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文献综述一、关键词解释、研究背景和成果简述亲社会行为(prosocialbehavior)泛指一切符合社会期望而对他人、群体或社会有益的行为,主要包括合作、分享、助人、捐献、谦让、安慰、同情等。亲社会行为作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对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进步有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也是个体社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西方心理学界对亲社会行为广泛、深入的研究仅有几十年的历史。从这几十年的研究看,初期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亲社会行为的诸多具体决定因素进行的,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研究者在吸收、总结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把影响亲社会行为的具体因素有机地整合为一个整体,即建立一种亲社会行为理论模式,从而更深入、细致地探查亲社会行为发生、发展的内部心理机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A.Bandura(1962、1977、1986)的社会学习论的观察学习模式,S.H.Schwartz(1968、1977)的规范激活论的利他行为模式,B.Latane和M.Darley(1970、1981)的社会作用力的干预模式。这三种模式均能在一定范围内解释亲社会行为的产生问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对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发展颇为关注,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因素这一课题,查阅了大量文献,以完成此综述。需要说明的是,事实上关于亲社会行为的研究还有一大派别,即社会生物学假设助人的先天特性来自我们的基因,来自于进化遗传,由此亲社会行为也有强烈的遗传原因;而我们对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更感兴趣,因此此篇综述的内容并不包括遗传学的观点。二、影响亲社会行为的因素(一)现场因素现场因素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偶见的、具有独特形式的、由不可预见的因素组成的。人们在这种因素分类下产生的助人行为通常有可能有伤害施助者性命,使其财物受到威胁,有一定的危险性,付出的代价很大;而且这种助人行为是不能预见到的,无法事先制定计划,往往措手不及;现场变化中还会引起施助者生理上的应激状态。总体说来,因现场因素产生的助人行为比长期因素产生的助人行为难度更高、危险性更大、对施助者品质与能力的要求也更高。我们首先按照艾森伯格的模式将亲社会行为的产生过程分为三个阶段:①他人需要的注意阶段。注意到他人的需要是亲社会行为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受个体的先行心理状态和特质特征(对他人的积极评价、角色采择的能力和倾向、他人定向、自我关注等)以及个体对特定情境的解释这几方面因素的影响。②确定助人意图阶段。当一个潜在的助人者注意到他人的需要时,便决定是否需要助人,这就进入了亲社会行为意图的确定阶段,这一阶段又分两种情况:在紧急情况下,情感因素在助人决策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在非紧急情况下,个体的认知因素和人格特质可能起主要作用。③意图和行为相联系阶段。个体产生助人意图后,并不意味着他实际上将作出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意图和行为之间的联系还要受到个人的有关能力(如助人的特定技能、自我效能感、自我调节技能等)和人与环境的变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的研究建立在人们已经观察到了事件的前提下,而人们对于他人是否需要帮助的确认主要建立在受助者的特点上,第一阶段情境因素的作用有限,故不计入考察范围。我们把第二阶段的“助人意图的确定”定义为人们认定应该采取亲社会行动。