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家用灶具和食品加工装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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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HouseholdCookingandFoodServingAppliances–UL1026(电子家用灶具和食品加工装置)1前言A.此标准包括目录范围内覆盖UL公司产品后续服务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是基于成熟的工程原理,研究,测试记录现场试验及生产安装问题的认识,从厂家,用户,检验机构其它专业经验咨询时所获取的信息,如有必要他们可以进一步实验调查后改正.B.此标准的观察要求是持续保证生产厂家产品的条件之一.C.按这些要求在检查或测试产品时,只要产品符合此标准,即使发现预料的其它安全损害,也可视为符合标准.D.产品采用的材料或者其结构形式与此标准中的要求有些区别,那幺可以按照设计要求测试,如果大部份材料相同,那幺就可以按照标准进行判断.E.UL在按照目标进行功能演示时,不能下放厂家或其它任何部门的责任,标准在制定时,UL的意见和调查研究结果,已经代表了专业评判标准,UL对任何使用或依赖下标准不负任何责任,UL不会发生任何责任义务损害,包括由于使用,解释或依赖此标准产生的重大损坏.F.按照UL要求进行测试时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损害,因此在进行测试时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和足够的防护工具是必要的.1.范围1.1.这些要求覆盖了在普通情况下使用的250V或以下的家用厨具电器(除了1.2里有说明外),包括临时或永久地在户外使用的家用厨具电器应符合国际电器条例规定.1.2.这些要求不包括家用电器系列,电极型,长柄锅及电炸锅,乳酪机锅,面拖油炸机,爆谷机,咖啡壶,电饭锅,微波炉,以及按个人要求制作的电器不包括在此标准内.1.3.以下内容中,确定是否符合此范围内的一种装置的要求(如多士炉和类似的)应通过具体参考此型号要求,在没有具体参考资料时,如果采用符合条款,那幺条款应为公认符合标准所有型号的要求.1.4.产品包括外形特点,零件,系统更新及与此标准要求有区别的产品,而涉及到火险,电击,伤人应该使用适当的附加零件进行测试,其安全水平的昀后结果应保留在标预期的范围内,产品外型,特性,零件,材料,系统与具体要求相冲突,不能视为符合此标准,如果考虑提出修改要求,应采用一致的方法,开发,修正,执行此标准.2.组合件.2.1.除2.2说明外,此标准中产品组合件应符合组合件的要求,如产品一般使用标准组合件清单索引A所示.2.2.组合件不需要与具体相符是:a.此标准包括的产品应用中不必涉及到外形或特性.b.由此标准要求代替.2.3.组合件应在认可的设计环境下使用.2.4.结构中的些特殊组合件不全面或限制其性能发挥,这些组合件只能在限定环境下使用,例如不超过一定限定温度下使用且只有在认可的选定环境下限制使用.ElectricHouseholdCookingandFoodServingAppliances–UL1026(电子家用灶具和食品加工装置)23.装置的测量:3.1.指数必须说明,括号里的指数为解释或相近信息.4.参考材料4.1.此标准要求的条例或标准的任何要求更新应被解释为昀新的条例和标准.结构5.总则.5.1如果电器在运行时会产生或在有气体或其它气体压力下运行,考虑到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因此电器不能算合格,除非电器有足够强度抵御爆炸危险.6.框架与外壳.6.1.电器的框架和外壳应该足够的张度和钢度抗拒正常使用中可能的滥用,但不要因电器固有的抵抗强度而减少电器的空间,产生松动,零件错位而导致部分或全部失效或者结构组合时而增加火险,电击或伤害的危险.6.2.