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言文介宾短语目录:1、介宾短语做状语和补语:1)介宾状语和补语的基本顺序;2)介宾状语和补语位置的变化…………12、介宾短语前置:1)疑问代词作宾语前置;2)代词“是”单独给介词“以”做前置宾语;3)介词“为”可以用“是”、“之”复指构成宾语前置;4)处在介词之前的名词,也可以认为是宾语前置。……………………………………………………………………………………4介宾短语本节主要讨论两个与词序有关的问题。一是介宾短语用做状语和补语,另一个是宾语前置。重点是讨论前一个问题。一、介宾短语用做状语和补语1、介宾状语和补语的基本顺序介宾短语,有的常做状语,有的常做补语。介宾的位置,反映了古汉语词序在语义上另外的一个特点,这就是词序在语义上所表现出的活动性的特点。在前边的连谓短语中,我们已经知道,动词性词语组合在一起时,词序上的语义特点之一就是表现为时间性。介词具有一定的动词性,所以同样表现出时间性。但是介词还具有连词性,这种连词性使得介宾短语在词序上,除了表现出时间性的特点之外,还表现出活动性的特点。这里的活动性是说:在一个句子中,活动性强的人、物通常在句子的前面出现,活动性较弱的人、物在句子中通常处于较后的位置。综合时间性和活动性这二者的特点,介宾出现的位置大体可以示意如下:介宾短语的基本词序与位置大体示意“偕从、与事,与物、工具、目的+行为+受事(与物、工具),对象、处所”从活动性与时间性两方面来看,在句中的位置上跟常表示施事的主语最为接近的是偕从和与事,其次是与物、工具和目的,所以它们在谓语中...通常处于靠前....的位置..。与物、工具有时由于某种原因,也.可能出现....在.表示行为....的.动词之后....。关于这一点,在下面再作说明。从时间性来看,目的(包括原因和服务对象)通常出现在行为之前,所以在谓语中它们也常出现在行为动词之前。从活动性来看,对象、处所活动性最弱,所以通常位于最后;受事的活动性略强于处所、对象,所以常排在它们的前面。注意1:以下是包含偕从、与事等的例句:○《左传·宣公十二年》:卫人以燕师伐郑..。本例中的介宾状语表示偕从,这个偕从与施事一起参与其后的行为,有较强的活动性,所以排在动词“伐”的前面。国名“郑”是受事,所以排在动词之后。○《左传·宣公四年》: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本例中的介宾状语表示与事,也是与施事一起参与,所以排在动词“战”的前面,地名“皋2浒”是处所,用在动词之后。注意2:以下是包含与物、工具及对象等的例句:○《吕氏春秋·贵生》:尧以天下让于..子州支父....。(尧将天下让给子州支父)本例中介宾状语表示与物,具有较强的活动性,所以用在动词之前。动词后的介词给予对象补语,其中:“子州支父”表示对象。○《左传·定公十四年》:灵姑浮以戈击阖庐...。本例中的介宾状语表示工具,同样具有较强的活动性,所以用在动词之前,动词后的“阖庐”表示受事。注意3:以下是目的、原因和服务对象的例句:○《战国策·楚策一》:江乙为魏使于楚。(江乙为了魏国出使在楚国)本例中的状语表示目的,具有较强的活动性,所以用在动词“使”之前,而“楚”表示补语的处所,用在动词“使”之后。○《荀子·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本例中的状语“为尧”、“为桀”分别用在动词“存”和“亡”之前,都表示原因,○《国语·晋语八》:叔鱼曰:“待吾为子杀之。”(让我替你杀了他)本例中的介宾状语“为子”用在动词“杀”之前,表示服务对象。前边曾指出:在介宾状语中,最常见的就是工具和偕从这两种状语;而介宾补语中,最常见的就是处所和对象补语。这些状语和补语之所以常见,就是由于语序的语义特点中的这种活动性造成的。2、介宾状语和补语位置的变化以上这种词序,是介宾短语的基本词序。语言是非常灵活的,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受句法、语义、修辞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里面时常会有变化。其中“以.”字介宾...表示与物..、工具时...最常由状语...改变为补语....,这种变化常见于以下四种原因造成。1)述语的结构不复杂,“以”宾短语比较复杂,大多置于动词之后。例如:○《国语·晋语二》:又重之以.寡君之不禄,丧乱并臻。(加上与敝国国君去世之事重叠发生,丧事与祸事一齐到来。)本例中“以”的宾语“寡君之不禄”是之字短语,原本为工具状语,表示某一方面的事,因其复杂而置于动词之后,改工具作补语。即由原来限定“重”变为补充说明“重”。○《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及宋,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重耳)到达宋国,宋襄公送给他八十匹马。)本例中“以”的宾语是数量短语,原本为表示与物状语,因其复杂而置于动词之后,改状语作补语。○《左传·襄公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师陟、师触、师蠲。(郑国人将师悝、师触、师蠲赠给晋悼公)本例中“以”的宾语是联合短语,原本表示与物为状语,因其复杂而置于动词后,改状语作3补语。○《公羊传·隐公元年》:立適以.长不以.贤。(立適子凭年长而不凭贤德。)本例中“以”的宾语是两个以字介宾联合,原本为表示某一范围的工具的状语,因其复杂而置于动词之后,改状语作补语。2)述语中用“之”等代词作宾语时,为了使“之”接近指代的对象,“以”宾短语可以后置为补语。例如:○《论语·先进》: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拥有上千辆兵车的国家,夹持在大国的中间,国外受到战争威胁,国内发生灾害饥荒。)本例中用在“以”前的“之”指“千乘之国”,为了使代词“之”在位置上,接近指代的对象,“以”宾短语后置为补语。○《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亩者可以衣帛矣。本例中用在“以”前的“之”指“五亩之宅”,为了使代词“之”在位置上,接近指代的对象,“以”宾短语后置为补语。