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营模式现状分析目前,杭州市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方式大致有四种:承包、卖断和挂靠、公车公营。承包:公司从政府拍得出租汽车有偿使用权,采用与司机签订单车承包合同,约定司机每月交8000元—8500元不等的承包金,剩余部分由司机所得。承包分为两种,一是全额承包。即车辆及经营权使用金、营运发生的税费全部由司机承担,每个月上交约1600元;另一种是半额承包。即车辆及营运发生税费由公司承担,经营权有偿使用金由司机承担,公司一般收取8500~9000元/月承包金。优点:这种经营方式简化了管理,一切按承包合同办事,使承包者收入与经营效果完全挂钩,同时经营风险加大,形成了权责利一体化的承包责任制经营管理模式,是使出租车行业从历来风险大、收益少转为风险小、收益大,加速了出租汽车市场的繁荣。缺点:这种模式造成出租车业个体化经营的特点被忽视,并且掩盖了公司经营权垄断的事实。此外,在这种经营模式下,由于出租车营运证一般是通过竞价获得的,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经营压力较大。此外,在目前的管制制度下,消费者利益和政府税收都受到相当程度的损害挂靠:取得经营权的个体车主,将出租车挂靠在公司名下以公司的名义经营。优点:规范的挂靠经营比松散的管理有积极的一面,它在组织方式上前进了一步,有专人组织学习、传递各种信息、代办日常事务、督促安全生产等,形式上做到“公司化”。缺点:在此种经营模式下,出租公司每月收取固定的服务费用,公司的积极性不高,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很多地方出租公司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权,采取把车加价转卖给司机,从中获得暴利。这样造成司机的入业成本较高,收入得不到保障。出租车司机不仅要独自承担经营风险,还承担高额的车辆转让费。司机负担加重,就得想办法增加收入,延长劳动时间,加班加点,有的甚至采取违法物手段,损害乘客的利益。这种管理模式相对比较松散,很难对司机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很难提高服务质量。卖断:有些公司规模小、资金缺,从政府拍得出租汽车有偿使用权,卖给司机,每月收取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优点:在这种经营模式下,经营权、产权、运营权相对统一,与出租车交通的流动性和提供服务的独立性特点相适应,保护了司机的合法权益,极大地调动了经营中的积极性,明显地提高了经营者的竞争和服务意识。缺点:缺少规范的管理,使得一部分无证出粗车进入到市场中,损害有证出粗车司机的利益,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一些司机不按规定使用票据、乱收费,车辆结构比较混乱。公车公营:公司与司机签订合同,受公司直接管理。司机向公司缴纳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之后每天向公司缴纳330元—350元的班费,其余每天赚的钱归司机所有,油费自理,车辆的维修由公司负责。这种模式经营权与车辆产权统一为公司所有。优点:明确了经营主体的责任,有效地区分了政府、企业、司机三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可靠。这种模式的核心思想是“人+制度”,认为人是公司中最重要的资源,是公司管理之本,这样能有效地从根本上解决人与制度的矛盾。存在的问题:1、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挂靠经营和承包经营模式下,司机有着经营者和投资者双重身份,司机在运营过程中除了要承担投资风险外,还要承担经营风险和安全风险。此外,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司机的劳动报酬权、休假权、休息、社会保障权等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而作为企业,事实上基本不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但每月仍向司机收取固定的所谓“管理费”。2、政府与出租车公司权责关系不明确,政府监管力度不够3、出租车公司和司机责、权、利关系不统一4、司机与公司关系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