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草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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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9年全省草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全省草原监测工作,科学评价草原生态状况,严格草原监督管理,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采集草原地面样地监测数据、监测站监测数据,结合卫片判读,全面监测全省草原资源存量、利用状况、草原植被生长等状况,监控草原利用用途,掌握草原生长状况等动态信息,科学分析与评估草原生态现状及变化状况,发布全省草原监测报告,并作为自然资源负债表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考核工作的依据。二、监测内容及技术方法(一)监测内容1、物候关键期监测。监测草原返青、生长、枯黄三个重要阶段植被生长状况,及时开展物候监测,掌握牧草生长动态数据。通过固定监测站与路线调查相结合,地面调查与遥感监测相结合等技术手段,搜集气象、土壤、水文等相关数据,分析直观数据与相关因子影响关系,获取全省草原植被物候关键期监测数据,并与历史年份进行对比,分析物候关键期草原生态变化情况。2、生产力监测。在植被生长盛期(生产力高峰期8月初),组织开展一次样地样方调查监测,监测草原生产力、植被盖度、高度,以及牧草种类、生物多样性等指标。利用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影像数据,建立指标反演模型,获取全省草原生产力和盖度等数据,并与历史年份进行对比,分析草原生产生态变化情况。3、草原承载力监测。搜集放牧草原方位、面积、放牧方式等基础数据,通过草原生产力监测数据,计算放牧草原理论适宜载畜量,与县域内草原放牧家畜实际数量比较,评价放牧草原是否超出草原承载能力,发布草原承载力监测预警信息,为保护草原生态,及时调整天然草原载畜量提供依据。4、草原生态状况监测。开展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面积和分布调查及草原等级评定。调查草原“三化”类型和程度、植被状况、土壤状况等内容。利用草原“三化”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影像数据,建立典型指标综合反演模型,获取全省草原“三化”分布和程度专题数据。5、草原利用状况监测。利用不同时期卫星影像比对,监测草原用途变化情况,为草原执法、监督草原开发利用提供数据支撑。其中2018年与2012年比对一次,获取十八大以后改变用途草原方位和面积数据。2019年春季和秋季各比对一次,获取当年改变用途草原方位和面积数据。6、草原生物灾害监测。监测全省草原鼠害、虫害等生物灾害分布、面积、危害程度等数据,及时掌握生物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情况。利用地面调查数据与遥感技术,获取当年灾害发生程度与位置数据。(二)地面调查技术方法地面调查工作技术方法按照《草原返青期地面观测方案》、《全国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工作业务手册》、《黑龙江省草原生态监测点工作业务手册》、《草原害鼠预测预报调查技术规程》、《草原蝗虫调查规范》、《天然草地退化、沙化、盐渍化的分级指标》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草原监测相关技术资料,请到QQ群号65253705中下载。三、组织分工全省草原监测工作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组织实施。黑龙江省草原站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第二调查规划设计院为技术支撑单位,各市(地)、县(市、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为地面监测数据采集单位。(一)市、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任务。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草原地面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地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一是已建设固定监测站的市县,负责固定监测站运行维护与数据采集工作。按固定监测站数据采集要求,每月定期进行采样、观测和拍摄照片,将监测内容填写到《草原固定监测点数据采集记录本》;二是采集物候关键期地面监测数据。4-5月适时开展返青监测,6-7月每月20日开展长势监测,8月初适时开展生产力监测,9月-10月适时开展枯黄期监测;三是调查放牧草原基础数据,包括放牧草原方位面积、家畜数量、放牧季节和天数等;四是开展草原生物灾害监测。4月开展草原虫卵调查、鼠害春季监测,5月开展草原蝗蝻调查,6-8月开展草原蝗虫盛期监测,10月开展草原鼠害秋季监测;五是配合协助省草原站、省林业和草原第二调查规划设计院开展其他草原监测相关工作。(二)省林业和草原第二调查规划设计院主要任务。负责草原监测技术支撑工作,包括地面路线调查、遥感监测、影像数据比对、数据分析等工作,将地面调查数据、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成果数据及图件报省草原站。(三)省草原站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各市县和技术支撑单位做好地面数据采集、遥感监测、气象等数据搜集工作;二是组织做好监测数据汇总和数据上报工作;三是组织编制草原物候关键期动态监测信息,编制年度全省草原监测报告。(四)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年度全省草原监测报告进行会商,并对社会发布。四、监测成果(一)地面监测数据成果。