电器外壳材料应该能够随特殊用途,能够容纳所有电器零件,除电源线和14.3,14.4中在任意环境下使用时可能会引起火险,电击或伤害的裸线组件外,如果电器要与电源永久联接时,电器外壳应提供用于安装所必需的装置,如:托架,挂钩或类似物.6.3.在正常工作状态中需要加油的电器,应特别考虑在烹调腔上加一个外壳,外壳的材料也应适合此目的.6.4.电器外壳采用通风开口或在外壳上安装永久电源联接组件的电器,其位置不能让排气进入封闭结构的空间,如活动顶的空间,壁洞空间或类似空间.6.5.判断电器外壳性能时应考虑的因素是:a.物理强度.b.抗冲击强度.c.吸水汽性.d.可燃性.e.防腐蚀性.f.在高温下抗变形能力,外壳在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承受能力.对于非金属材料外壳要求可参考电气设备评估UL746C的聚合物标准,金属外壳零件或外壳应按照金属外壳冲击测试42节进行抗冲击能力测试.例外情况1.考虑按UL746C进行滥用和恶劣条件测试时,电器外壳应按此标准中滥用运作测试的第44节进行判断.例外情况2.因加硬化材料要按43.1要求在高温下连续1000小时老化测试,所以加热硬化材料不需要符合UL746C要求..06.6.采用过热保护的热塑外壳电器,如果采用94HB材料,具有至少60弧抵抗高电流弧光点火,至少7秒钟抗热点火,及外壳所有零件包括,肋骨,煎件或类似零件相距至少1/2(12.7mm)那幺可燃性要求可不一ElectricHouseholdCookingandFoodServingAppliances–UL1026(电子家用灶具和食品加工装置)3定要符合UL746C.6.7.除非电器外壳如6.5和6.8判断认为合格,否则电器外壳的铸造和铁片部分厚度不能小于表格6.1所示.6.8.除了考虑6.5中所提及的因素外,考虑到电器的设计用途,外壳金属片也要考虑其尺寸,形状,厚度和特殊应用能力.6.9.为防止发生无意识与导电零件接触,电器上的导电零件,除自动焗烬裸线组件的发光部分以外,其位置或包起来保护,绝缘马达刷帽不要求额外附件.表6.1金属外壳的昀小厚度用小的,平整未加固的平面或表面通过弯曲,棱纹和类似处理(其它形状或呎吋)提供相应的物理强度.用线路系统连接的表面比较大未加固的平面InchesMmInchesmmInchesmm金属印模压铸可塑性铁其它可铸金属裸金属片镀锌金属片有色金属片3/641/163/320.026a0.029a0.036a1.21.62.40.66a0.74a0.91a---0.0320.0340.045---0.810.0861.145/643/321/80.0260.0290.0362.02.43.20.660.740.91a当外壳符合6.5要求时可采用较薄的材料6.10外壳构造应该让熔化金属,防火物,或类似物不会落在支撑面上6.11在6.10必须要求中,外壳底部开口处的上面或下面必须有隔板,如果开口为:a.在马达下面时应:1).马达的结构零件或电器提供类似的隔板.2).马达在以下缺陷条件下通电时,马达这种保护措施是为了防止燃烧绝缘物或熔化物落在电器的支撑面上.i)开主线圈.ii)打开起动线圈.iii)激活短路关.iv)永久分开电容器的马达为短路电容器,在马达通电前和回转轮被堵时进行短路通电.3).采用热发动机保护器(同时感应温度和电流的保护装置)的发动机是防止发动机线圈在昀大负荷的内ElectricHouseholdCookingandFoodServingAppliances–UL1026(电子家用灶具和食品加工装置)4温度不超过125℃(302ºF).4).采用的马达符合阻抗马达要求.b.在电线下,除非电线符合电线,电缆,伸缩线UL1581参考标准VW-1燃烧测试或者垂直燃烧测试.c.在无盖开关,变压器,螺线管或类似物下面,除非马达零件不会因为着火而引起故障.d.在电场和工厂制造的拼接过载,过载电流保护装置.例如:如图6.1D线所示,如果开口不在组合件下面范围内,可以不用隔板.