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宿舍财产移交单编号:工程名称总承包单位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移交栋号或房间移交情况及备注说明:移交单位意见:生活区负责人:移交单位负责人:移交日期:接受单位意见:生活区负责人:接受单位负责人:移交日期:备注:1.住宿标准为集体宿舍,宿舍由项目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入住;2.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不正当电器使用,由此导致线路短路及造成失火等损失由住宿方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3.注意防贼防盗,对房内所配物品注意安全保管,如出现偷盗或损坏等所导致的损失由住宿方单位自行承担;4.爱护房内所有设施并保持房内及公共生活区域环境清洁;5.项目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门、窗等如有损坏按原价格赔偿;6.凡分包单位入住生活区宿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