3)把本该用在动词之前的状语,移到动词之后,这种句式的改变,有突出或强调“以”宾短语的作用。例如:○《国语·楚语上》: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芰:菱角)本例中的屈到喜欢吃菱角,就要求祭祀他的时候一定要用菱角。后来他的儿子不用,并以此展开文章。这里的“芰”是作者加以突出的事物,所以用在动词之后。○《国语·周语下》:且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本例中强调“墨”,因为这位成公后来就叫“黑臀”。○《孟子·梁惠王上》: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爱其财:吝惜财物)本例中的前面一直是说“以羊易之”,“以羊”做状语,这里所以说成“易之以羊”,是因为在这句话前,孟子说:“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强调牛、羊在这里并没有区别,而梁惠王为了说明自己并非“爱财”,与“牛”对比地强调了一下“羊”,所以也用作补语。4)在对偶、排比句中,也可以把“以”字介宾放在后面。例如:○《国语·晋语九》:道之以文,行之以顺,勤之以力,致之以死。本例中“以”宾短语是对偶,所以“以”宾短语作补语。○《左传·昭公五年》:道之以训辞,奉之以旧法,考之以先王。本例中的“以”宾短语是排比,所以“以”宾短语作补语。注意:除了“以”之外,当处所是行为的起点时,从时间性来说,就常用在动词之前。这一点介词“自”表示得比较明显。由“自”构成的表示处所的介宾短语,75%用于动词之前,25%用于动词之后;用于动词之后的,绝大多数用在“至”、“出”、“入”、“反(返)”这四个动词之后。例如:○《春秋·桓公十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本例中的“自陈”是行为的起点,其遵循时间性的特点,故介宾短语用在动词“归”之前。○《战国策·齐策四》:苏秦自燕之齐..。4本例中的“自燕”是行为的起点,其遵循时间性的特点,故介宾短语用在动词“之”之前。○《国语·晋语四》:元年春,公及夫人嬴至.自王城。(文公元年春天,文公和夫人赢氏从王城抵达(绛都)。)本例中的“自王城”虽然是行为的起点,但述语是“至”,故介宾短语用在动词“至”之后。二、介词的宾语前置介词具有动词性,所以它也可以像动词一样构成宾语前置;但介宾短语通常不做谓语,这样它在构成宾语前置时,又与动词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一般地说,介词中的“以”、“为”、“与”的动词性较强,所以它们较常带前置宾语;其他介词带前置宾语的数量要少得多(关于介词的动词性,请参考第四章第三节介词)。1)疑问代词较常给介词“以”、“为”做前置宾语,也给“与”做前置宾语。例如:○《左传·文公六年》: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舍弃了这三条,用什么去事奉他老人家?)本例中的疑问代词“何”作介词“以”的宾语前置,介宾短语作动词“事”的状语。○《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今子何为.中门而立?(现在你为什么站在大门的中间呢?)本例中的疑问代词“何”作介词“为”的宾语前置,介宾短语作动词“立”的状语。○《韩非子·难一》:是襄子无国,晋阳无君也,尚谁与.守哉?(这就等于襄子矮人失掉了国家,晋阳没有了君子,还有谁替他守城呢?)本例中的疑问代词“谁”作介词“与”的宾语前置,介宾短语作动词“守”的状语。2)代词“是”最常单独给介词“以”做前置宾语。例如:○《论语·公冶长》: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为之文也。(聪明好学,不耻下问,因此叫他为“文”。)本例中的代词“是”作介词“以”的宾语前置,介词宾语作动词“为”的状语。○《左传·僖公十五年》: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君侯受到秦国三次恩惠而没有一次报答,因此(秦军)来(征伐晋国。))本例中的代词“是”作介词“以”的宾语前置,介宾短语作动词“来”的状语。3)“为”可以用“是”、“之”复指构成宾语前置,有时“与”、“自”也可以这样用。例如:○《左传·僖公四年》:齐侯曰:“岂不榖..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榖同好,如何?”(齐桓公说:“这些诸侯并非是为了我,而是为了继承先君的友好关系,你们楚国也同我建立友好关系,怎么样?”)本例中的代词“是”与代词“不榖”构成复指作介词“为”的宾语前置,作原因状语。○《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我一人..之为,非为楚也。(我们是为了一个人,不是为了楚国。)本例中的代词“之”与数量短语“一人”构成复指,作介词“为”的宾语前置,作原因状语。○《左传·昭公十五年》: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晋国处在深山,戎狄和我们相邻,而远离王室)本例中的代词“之”与名词短语“戎狄”构成复指,作介词“与”的宾语前置,作与事状语。○《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至于庄、宣,皆我.之自立。(一直到陈城公、陈宣公,都是由我们郑国所立)5本例中的代词“之”与代词“我”构成复指,作介词“自”的宾语前置,作原因状语。4)处在介词之前的名词,也可以认为是宾语前置。例如:○《左传·僖公四年》: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本例中名词“方城”、“汉水”可以认为是宾语前置,但是这些前置宾语经常是话题。○《左传·成公十五年》:信以守礼,礼以庇身,信、礼之亡,欲免,得乎?本例中的名词“信”、“礼”可以认为是宾语前置,但是这些前置宾语经常是话题,表现得尤为明显,所以也有人认为是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