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预防和消除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控制排污、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减少大气污染,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达标。创建环境友好型项目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适用范围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第三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项目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权限第四条应急组织职责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副组长:成员:安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各作业队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备案;(2)负责与当地相关部门、上级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通信、报警及协调工作机制;(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项目部各部室协调、统筹工作;(4)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应急响应期间,由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各组织、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资协助组长进行救援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预防、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等四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防组:由安质环保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等。物资保障组:由物资设备部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备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信息宣传组: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治安工作组:有工程部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第三章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源、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第五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源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2.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害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露等污染环境事故;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他严重污染事故;物资保障组应急预防组项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信息宣传组治安工作组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5.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第六条防范措施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垃圾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2)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的施工道路规划和设置,尽量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3)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用洒水降尘。(4)茶炉采用电热开水器,食堂大灶使用液化气。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2)项目部产生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类别投入指定垃圾箱(桶)或堆放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七条应急处置一、空气污染应急处置(1)对空气污染严重的施工作业暂停或减少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2)施工场地减少或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二、水污染应急处置禁止向污水引水沟渠倾倒弃土、渣和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及时清理和疏通引水沟渠。三、固体废物污染应急处置(1)将乱堆、乱放的固体废物及时清理;(2)对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泄漏,可采取覆盖等措施进行收集后集中处置;第四章监测与预警第八条监测与分析一、监测与信息收集安质环保部为环境监督与信息收集机构,收集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突发环境事故信息。二、报送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小组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项目内突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环保领导小组、上级部门、地方环保局报告项目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判断,并把情况1小时内报送公司环保领导小组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三、报告方式与类型1.可采用: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报告。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保、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可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事故、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在当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第五章应急响应与协调内容一、基本响应程序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现场指挥部要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理。先期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2)紧急调配项目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6)波及其他区域的,要及时相互通报;(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二、指挥协调主要内容(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2)发布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4)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有关情况;(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9)组织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10)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的扩散及渗透;(11)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三、应急结束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影响,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失,警报解除。四、后期评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结束后,协助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六章保障措施根据污染事故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障。一、技术保障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污染源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预测、预警、决策提供依据。2.应急队伍的建设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应急队伍根据突发污染事故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分组,并配置相应装备;定期开展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涉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及人员通讯录,保障有关机构及人员通信畅通。三、物资保障项目部根据本项目主要环境因素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应急所需技术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第一时间供应。应急通信组长:电话:副组长:电话:以上人员在防汛抗洪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出现险情及时进行抢险。防汛抗洪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