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木材加工园区重大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批准:审核:编制:2010.02.16发布实施发布令预案编号:001单位名称(公章):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木材加工园区审核人(签字):签发人(签字):实施日期:2010年03月01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编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护木材加工园区员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处置、快速响应、有序救援,特编制了《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木材加工园区事故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是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发生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实施各项应急工作的规定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整个公司的应急行动。《集团事故应急预案》于2010年02月16日批准发布,2010年03月01日正式实施。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木材加工园区总经理(签名):1.0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控制事故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职工、家属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5、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6、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急委发[2006]11号1.3适用范围及响应分级1.3.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木材加工园区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2响应分级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并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三级:Ⅰ级(特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1.4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三层次组成。总体应急预案。预案体系总体指导性文件。由安监部起草,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针对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消防重点控制部位,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故而制定的具体应急预案。由主管系统组织相关单位起草,经系统领导批准后实施。应急保障预案。为保障专项预案和总体预案顺利展开而预先做的各种保障安排。主要包括财务和物资保障、信息传递、人员召集等。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控制措施。1.5应急工作原则1、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由各单位指挥本单位相关人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单位,对重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快速处置和有效控制。2、平战结合,以平备战:将事故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3、依法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三级预警。4、系统联动,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对已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5、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车间要建立预警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并及时正确应对。2.0危险性分析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木材加工园区位于市。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根据公司《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制度》(Q/JYG92000—012—2009)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以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相关国家标准和重大危险源辩识方法,通过对公司各单位生产与贮存场所危险分析与识别,初步辨识出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大和重要危险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锅炉房、压力管道、变配电站、粉尘等重大或重要危险源,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2、机械设备设施(特别是起重设备和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可能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以上每个重大或重要危险源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将会给公司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灾害。3.0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是本预案指挥领导小组;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专项或保障预案指挥小组。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单位、相关方服从公司应急指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3.2指挥机构及职责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组长不能到位时,由副组长担任总指挥;若副组长也不能到位时,由综合办公室,按公司领导职能排序立即向各应急成员单位公布总指挥名单。3.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的职责1、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准备工作。2、在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指定应急现场总指挥,并授予其一定权限,行使应急救援职能。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4、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人员、物资、设备,并可占用场地,应急结束后及时归还。5、根据灾害情况,指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其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职责。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7、监督、检查公司内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8、定期组织预案的各种演习,组织公司内部对《预案》进行评审和改进。9、组织审查应急记录。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3.2.2各成员单位职责1、综合办公室(1)接到重大突发事故报告,及时向公司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2)召集和组织救援部门成员单位。(3)公司内部救援力量不足时向其它救援力量求援。(4)事故信息发布。(5)受灾人员的安置。(6)为救援负责人顺利到达事故现场提供运输保障。(7)对外公布有关事故情况。2、生产部(1)生产恢复。(2)故现场设备设施、电器设施、各种动能供应的应急处置、关停等。(3)提供事故现场电、水、气管网和相关技术支持等信息。(4)组织对损坏设备设施进行恢复。(5)对事故发生后的设备设施、建筑物进行评估、鉴定。(6)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分析。3、安全环保部(1)事故接报。(2)向生产单位通告信息。(3)消防器材日常管理。(4)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现场扑救及应急处置。(5)事故区域警戒和交通管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6)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监护。(7)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分析。(8)级别向当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上报事故。(9)协助保卫人员处理现场、疏散人员、交通管制。(10)事故现场设置隔离围栏、标识和交通管制,保护现场。(11)现场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姓名等。(12)协助总指挥做好协调工作。(13)办理事故认定手续。(14)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事故。(15)事故档案整理。4、技术设备部(1)对引进生产线、重大工艺装备处置提供技术支持。(2)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分析。5、物资供应部(1)事故现场使用物资保障。(2)救援物资日常储备、管理。现有应急物资清单,包括名称、数量、储存地点等。6、财务管理部保障救援资金。7、人力资源部(1)工伤程度定级。(2)工伤保险费用落实。8、电气车间(1)保障厂内中心道口、车间道口等路口畅通。(2)应急物资的运输。(3)热水、压缩空气等动能供应或紧急切断。(4)对损坏动能设备设施、管网等进行抢修、恢复等。(5)电话线路畅通。(6)保障电力供应或紧急切断处置。(7)对损坏电气设备设施、线路进行抢险、恢复等。9、其他车间(1)第一时间内抢救伤员、应急处理、事故报告等。(2)支持、配合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10、公司工会(1)负责对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安抚家属的有关工作。(2)负责保障受伤职工的各种合法权益。(3)组织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安置工作。4.0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级及风险控制》制度,公司每年组织各单位,集中对危险源进行统一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纳入日常管理。重点控制部位按照《安全重点控制部位管理制度》(Q/QCG01900—013)安监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车间负责日常监控。日常工作变动要及时进行更新,并将结果报至安全部。4.2预警行动当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时,险情所在单位立即以电话方式上报安监部。随即报给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4.3信息报告与处置4.3.1信息报告与通知各单位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或事故时,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跟踪事态发展情况,主动协调应急处置的同时迅速上报事故有关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1、信息初报事故现场人员立即用电话方式将情况报给安监部。报告要简洁,主要内容有:(1)事故发生单位、具体地点。(2)是否有人员受伤、是否需要救护车或是消防支援。(3)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和性质。2、信息处理应急指挥小组接到初报后,立即做出反应:(1)依据事故初报的情况,进行处理,职是否要救护车或请消防支援等。同时将事故情况报给公司安全主管领导。(2)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视事态发生、发展的情况向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确认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急小组立刻宣布启动本预案和专项、保障预案,召集有关单位到达现场,进入应急响应程序;险情被消除或控制,预警解除。4.3.2信息上报如发生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监部将事态发生、发展情况,向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指挥机构见附件2。5.0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事故分为Ⅲ级。Ⅰ级响应:可能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导致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Ⅰ级响应;Ⅱ级响应:可能导致1-2人死亡可3-9人中毒(或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启动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死亡或1-2人中毒(或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启动Ⅲ级响应;5.2响应程序1、事故单位立即启动现场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组织力量在保证人员安全条件下,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依据初报信息,决定是否启动或按几级启动本预案,或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发出启动有关预案及级别的指令,各职能部门按本预案或是相应的专项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理。5.3响应主要内容5.3.1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抢救伤员、报警、报告,控制事态发展。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采用标志或拍照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5.3.2全面响应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服从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按各自职责和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伤员救护、人员疏散、搜寻和营救、灭火降温、现场警戒等救援工作,控制、减缓、消除事态发展。5.3.3通讯1、由综合办公室和安监部迅速向参与应急行动成员单位提供通讯方式。2、各单位在本预案启动时,应无条件执行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所有应急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所有有关应急资源。5.3.4事态监测与评估由安监部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评估事态情况,并迅速将事故情况反馈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采取必要的方法,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5.3.5警戒与治安安监部立即到现场根据事态情况,组织保护、疏散未受事故伤害的现场人员、证人等。进行现场警戒,保护现场物证不被破坏。协助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5.3.6公共关系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视事故发展情况,决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