比如小李目击到一个小孩溺水,他很可能在第一时间感到这个小孩急需救助,并认定自己有责任采取行动。在这一阶段中,物理情境(A)起到重要作用:1.城市过载理论首先考虑比较大范畴的生活区域因素,根据S.Milgram的“城市过载”理论,认为城市人所受到的刺激过量,人们应接不暇,进而导致了人们尽量去回避各种各样的刺激,包括对求助者苦恼的反应.如果让城市人住在一个更平和、刺激更少的环境中,他们也会在求助情境中伸出援助之手。很多研究也支持了这样的观点,助人行为的产生与事件发生在乡村和城市有关,而与目击者的成长地无关在美国36个城市进行的现场研究证明,是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的人数)而不是人口的数量与助人行为有关(Lveine,Martneiz,Basr,e&osernsno,1994)。人口密度越高,助人行为越少。城市超负荷假设是有道理的:相同数量的人,居住在一个狭小的区域比居住在更大区域的人接受的刺激多。如果你不幸骑自行车遇到了麻烦,情愿在小镇上让一个人城市的骗子目击你的自行车事故,也好过在挤满人的大城市让一个小镇居民看到车祸。因为心理学的实验己经表明,在小镇上出现自行车车祸时,一半的过路人看见后会停下来帮忙;而在大城市,只有百分之十五的路人会帮助伤者(Amat,1983)。除了帮助遇到意外的陌生人,小镇上的人也会帮助走失的小孩、指路,以及归还丢失的信件.在美国、加拿大、以色列、澳人利亚、土耳其、英国、苏丹等国家中,这个有关城市规模与助人行为关系的实验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Hdege&Yous1987).总之,根据城市超负荷假设,大城市的拥挤和匆忙让那些原本关心和利他的人变得内敛,不再对周围的人有反应。换句话说,他们可能会对与自己不直接相关的事“选择性失明”。2.地点因素。地点因素大致被两个变量决定:一是助人者的熟悉程度,二是安全性;比如助人者居所附近的地铁站当然是一个很熟悉的地点,但白天人流如织的情况又与深夜无人时不同。显然,带有一定危险性或不可预知性的地点会使人们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导致他们选择逃避以自保,尽管他们的第一反应很可能是要帮助他人。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下他们并没有确立助人意图。除了地理上的定位外,某一地点的周边环境也是一个值得考量的因素,强烈的噪声、拥挤的人群、肮脏的卫生状况等令人厌恶的环境条件会使人们想要尽快离开,这可能会严重削弱助人者的助人意图。3.天气因素。当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来临时,人们在内心中往往感到无力,感到自己此刻也是一种“受害者”,而失去帮助他人的意图;另外还有时间因素,譬如一个人很可能马上就要错过飞机,这时候希望他耐心地给一个问路人解答问题就是非常不明智的。这就是时间因素对亲社会行为产生影响的一种方式。4.特殊刺激因素。举一个很具现实性的例子:上海正在举办世博会,政府大力倡导人们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性,人们就很可能有更多的助人意图。以上四方面,都属于物理情境因素。在人们确立了自己的助人意图后,便是最为重要的第三阶段---意图与行为相联系阶段。我们假定大多数人都是有道德正义感的,因而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很多人都会确立其助人意图,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看到的亲社会行为并没有那么多呢?这就说明在助人意图的确立与行为的落实间,有一道大多数人无法逾越的障碍,我们认为这其中社会环境因素起着重要影响,尤其是旁观者效应带来的责任分散与社会抑制。B.旁观者效应和责任分散。发生在世界上最繁华城市纽约的著名的克尤公园事件,引出了心理学三大定案之一的旁观者效应。巴利和拉塔内现在对克尤公园现象有了令人信服的社会心理学解释了,他们把它叫做“旁观者介入紧急事态的社会抑制”,或者,更简单地说:“旁观者效应。”正如他们所假设的一样,正是因为一个紧急情形有其他的目击者在场,才使得一位旁观者无动于衷的。他们后来提出,有三种思想过程在支撑着旁观者效应:当着别人的面采取行动的犹豫,除非人们知道帮助或者别的什么行动是合适的;感觉着其他不动的人可能理解这个情形,即不需要做任何事情;最重要的是,“责任的分散”——即一种感觉,由于别的人都知道这个紧急情况,一个人自己得采取行动的责任就减轻了。后来由拉塔内、巴利和其他一些研究者进行的其它一些实验也证明,根据旁观者是否能看见其它的旁观者,是否被别人看见,或者完全知道有其他人,那么,这三种思想过程中的这种或者那种就会起作用。