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下工程风险控制及资料管理目录1安全等级分级控制2工程相关首件验收制度3工程相关条件验收制度4工程相关竣工验收制度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1.房建项目地下工程建设期间,应根据其可能产生工程损失的不同程度(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确定不同的安全分级。1.1地下工程安全分级原则:根据工程本身的安全风险、工程周边环境的安全风险等级综合确定,可分为三个等级。地下工程安全分级安全等级安全后果工程类型周边环境一级很严重深基坑安全要求很高二级严重较深基坑安全要求高三级不严重一般基坑安全要求一般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1.2深基坑安全定性分级根据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开挖深度、周边环境、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定性可进一步分为一、二、三级。安全等级划分条件一级1、基坑开挖深度20m。2、距基坑1.0H范围内有地铁、高速铁路、煤气管、大型压力水管、大型立交桥、重要铁路干线、大型重力流管线或有压管、在施的深基坑;距基坑0.7H范围内有必须保护的建筑、管线等设施。二级1、开挖深度在14m-20m的基坑。2、距基坑1.0H-2.0H范围内有地铁、高速铁路、煤气管、大型压力水管、大型立交桥、重要铁路干线、大型重力流管线或有压管、在施的深基坑;距基坑1.5H范围内有必须保护的建筑、管线等设施。三级开挖深度14m,且环境安全无特殊要求。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1.3地下工程安全分级的管理地下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结合工程特点、环境特点、技术特点,工程安全按一级、二级和三级进行管理。1地下工程安全等级的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2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对一级工程安全风险的重大技术方案审查、论证。3建设单位对二级工程安全风险的重大技术方案进行审查、论证。4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的总工程师(总监)负责三级工程相关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施工阶段常见风险围护结构施工阶段围护桩或墙的大型钢筋笼吊装、成孔(成槽)的防护、地下管线的防护等等。基坑降水开挖施工阶段支撑失稳、围护结构失稳、围护结构渗漏、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土体滑坡、承压水控制不当导致的基坑突涌、坑底隆起导致的围护结构位移以及降水等引起的周边地面沉降、地面沉降引起的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的破坏等等。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外包防水层施工质量、主体结构防水混凝土施工质量、永临结合工具柱、降水井与主体结构顶、底板节点防水质量、深层承压降水井封井质量等等。1.4深基坑工程常见风险根据近年来的工程实践和文献资料,常见的深基坑工程风险可以归纳如下。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2.地铁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2.1自身风险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a)Ⅰ级: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b)Ⅱ级: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c)Ⅲ级: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d)Ⅳ级: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欣嘉园基坑开挖最深深度16.35米,属于Ⅲ级风险。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2.2环境风险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a)Ⅰ类环境设施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等。b)Ⅱ类环境设施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要人防工程、普速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营地铁车站、明挖区间、中压以上的煤气管、自来水主干管(直径大于600mm),大型水源管,使用时间较长的铸铁管、承插式接口钢筋混凝土管,220kV以上电力管沟、军用电(光)缆等。c)Ⅲ类环境设施有桩基的多层住宅楼、多层商业、办公楼,一般的厂房、车库、地下人行过街通道、排污河、人工湖、煤气支管、自来水支管、雨污水管、普通电力管沟、通信管沟等。欣嘉园工程属于Ⅱ类环境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全线工程建设风险进行梳理、评估,提出工程风险源和风险等级意见,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确定风险源及等级。A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工程风险源、风险等级、风险责任等风险管理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风险源部位(环节)施工的人员组织、应急设备、物资配置和风险应对措施等内容B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当对工程风险源及等级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对于风险源、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再逐级进行论证。C建设单位将确定后的Ⅰ、Ⅱ级风险源明细清单,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D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2.3风险等级处置原则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序号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点位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大于超过5m,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工程(含支护、降水、开挖、监测等)。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含基坑混凝土支撑爆破拆除)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高度8m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4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工程)5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的承重支撑体系。6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连墙钢筋笼吊装工程;盾构机组装、拆除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或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7高度200m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7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超过50m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2.4重大风险点位参考2.5论证要求1、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施工方案实行逐级论证制度。