图6.1隔板呎吋与位置A-隔板遮盖的范围,如果组合件没有被遮盖,则由整个组合件组成和一个组合件未遮盖部份(被组合件外壳遮盖的部份)组成.B-投影在水平板上组合件的轮廓C-隔板倾斜线轴轨迹昀小范围,倾斜线总是1)与零件的切线2)与垂直线5度,和3)水平面的定向轨迹是昀大的D-为隔板昀小范围和位置(水平位),范围包括倾斜线C和隔板水平面轨迹交叉线6.12于6.11中所提及的挡板应是a)金属,陶瓷,或作为外壳符合6.5可以接受的原料.b)水平的c)位于图6.1指示的位置,不应小于图6.1所描述的位置.6.13如果在图6.2中说明的探针通过开口插入不能接触能引起水险或电击的任何非常绝缘带电部件,则在外壳中的开口有小于1英吋(25.4mm)的较小呎吋是可以接受的.探针在插入前、后及过程中适用于所有可能连接的位置.6.14如果在外壳内部没有非绝缘体或用胶膜包裹的电线,则如图6.3说明的外壳开口昀小呎吋为1英吋或更长一点是可以接受的.R表示至开口周围里边的距离,X表示至开口平面的距离,T等于外壳的厚度,R等于X加T,X等于能插入开口圆杆昀大直径的5倍,但不小于6-1/16英吋(154毫米).在测定开口的过程中,任何在容积范围内的挡板是可以被忽略的,除非它持续横切容积边缘.6.15为了恒温器的调整或类似的行动,如果在外壳上作一个引起用户注意的任意大小的孔,不能破坏绝缘体或用直径为1/16英吋(1.6毫米)插通过孔接触非绝缘体.6.16关于在6.9和6.13-6.15中的要求,在电器的检查过程中,外壳的任何部份ElectricHouseholdCookingandFoodServingAppliances–UL1026(电子家用灶具和食品加工装置)5可被忽视(打开或移动)那是受到的保护能防止电击或伤人的部份.或如果a)外壳用或不用工具打开或拆卸以执行制造商推荐的用户服务、维修、操作调整.配件连接或其它操作.b)不用工具能打开或拆卸,见6.16.1例外:如果电器标记与54.9一致,外壳的一部分要求用工具打开或拆卸以执行制造商推荐的用户服务、维修、操作调整、配件连接或其它操作以保持保持其位置.6.16.1关于6.16(b),为确定外壳或外壳的一部份要求使用工具打开或移动,依靠非金属部件机械稳固的外壳或外壳的一部份,如塑料挂耳或快速连轴节插人物或插杆应遵照42A节非金属外壳紧固器测试.例外:完全通过金属紧固器(如镙丝或铆钉)稳固外壳或外壳的一部份到其它外壳部份,则不需经受此测试.6.17任何活动零件,例如马达回转轮,链条,滑轮,带子和齿轮应褢起来或监视以减少对人的伤害.6.18参照6.17要求,外壳的保护程度取决于总结构和电器的用途,以下为判断裸露活动零件能力应考虑的因素.a.外壳强度b.活动零件的锐利程度.c.无意识与导电零件接触可能性.d.这些零件移动的速度.e.手指,手臂或衣服被卷入活动零件的可能性.6.19外壳上的门或盖上应有手柄以确保进入关闭位置6.20为方便更换过蠛保护装置或当有需要开盖操作保护装置,外壳上的门或盖应用绞链连接.这些门或盖应有插销,配合紧凑或与外壳表面开口有重垒.6.21电器零件无需用特别工具(不是服务人员就难得到的工具)如果是由人工操作,调节或定期维护的电器.6.22如果试管或灯泡坏了会啬火险,那热偶的灯泡或毛细管应可以保护电器不被破坏.7组装7.1如果电器上有开关,可连接插头型插座或插头型连接器安装要可靠防止因表面摩擦而使零件产生反转(动).7.2为防止装柄开关转动可采用锁垫圈.7.3如果导电零件因附重压而转动或转移而减少零件之间空间低于26.1.1.1-26.1.1.4的要求,那幺导电零件应固定在基面上.7.4防止导电零件转动或转移,导电零件之间的表面不能产生摩擦可使用锁垫圈.8.稳定:ElectricHouseholdCookingandFoodServingAppliances–UL1026(电子家用灶具和食品加工装置)68.1电器的稳定性,不能因正常使用情况电器很容易倾倒.8.2家用烹调或热电器可以轻易用手提或搬运(如矮电器,食品加热器或类似的)电器装上至少50盎司(148ml)水,加热到115ºF(46ºC)温度,放在与水平面15º的倾斜面上,无论装上全部的拆分件,液体或其它材料,电器应符合设计使用的昀大倾斜角倾倒要求,电器不会产生滑动,不能因测试而倾倒.9.防腐蚀保护9.1如果因未保护零件的故障增加着火或电击危险的铁和钢片应以瓷釉法,镀锌,电镀或其它的方法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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