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工作原则1.3编制依据1.4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3预防和预警机制3.1监测、预测与报告3.2预警预防行动3.3预警支持系统3.4预警级别与发布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4.2应急响应启动4.3应急响应行动4.4通信联络4.5指挥和协调4.6紧急处置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24.8群众的安全防护4.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10灾害调查与评估4.11新闻报道4.12应急响应结束5灾后处置5.1灾情核实5.2社会救助5.3保险监管5.4调查总结6保障措施6.1通信保障6.2应急支援与保障6.3技术储备与保障6.4宣传、培训和演习7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7.2奖励与责任7.3预案实施时间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经济社会影响,制订本预案。1.2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有效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统一领导,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密切协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强化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应急合力;规范有序,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运转协调,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保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1.4适用范围1.4.1易县行政区域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1.4.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易县行政区域,但保定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县级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县提供相关协4助、保障。1.4.3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霜冻、低温、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政府分级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2.1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县应急办、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人防办、县物价局、易县供电公司、易县武警中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中国电信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保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全县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制;制订全县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应急响应,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落实指挥部调度指令和工作部署;会同有5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制订、完善与本预案配套的应急处置预案;根据职责与分工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对、防范工作;需要动用部队参加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行动时,由县武装部负责协调。3预防和预警机制3.1监测、预测与报告3.1.1县气象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任务。当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气象局应将监测、预报信息报县政府。3.1.2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和发展趋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3.1.3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2预警预防行动县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测情况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并将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报县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和相关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3.3预警支持系统63.3.1县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要加大投放,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和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同时将人民防空警报系统作为城区灾情警报发布的重要手段之一,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形成我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体系。3.3.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3.4预警级别及发布3.4.1按照气象灾害可能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3.4.2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范措施和发布单位等。3.4.3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7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范围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4.2应急响应启动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由气象灾害应急指导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及时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经授权后发布响应、解除响应或更改响应级别的命令。当发生气象灾害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4.3应急响应行动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和行动。4.3.1大风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8助。县建设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要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县教育局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县建设局、交通局负责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易县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县农牧局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布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全同气象局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县民政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时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4.3.2暴雨9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县水利局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县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县教育局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易县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县公安局和县交通局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和管制。县农牧局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危险地带的户外作业。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时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4.3.3暴雪、低温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预报和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10县发展改革局密切关注煤、电、油、气等要素供应情况,及时做好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动输协调工作。县教育局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县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易县供电公司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县交通局提醒道路行驶车辆采取防冻、防滑措施,提醒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减速慢行;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县建设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的防冻措施。县卫生局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县建设局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县农牧局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县民政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时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主11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4.3.4寒潮、霜冻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霜冻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寒潮、霜冻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县民政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县建设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县农牧局、县林业局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县卫生局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4.3.5沙尘暴县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县农牧局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县环境局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县交通局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12全。县民政局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