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二、事故可能发生的类别(一)深基坑坍塌;(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五)房屋拆除事故;(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三、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2-(一)市建设局成立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和其他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成员名单、专家组名单详见附表一、二。(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四、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紧急调集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力量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六)组织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七)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市建设局指挥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3-(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二)建设局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并迅速上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六、应急处理预案(一)接到事故后10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相关部门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4-(二)应急处理措施(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职工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4)、自我保护在抢救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七、其它事项(一)本预案是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二)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和在-5-徐施工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市建设局备案。(三)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和在徐施工企业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四)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和在徐施工企业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地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工作。-6-附表一: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职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总指挥靖大荣市建设局局长83908003838186588268865885988888副总指挥吴桂飞市建设局副局长83908010831516258598581813685197818谭立平市建设局副局长83908002857036168598561613852092728韩尧市建设局副局长839080058580556613805201895毕于瑞市建设局副局长83908006856936988598598813951358988张俊生市建设局副局长83908007858016888598558813952232613姜建国市建设局副局长83908008856054328598566813805211938苑玉彬市建设局副局长83908011858086098598589913905207700成员王建华市建设局安监处处长83908090858086888598590013805206622夏大明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处长83908079856966188521929213605219292高玉梅市建设局建筑工程处处长83908066858086168598561813905217582佟广敏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83908068857098658598578813013946827朱彭市建设局房地产业处处长83908266858058858598558013905201091沙居祥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处长83908120858086608598566013952263636杨建勇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站书记83908095858086878598555213182336799陈刚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85649001858056668268858813605202882张承银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83700472858085178598598913952168816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华同志兼任-7-附表二: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专家组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办公室住宅手机夏大明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工民建83908079856966188521929213605219292姚启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高级工程师工民建85649005836801358598585913905218676范厚春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工民建839080928385961913151990899石登辉中建七局徐州分公司总工工程师工民建13776785666姜礼中铜山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高级工程师工民建8384213713151233888刘华江中集团徐州公司经理高级工程师工民建13605201619叶艾龙江苏盛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工民建85713807刘延荣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三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工民建857452498574501313952198255周雷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给排水839080928573628113151988819马金荣中国矿业大学建工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地质8388500813905201105程知言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总公司总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岩土025-8468813113913925049李乐功徐州基础工程公司总工高级工程师地质8777384213952150250赵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民建857441538582339313852140982卓立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工程师建筑机械8390809213952200399杨继志市机械化施工公司/高级工程师工民建13852136599高海明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建筑机械858319308593842613705214372王铁柱徐州市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工程师机械制造87767040-800813951357994姚富强徐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机械制造85793819856645731301397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