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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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现状.................................1(一)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广泛.............................1(二)政府对网络舆论监督给于充分重视.....................2(三)隐患仍然存在,亟待解决完善.........................3二、网络舆论监督中的问题.................................3(一)情绪化倾向.........................................3(二)虚假监督...........................................4(三)失真性.............................................6三、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对策和建议.........................6(一)加强政府引导和管理.................................7(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8(三)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8(四)完善网络舆论的监督机制............................10(五)提高网民自身素质..................................11参考文献................................................121浅谈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互联网其实就是一个公共的论坛,它给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开放的场所,不同思想和观点的人们可以在这里直抒己见,相互交流。网络媒体使网民拥有了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但是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等原因,使得网络言论的目的性不强、主题分散、导向不明。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大大降低了监督的效率。而网络舆论监督要想真正成为一种交换评论与批评的理性工具,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宝库就必须对其进行综合的规制。【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近年来,网络媒体的各种交际平台,诸如BBS、社区论坛、多种在线聊天工具、博客、微博客等让普通民众对各种热点新闻、突发事件迅速地获取信息,相应表达自己的观点,形成了现实中意见的自由市场。网民通过网络对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进行关注、跟踪、评价,最后形成一定时期内的主要舆论,这就是网络舆论。2012年的“表哥”事件、“房姐”事件,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李刚事件,2009年的“躲猫猫事件”“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落马”“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等,上述事件无一不是经过网络的传播后快速放大,引起网络舆论危机,造成政府执政官员信任危机,政府陷入空前被动局面。在这种背景下,完善的网络舆论监督对有效处理网络舆论危机就显的尤为重要。一、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现状(一)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广泛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的网民总数已经达到5.64亿,同时互联网普及率比2010年进一步提升,已经达到38.3%。继我国网民2数、宽带网民数、国家CN域名数三项指标稳居世界排名第一之后,我国网民普及率也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舆论宣传阵地。(二)政府对网络舆论监督给予充分重视网络舆论监督,在社会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政府给予网络舆论监督充分的重视。现在舆论监督已经成为官员了解民生的重要途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意识到了舆论监督对于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反腐倡廉以及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积极作用。调查性报道“山西黑砖窑事件”曾得到前国家主席胡锦涛的批示;前总理温家宝在2010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政府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要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要习惯于在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作为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报评论部于2011年6月16日撰文批评地方政府打压媒体,称舆情不是敌情,要求各级媒体亟须养成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敏感和价值判断,学会“新闻执政”;人民网成立专门的“舆情频道”对各级政府的舆情应对进行专题报道与分析;中央电视台舆论监督类栏目《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日益凸显其品牌效应。政府对舆论监督的重视更表现在系列保障舆论监督的制度的出台。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了媒体监督政府,问责、监督形成了制度。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也明确提出要“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党内3舆论监督被写入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舆论监督还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监督制度。2009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妥善处理法院与媒体的关系。舆论监督有了制度上的保障,监督的力度可以得到加大,监督的效果与影响力自然也可以得到提升。(三)隐患仍然存在,亟待解决完善网络舆论监督在为舆论监督带来飓风性变革的同时也暴露了其不可忽视的隐患。网络的广泛传播为每个网络用户提供了更多制造舆论的可能。网络媒体由于缺少对信息进行筛选过滤,信息就显得繁杂无序。有时各类无从证实的信息、意见充斥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受到质疑,而在真伪莫辨的超量信息海洋中众说纷纭,就难以形成准确的舆论,不利于发挥舆论监督的强大作用。由于网络舆论具有匿名的特点,其带来的更严重后果是不负责任的传播,舆论效果的不可靠性是网络传播舆论监督的瓶颈。二、网络舆论监督中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冲突交织在一起,各项制度尚在健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矛盾。