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有效期限:2/8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3/8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XX商城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平台”),并支付开发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并根据双方确定的需求(见附件)进行此项目的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开发项目的具体内容:乙方负责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XX商城平台》的需求(见附件)完成“平台”软件的设计开发,且平台软件可支持十万用户同时在线的自由扩充。第二条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与要求相对应的开发计划。第三条乙方原则上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开发计划进行技术开发工作。因“平台”涉及相关创新的技术要求或由甲方硬件设备及接口、第三方接口原因造成的项目计划延迟,甲乙双方或与第三方协商解决,由此造成的开发延迟不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要求。第四条乙方在开发过程中如若需要相应协作,甲方须予以支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①甲方所设计的电器硬件控制原理及接口;②与业务相关第三方的接口技术资料;③平台运营服务器账号及密码;④第三方支付接口的账号及密码;4/8⑤其它相关技术信息。2.甲方提供平台运营服务器、储存、数据库服务器、网络带宽等硬件环境及甲方自身设备硬件环境。3.提供时间和方式:合同签定后上述资料可通过合同约定的联系人电子邮件或甲乙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的方式提供。4.其他协作事项:①与第三方协作的沟通及技术资料转移事项;②乙方须甲方给予帮助才能完成的,甲方必须给予帮助或协助。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①第三方接口及技术资料,乙方归档后以文档的方式交付甲方;②甲方提供的相关账户信息,待乙方交付后,乙方须自行销毁,同时甲方也须变更相关账户密码并妥善保管。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及时支付项目开发经费:本合同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第一次支付(合同总额%):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元(大写:);(2)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额%):平台开发第一迭代完成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元(大写:);(3)第三次支付(合同总额%):平台开发完成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元(大写:);(4)第四次支付(合同总额%):整个产品上线4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元(大写:);5/8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第六条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XX商城平台》是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开发工作范围。若在合同的执行期间由甲方提出超出《XX商城平台》约定范围之外的修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立补充协议进行确认。在平台上线后系统运行期间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修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立补充协议进行确认。同时双方约定平台上线后,乙方负责个月的平台技术支持维护。第七条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平台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第三方接口及其它相关工作条件;在平台开发期间,甲方可随时了解和监督乙方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第八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并根据《XX商城平台》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及《XX商城平台》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在未收到当期合同价款并在书面通知甲方履约付款后有权停止平台的开发。第九条平台交付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全部款项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本合同相关产品业务源代码(除乙方自有知识产权的“XXXX云支撑平台”外)及全部开发成果。第十条相关知识产权的相关约定:6/81.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开发成果(仅限本合同约定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源代码。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基础上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十一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1.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包括:①平台系统安装光盘及业务源代码、平台安装指南、平台功能测试报告、平台压力测试报告;②平台使用及维护手册、用户指南;③交付清单明细。2.开发成果交付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十三条验收约定1.验收依据为甲乙双方确定的需求(见附件)及乙方提交的《软件测试方案》;2.甲方须在乙方上线产品前的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进行组织测试验收。3.若乙方产品在验收时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提请甲方进行验收,直至验收通过为止。7/8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约定的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2.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3.保证按合同约定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不可抗力指: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以电话、邮件及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5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8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