通过采集地面监测调查数据,形成分类地面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固定监测站数据、常规样地监测数据、生物灾害监测数据、“三化”专题监测数据、征占用草原项目上图数据等。(二)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利用不同时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监测数据,建立全省遥感监测数据库。包括改变用途草原监测数据、物候关键期监测数据、草原生物灾害监测数据、生产力监测数据、植被盖度监测数据、“三化”专题监测数据等。(三)全省年度草原监测报告。通过数据汇总、分析,成果审核、会商,最终形成全省年度草原监测报告。五、工作进度安排4月:印发全省草原监测工作方案,部署工作;4-10月:开展物候关键期、生物灾害和用途监测工作;4-12月:开展固定监测站数据采集工作;10-12月:开展地面和遥感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12月-次年1月:编制并发布年度草原监测报告。六、有关要求(一)精心组织。根据监测工作部署,按照《全国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和相关草原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本市(县)草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监测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二)加强技术学习。基层技术人员要加强监测技术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地监测工作中操作错误和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和监测数据分析水平。(三)按时上报数据和结果。各地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数据采集时间完成各项地面监测任务,通过系统逐级审核报送数据,同时生产力监测数据Excel电子表格同步报送黑龙江省草原站(邮箱:hljcyz@126.com)。其他相关单位也务必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数据、文字报告、图片等资料,确保年度监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四)重视成果应用管理。及时分析监测数据结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监测服务产品,为形成草原管理政策、草原保护管理机制、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加强监测数据成果管理,未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参与草原监测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严禁对外发布、拷贝草原监测数据信息。附表1:各县(市、区)地面调查任务分解表附表2:2019年度地面监测数据上报时间表附表3:2019年度草原生物灾害上报时间表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4月2日附表1:各县(市、区)地面调查任务分解表县(市)名称返青监测(4-5月)植被长势调查(6月20日)植被长势调查(7月20日)生产力监测(8月初)枯黄期监测(9-10月)固定监测站(个)样地(个)样地(个)样地(个)样地(个)样地(个)肇州县333要求按照《全国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要求开展。其中草原面积0.5-1万公顷的县(市、区),设置监测样地不少于5个;草原面积1-2万公顷的市县,设置监测样地不少于10个;草原面积2万公顷以上的市县,设置监测样地不少于20个。3肇源县33331杜蒙县33331林甸县3333安达市3333肇东市3333青冈县33331明水县3333兰西县3333龙江县33331泰来县3333甘南县3333富裕县33331虎林市3333同江市3333大庆市红岗区33331齐齐哈尔市铁锋区33331其他县(市、区)3333备注草原面积0.5万公顷以下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地面调查样地数量;按照样地数量3倍以上设置样方。附表2:2019年度地面监测数据上报时间表时间监测任务报送方式上报要求5月15日返青监测数据直接登录上报。将数据录入全国草原监测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纸质调查表由各监测县(市)妥善保存。6月25日植被长势调查(生长期)直接登录上报。7月25日植被长势调查(生长期)直接登录上报。8月30日生产力监测(盛期)直接登录上报。※生产力监测数据Excel电子表格同步报送省级邮箱hljcyz@126.com。10月15日枯黄期监测数据直接登录上报。10月20日草原监测总结报告联系人:臧奇聪,电话:13946021280,邮箱:hljcyz@126.com。纸质材料盖公章12月末固定监测站数据记录本,电子数据,照片、年度工作总结等上报省草原站。纸质材料盖公章附表3:2019年度草原生物灾害上报时间表时间监测任务报送方式报送要求4月25日草原虫卵调查数据联系人:臧奇聪,电话:13946021280,邮箱:hljcyz@126.com。所有监测调查数据报表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将电子版报表和签章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草原蝗虫盛期监测报表于6月1日起,以周为单位,每周二上报,发送至指定邮箱。草原鼠害春季监测数据5月30日草原蝗蝻调查数据6月-8月草原蝗虫盛期监测数据10月20日草原鼠害秋季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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