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1,园区四周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有陌生人靠近2,园区四周车辆是否有乱停乱放的情况3,园区公共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乱拉电线的情况4,食堂、宿舍、办公楼是否存在安全问题5,车间、仓库(干货仓)是否存在安全问题6,园区四周水电、门窗是否有损坏或浪费情况7,园区四周门窗是否异常、广告牌是否有脱落情况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无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3,人员生产、上班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5,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6,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1,消火栓、消防箱均应有明显标识;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各类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4,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5,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6,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7,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并了解企业电气防火要求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四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园区日常安全检查表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第页共页一园区四周安全情况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三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园区日常安全检查表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第页共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生产、办公时间结束时,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1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2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生产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3明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4不得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5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6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并保留清洗记录7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定期检查、检测和保养,并保留记录六用火、动火安全管理1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2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生产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3明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4不得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5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6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并保留清洗记录7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定期检查、检测和保养,并保留记录3九生产加工车间、办公场所及员工集体宿舍管理12集体宿舍严禁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当需要使用炉火采暖时,应设专人负责,夜间应定时进行防火巡查。3生产车间内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0m4车间内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5生产加工中使用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时,应固定使用地点,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应按操作规程定时清除电气设备及通风管道上的可燃粉尘、飞絮。7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不应擅自拉接电气线路、设置炉灶。8员工集体宿舍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且应砌至梁、板底。四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园区日常安全检查表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第页共页检查情况综述: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明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明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车间内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