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0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0篇【篇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遵守规章,在工作中严格做到。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8月26日求是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对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坚决查处,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本次修订是在2015年版的《条例》基础上修订,是对全党的纪律建设再动员、再部署,具有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一是筑牢了党的纪律防线。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党员共有8900多万名,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的建设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后果不堪设想。本次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特别强调党的纪律建设,尤其把党的政治纪律放在了首位,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再一次筑牢了党的纪律防线。二是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新修订《条例》将从严治党的要求更加细化,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工作的总结。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包括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与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紧密结合。三是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关键在于要有制度的保障。本次新条例将党纪党规与监察法相联系,实现了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法律惩治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了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新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必须紧紧握住纪律的戒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制度建设,把我党建设成一支纪律严明、能担重任的干部队伍,带领人民在复兴之路上昂首前行。【篇三】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体现了新时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新要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纪律保证,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新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突出了纪律建设这一治本之策。如今,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是探索实现党的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学字当先,切实保障纪律思维武装干部头脑。加强严肃纪律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着力加强党性教育、作风建设。纪律教育要与时俱进,实行常态化、常规化、长效化,强化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使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指导在全体党员的行动上。严字当头,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了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政治生态影响最恶劣的突出性问题,严厉正风肃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使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全方位的从严管理。常怀敬畏之心,将规矩内化于心;常行规矩之事,将规矩外化于行。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任重道远。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党终能保有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本色,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篇四】日前,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而上一次修订《条例》是2015年10月。相隔不到三年时间,为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修订?这是由于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需要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所以根据新形势修订《条例》势在必行。尤其是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条款,则从原先工作纪律部分的第114条挪至政治纪律部分的第67条,除了主体责任外,增写了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的处分规定。习主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而此次《条例》的修改,进一步强化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力度。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条例》的修改进一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的政治之责,是党中央根据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系。尤其是对党委一班人来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深刻认识《条例》修改的意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从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篇五】日前,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而上一次修订《条例》是2015年10月。相隔不到三年时间,为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修订?据了解,这是由于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追溯源头,早在1997年2月,中央就曾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共172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纪律是党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修订的《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讲政治、有信念”是共产党员党性的核心要素,也是作为合格党员的首要标准和第一要求。学习上讲政治,才能思想上永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虔诚;生活中讲政治,才能做到慎独慎微;工作上讲政治,才能担负起肩上的重大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律的篱笆只会越扎越紧。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接受严格的纪律约束,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必须越拧越紧。各级党组织要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克服思维惯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经常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约束党员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广大党员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这也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篇六】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5年修订之后,我们党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8月28日《人民日报》)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条例》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新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围绕党纪戒尺要求,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条例》通篇体现突出了“全面”和“从严”主题,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严厉惩治各类腐败和违纪行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是党中央依规治党的重要体现。当前,有的地方和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岗位腐败风险防控机制还没有建立,人员结构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纪律和规矩意识亟待提高,业务点多、面广、量大,违纪风险、廉政风险相对较高。近年来,相继发生了一些违反“四风”、执行上级决定不力、违反重大事项报告审批程序和内部决策程序、乱发领导班子薪酬、乱发补贴福利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上述这些问题是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的表现,也说明了贯彻落实《条例》的任务尤为迫切,足以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必然会导致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发生。新修订《条例》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要按照“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广大党员的纪律教育、规矩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政策教育、法纪教育、廉政教育相结合,正面先进典型引领与反面典型案件警示相结合,《条例》学习与以案说纪、以案明纪相结合,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把提醒、廉政谈话、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常态化方式,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在纪律面前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党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