在这样的大环境中,网络舆论监督这把锋利的“双刃剑”的特征也尽显无遗。(一)情绪化倾向“情绪型舆论”突出表现为“仇官、仇贪、仇腐、仇富”,带有这种种浓重情绪化甚至有很强的煽动性和鼓动性的言论一旦形成市4场,其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综合来看,只要涉及官员腐败、贫富差距、社会公平与正义、中外关系、伦理道德、公共安全事故这几方面,容易激起网民的情绪化倾向。如今年的“李天一事件因李天一特殊的家庭背景,网民议论就涉及到贫富差距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因此网民在舆论中或多或少的倾注了个人情绪。当媒体与网民提出“年龄造假”一说,立即在网络中引起强烈的反响。“人都是跟着钱走,有钱能使鬼推磨”、“鬼才相信法律”、“中国的法律就是有钱人的法律”类似这种种的极端情绪化的言论,都带有泄愤的性质。当一件事被媒体报道之后,来自不同社会阶层、受不同教育等因素,网民会产生自己的情绪倾向,如果他扮演着“意见领袖的角色,那么他的这种情绪倾向会传递给支持他的网民,支持率越高说明持这种情绪倾向的人越多,如果一直发展下去会成为网络上的主流意见和主要情绪倾向。网络监督中的非理性的情绪化倾向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网络监督。当然,究其所以然,乃是因为当下官员的腐败行为不断被揭露,贫富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社会上不公平的事逐日增多,严重地损害了社会环境和政府形象,这是激发网民“仇官、仇贪、仇腐、仇富’’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二)虚假监督互联网的舆论监督行为自发而不自觉。很多网络舆论监督自发产生,而这些参与的监督者本身没有监督机制,监督者缺少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自发而不自觉的监督活动往往会失控,而失控的后果是无法预料的。虚假监督即源自这种自发性。这种违背新闻传播规范的行为,5在本质上扭曲了舆论监督,导致了舆论监督的虚假性,形式上成为了一种“伪监督”。2008年10月下旬发生的“广元蛆虫柑橘事件”,最初便是由一则手机短信引发的:“告诉家人和同事朋友暂时不要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请转发给每个你关心的人。”由于这则短信的内容极具敏感性,人们利用各自的人际关系网迅速将这一信息传播开来。有的网友更是言之凿凿地贴上了相关的图片,让这一切看似十分可怕而真实。话题引导和肆意炒作使得该事件迅速得以放大,负面影响凸显,各地的柑橘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迅速陷入极度萧条的困境。仔细分析一下“广元蛆虫柑橘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造成这起虚假监督事件的始作俑者既不是手机短信传言的制造者,也不是论坛图片信息的发布者,而是那些大众传媒,这其中既包括转载论坛消息的网络主流媒体,也包括那些连篇累牍报道相关信息的传统大众媒体。自媒体的特性决定了信息的特性,传播的多渠道和“把关人”的弱化使得自媒体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较低。然而一些大众传媒的新闻工作者由于其自身原因不能很好的认定这些自媒体信息。一方面由于其专业素质不高,使得报道不准确或者角度差异,造成广大受众的理解产生差异,进而形成与事实相距很远的报道。事实上,一些虚假监督事件的产生除了大众传媒新闻工作者方面的原因,更多的是网民自身的问题。在网络自媒体时代,网民既是传播者同时也是受众。充当传播者角色的网民毫无责任感,随性甚至恶6意地制造一些流言蜚语。而充当受众角色的网民面对网络论坛的留言或者现实中的一些说法缺乏科学的分析和求真的态度,不去质疑其真实性进而辨别真伪,而是在随意改编之后发布到网上,形成新的流言。在这些流言得到澄清之前,将会逐渐引发出新的倾向性更加鲜明的网络舆论,越来越偏离于事件的真像,从信息的源头上造成了监督的虚假性。在公共事件中,这种虚假监督更加明显。(三)失真性传统媒体舆论监督一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记者深入采访的,能保证采访内容的真实性,而网络舆论监督中网民身份的隐匿和网民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围绕一个热点问题自发进行舆论讨论,网民发布的信息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另外,网络的及时性和快捷性,还会导致网民在对新闻事件的内容无法作出正确调查、判断的情况下,就对事件作出不客观的评价,致使各种失真信息在网络上泛滥和讹传。不少网民在网络舆论中盲目跟风,反映出一些网民的从众心理,缺乏理性,缺乏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同时,有学者认为,“网络上的任何道德都只不过是现实社会中的道德在网络中的折射”。这些现象反映出我国社会在转型过程中遇到了道德真空乃至需要道德重建的问题。“网络舆论监督问题”深层次的根源还在于国民的性格特征,是民众“道德审判”和“道德民兵”的传统在网络上的折射。三、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对策和建议作为社会监督力量,舆论监督的作用不可替代。公众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体现出的是一种自由与平等的社会关系,而这种自由与平等7关系,是建立在法律和制度之下的,因此,要使网络舆论监督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在法律和制度上来给予它坚强的保障。健全现有网络舆论监督制度,使网络舆论监督发挥它的优势价值和正向价值,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强政府引导和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和构建和谐网络的必然性,要求网络媒体必须以政府主导。从网络舆论监督的对象来看,被监督的对象通常是政府机关、权力部门、以及拥有权力的国家公务人员,或是与政府权力机关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因此,要规范与引导正确的舆论监督,就要求网络媒体经营者主动与政府建立联系联系,接受政府的引导和管理,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和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如此一来,积极、健康、有效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同时,政府也应该建立透明的政府行政机制和监督机制,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机构的组成、职能、办事章程以及各项政策法规,增加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透明度。对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政府要善于利用网络媒体进行积极引导,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中正面舆论的导向作用,及时披露信息。对于社会上流传的不确定性信息,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文章在互联网媒体上刊发,进而有效地净化网络公共空间,防止谣言的产生。(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互联网从进入人类社会以来,在历史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8用,使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互联网在造福人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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