用这个效应试想一下媒体曾报道过的小孩子落水事件。旁观者甲本想下水救人,又有些犹豫,他在想其他目击者乙、丙等人的反应。转念一想,这么多人都看到小孩子落水,总会有几位下去救险的,自己就不下去吧。犹豫之间,小孩子被水吞没了。居然没人下水!甲不禁心里有些内疚,再一想,要责怪,要内疚,要负责任,也是和乙、丙等数十人分担,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他走开了。C.内疚感(guilt)对亲社会行为也有影响。内疚感即指当一个人做了自己认为是错误的一件事情时所唤起的一种不愉快的情绪。为了降低这种情绪,人们一般会选择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弗瑞德曼(Freedman1967)主持的的一项研究中,被试者坐在一张桌子旁边等待实验的开始。在某些情境中,桌子非常容易被打翻,这样所引发的结果将是桌子上的卡片散落一地。实验者告诉被试者们桌子上的这些卡片是某个人急需的论文资料,当被试者将桌子打翻时,他就会因为弄乱了了这些卡片而产生内疚感。在另外一个情境里,桌子很坚固,卡片也没被弄乱。最终结果与预期的一样,一些更加容易诱发内疚感的情境使人产生了更多的助人行为。对于内疚感所产生的效果,研究者认为其可能与人们的两种动机有关:其一,一个有内疚感的人希望通过做好事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其二,他们也希望能够避免直接面对受害者,以免产生尴尬。另外,在助人行为与内疚感的关系中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就是“忏悔”(confession)的效果。忏悔能令一个人的心理感到好受一些,使其个体的内疚感降低。卡尔斯密斯(1968)的研究可以验证这种观点。在该项研究中,实验者要让被试者们相信,由于被试者们使用了不好的信息,导致实验结果被破坏。之后,一部分被试者有向实验者忏悔自己的错误的机会,而另外一些被试者则没有。同时还有一个对照组,该组的被试者并不认为自己破坏了实验结果,随后,实验者测量被试愿意继续参加实验的时间。结果如下表所示:情境自愿参与进一步实验的时间内疚组4.33忏悔组2.67控制组1.92由此可见,内疚感增加了人们的助人行为,忏悔降低了人们罪恶感,但同时也减少了助人行为。D.被助者的特点:人们的助人行为在当即下不仅受情境因素(即上文中的旁观者效应因素和物理环境因素)的影响,也会因被助者的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因而被助者的特点也是助人行为模型中的一个重要变量。被助者的个人特点经常在助人行为中的程度和类型上产生各种影响。比如人们对慈善事儿捐款的行为就与接受捐款的人有关,若是一个身体强健而当街求乞是不会引发人的助人行为的。被助者特点中有以下几个方面:1.年龄,一般来说,老年人和小孩往往得到更多的帮助,这时受到尊老爱幼的社会规范的影响。2.性别,大部分研究表明,女性被帮助的机会多于男性,伊格利(A.H.Eagly)等人1986年考察了35个研究,发现潜在施助者为男性,则女性求助者比男性更容易得到帮助,80%的研究都证明了这种倾向。但是当施助者为女性时,则男女求助者得到帮助的可能性大致相当。关于这一点,原因可能是因为传统观点认为女性在体力上比男性弱,属于弱者的范畴,而社会规范倾向于去帮助弱者,所以女性较多获得帮助;另一方面,也有研究认为男性对女性的帮助体现了性吸引的作用,如果没有性的吸引,也许助人行为不会有性别差异。3.外貌,外貌漂亮帅气的人往往更容易得到帮助,尤其存在于异性求助者与助人行为实施者之间,也有人认为美丽愉悦的外表属于一种无意识的自我酬赏。4.仪态,莫盖恩(1973)发现人们的穿着、仪表也是影响他们是否能得到帮助的因素,如果一个人穿着奇装怪服,举止粗鲁、招摇过市,当他发生困难时,就较少能得到别人的帮助与同情。人们会认为他发生困难是自作自受,帮助这种人也不能获得精神上的自我安慰。5.被助者是否值得他人帮助:一个人是否会得到帮助也部分取决于他是否值得帮助。例如,在路上人们大多会去帮助一个因生病而晕倒的人,而不大会去帮助一个躺在地上的醉汉。Weiner(1980)通过对大学生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实验中,一位充当上课笔记不全的学生,设法向同学借用笔记,如果他原来上课的时候是认真听讲的,愿意借给他的人很多:相反,如果他上课时听课不用心,东张西望,那么,则很少有人愿意借笔记给他。假如一个人能靠白己的力量完成某项任务,人们便不会去帮助他。6.被助者与助者间的关系:大量有关亲社会研究关注的是陌生人之间的助人行为,如拉坦和达利的旁观者干预研究。尽管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