给予的支持!我公司所出具的价格与合同是由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供,任何人不能以口头报价代表本公司调整价格或合同。贵企业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忠诚为贵企业提供最高品质的服务。谢谢!乙方BenderDesign代表签字合同编号:BAD/LOGO-VI/LB20101206/00001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8栋905室邮编:100022Address:Room905Building18,JianwaiSOHO,No.39East3rd-Ri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ChinaZipCode:100022Tel:+861059009950/59009864Fax:+861059009950/59009864-806Website:甲方:乙方:北京班德广告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委托事项: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与材料费用审稿周期1标志设计人民币元整3个工作日2VI设计(细目见附件一)人民币元整6个工作日总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备注:二、合同执行流程与付款方式1.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的设计费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2.以上费用不包括专案人员前往客户处调研、提案的出差交通食宿费。3.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同时支付给乙方设计与材料费全额60%即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为设计与材料预付款。4.甲方应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甲方正确完整的企业资料及相关资料交与乙方,供乙方设计参考,了解甲方需要。5.甲方提供正确完整的企业资料及相关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时间进程表。项目时间进程表内注明所有项目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确认,以附件形式添加至本合同中(详情见附件二),如时间需要更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重新制定项目时间进程表,并由双方负责人签署确认后,更替附件二。6.乙方收到第二项3条、第二项4条条款所示内容,乙方内部沟通后向甲方提交创意简报,并由甲方负责人确认签署后,以附件形式添加至本合同中(详情见附件三)。乙方当日即开始项目工作。7.乙方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向甲方以PPT形式提供标志设计样稿供甲方选择。如甲方对乙方所提方案不满意,甲方给出明确的书面说明,并由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由乙方组织进行二次提案,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如有确定的设计方案,甲方可在接到样稿3个工作日内,将选定结果通知乙方。8.甲方确定标志最终方案,并由甲方负责人签订乙方提供的确认单并回复传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30%即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9.收到甲方汇出中期款项后,乙方当日即开始VI基础部分的设计,待VI基础设计由甲方确定后,即开始应用部分设计。10.在应用部分设计由甲方确定后,甲方须支付本合同10%的尾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11.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若乙方的创意、设计方案(含重新设计方案)最终不能得到甲方认可,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预付款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予退款。合同编号:BAD/LOGO-VI/LB20101206/00001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8栋905室邮编:100022Address:Room905Building18,JianwaiSOHO,No.39East3rd-Ri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ChinaZipCode:100022Tel:+861059009950/59009864Fax:+861059009950/59009864-806Website:乙方在标志设计、VI设计期间,乙方会全力配合甲方的要求进行方案提案及调整。14.甲方在签字确认标志最终定稿方案,并在乙方开展下一项合作设计内容后,推翻已选的既定方案,并要求重新进行标志设计方案,甲方需额外支付总合同额度的30%给乙方。15.甲方在任务结束,乙方提交源文件给甲方后,甲方若对已完稿的稿件再次提出修改意见,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根据修改内容,由乙方给出明确的费用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后而定)。16.乙方设计及修改周期内,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未完成设计稿(即乙方认为尚未达到提交要求的方案)的矢量的电子文件。17.甲方最后确定的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其著作权和商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部分(即署名权),并可以将该作品作为设计业绩进行宣传。18.汇款帐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丰台区方庄支行户名:北京班德广告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帐号:100207297260010001三、知识产权约定: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称、内容、形式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视其为新方案设计,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5.甲方收到乙方设计初稿,提出与设计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视其为新设计方案,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五、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甲方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合同编号:BAD/LOGO-VI/LB20101206/00001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8栋905室邮编:100022Address:Room905Building18,JianwaiSOHO,No.39East3rd-Ri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ChinaZipCode:100022Tel:+861059009950/59009864Fax:+861059009950/59009864-806Website: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2.因VI策划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仍须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司法机关裁决。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补充协议附件二:项目时间进程表附件三:创意简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39号建外SOHO18栋905室电话:电话:+861059009950传真:传真:+861059009950/9864-806日期:日期:合同编号:BAD/LOGO-VI/LB20101206/00001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8栋905室邮编:100022Address:Room905Building18,JianwaiSOHO,No.39East3rd-Ring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ChinaZipCode:100022Tel:+861059009950/59009864Fax:+861059009950/59009864-806Website:策划导入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