Ⅰ级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技术方案应当通过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论证,主要包括支护结构、防渗措施、基坑降水、土方开挖、盾构端头井加固、吊装、始发、接收、穿越、联络通道土体加固设计、开挖、监测等方案;2、Ⅱ级、Ⅲ级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技术方案应当通过建设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3、Ⅳ级风险源部位(环节)专项技术方案应当通过设计、施工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4、车站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基坑深度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安全评估;5、监理单位应当对地连墙的接缝质量、降水井试运行、监测布点、支撑安装固定、马道安装固定等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6、地连墙成槽刷壁、地连墙的成槽检测、钢筋笼吊装、水下混凝土浇筑、地连墙的接缝止水、地连墙的接缝质量缺陷处理、降水试验、开挖过程、支撑吊装、支撑预加轴力、支撑替换过程、马道安装、基底封闭以及所有应急处置等部位(环节)应当实行旁站监理;7、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基坑开挖条件验收。一、地下工程安全等级分级二、首件验收制度1.首件验收项目首件验收项目: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不限于):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混凝土灌注)、地连墙(钢筋笼、混凝土灌注)、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混凝土浇筑、桩头凿除、基底处理、施加预应力、砌体工程等。其中首件验收(首幅地连墙钢筋笼制作、首段底板钢筋隐蔽验收、首段侧墙防水制作)由监理单位组织,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各子公司和建设管理中心、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二、首件验收制度2.首件验收小组成员及职责首件验收小组主要为参建四方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组成人员主要包括:a|.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b.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c.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d.业主方建管中心总工或质量管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等。施工单位职责:自检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整理内业资料。进行技术交底,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及规范,实行过程控制。确定总体及各分项工程工艺流程确定每项首件验收时间并参加四方验收。监理单位首件验收人员职责:组织四方验收、主持召开四方验收准备及总结会议并参与验收验收过程中进行内业和外业方面的检查并提出指导性建议。设计单位首件验收人员职责:参加首件验收,检查工程首件验收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结构功能性要求,对首件进行初步评定并提出相关意见。业主方建管中心首件验收人员职责:参加首件验收并实施监督指导,对验收及其他施工过程提出建设性意见,听取首件验收各方的检查结果及初步评定,提出整改要求或下一步工作要求。二、首件验收制度3.首件验收制度流程图施工单位技术交底首件产品施工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批量或大面积施工不合格不合格合格4.首件验收的评定标准二、首件验收制度1、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记录,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2、对产品进行首件验收主要从外观质量、设计要求、验收标准、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评定标准为以下几个方面:A、工序检查申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及时。B、各项检测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C、产品外观是否精美无缺陷。D、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无安全、质量隐患。1.条件验收项目根据《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要求,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是指影响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前,对施工单位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条件验收A类主要包括(不限于):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风险源开工。B类主要包括(不限于):基坑开挖;模板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现浇混凝土;工程爆破拆除;施工现场临时房屋的消防;三、条件验收制度2.条件验收内容三、条件验收制度人•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值班制度;安全交底;安全培训;特种人员持证机•盾构等设备各系统调试;起重设备的备案;龙门吊的检测料•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见证取样和试验报告法•施工方案审批;监测方案的审批环•周边环境的调查;房屋鉴定;风险的评估测量•测量放样的校核;监测点的布置和原始数据的测量应急•应急预案的审批;应急物资材料;应急设备;应急演练;探孔的打设;抢险队建立其他•安全措施落实;临时用电检查3.条件验收流程三、条件验收制度合格开工条件准备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关键工序(部位)开工建设管理中心、安全质量监察室、监理单位过程监督监理预审核查开工条件验收不合格不合格合格4.条件验收的评定标准三、条件验收制度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应对施工前条件验收项目进行预审,预审符合要求的,上报建设单位,按下列要求组织验收:A类项目由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组织验收。Ⅰ级、Ⅱ级风险源,建设管理中心应当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驻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各方签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派人监督验收。Ⅲ级、Ⅳ级风险源,建设管理中心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单位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各方签认。B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业主代表、专业工程师;设计单位现场设计配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