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按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报报警和接警应急响应按三级程序处置。一、I级火灾事故响应程序。发生有人员伤亡、火势燃烧猛烈,本部门已无法控制或因油、气泄露局部着火,有可能引发次生、衍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在迅速向“119”报警求援的同时,部(所)、分厂领导应立即向“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出救援指导意见。二、II级火灾事故响应程序。工段、部(所)发生一般性火灾,本科(室)、班组的应急力量在短时间(10分钟之内)很难将火扑灭,工段、科(室)的负责人应立即向部(所)、分厂领导报告起火部位、着火的物质。部(所)、分厂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作业、工作现场的应急力量进行扑救。在扑救中应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扑救的情况,如在短时间内(15分钟内)不能扑灭,可能威胁周边生产、工作环境设施时,应立即向“119”报警求援。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详细地点、着火物质、有无人员被困火场以及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专人到交叉路口或指定位置引领消防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三、III级响应程序。科(室)、班组在日常生产、工作时发生局部、小范围着火的情况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周围的人员发出着火的警报。本范围负责人立即组织在岗人员将火扑灭。处置结束后,立即将发生火情的原因、损失情况报予部(所)、分厂领导。接警处置程序一、发生I级火灾事故响应接警处置程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接到I级火灾事故的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到火灾事故现场,担负起应急灭火救援总指挥的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不能到位时,由副组长到位,若副组长也不能到位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按公司职能排顺通知该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救援。根据火灾现场事态的发展,按灭火救援需要,总指挥可指定若干名分项负责人,并授其一不定期现场权限,行使灭火救援职能。二、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统一部署灭火救援的实施工作,并对灭火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三、如火势燃烧猛烈,有可能引发或衍生次灾害事故,火场总指挥可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专业人员,为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协调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物资材料等相关资源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四、如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需要救助时,可直接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救援、增援请求。五、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火灾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在本公司辖区内的下列事项:1、使用各种水源。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压缩气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的区域。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4、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5、为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比邻火场的建(构)筑物,打隔离带。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急疏散的工作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程序和措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一、发生火灾时,结合火场实际,正确决策,针对不同的现场条件,可采取先救人后灭火或灭火救人同步进行。二、发生火灾时火势有可能危及现场人员的安全,事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立即指定疏散引导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一组)迅速组织可能受火势威胁部位的人员沿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对不能行走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要组织人力采取背、抱、拉、扛等办法将他们疏散出去,并对疏散部位认真清理、检查,防止有人遗留在现场发生意外。三、人员被困在浓烟和火焰的建筑物内一时无法向外疏散时,应立即启用消防广播系统(如无消防广播电系统,可向被困人员大声喊话)向被困人员喊话,稳定人员情绪,告知防止烟、火窜入和防护措施,并告诫被困人员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不要贸然逃生以防止发生意外损伤。如有墙壁消防火栓和其他灭火器材时,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无条件的服从于疏散需要。义务消防队员尽快利用水枪(雾状水最宜)和其他灭火器材,开辟出一条疏散通道,将被困人员疏散出去。一时不能疏散时,应将被困人员转移至避难间或无烟、火的较为安全地带,迅速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四、需要穿越燃烧区时,义务消防队员应将浸湿的衣服、被褥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头、脸部遮住,利用水枪掩护迅速撤离火场。遇到浓烟、火焰和热辐射且又无水的环境时,义务消防队员和被救者应采取低姿或匍匐穿越。五、火场条件允许,疏散引导人员应对疏散区域仔细搜寻,防止有人员遗留。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一、发生一级响应火灾事故时,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应急职守,及时按转火场总指挥下达的各项指令,根据火场总指挥的要求,及时向省、市政府通报情况和事故的对外求援,并协调相关事宜。二、总调度室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准确下达消防供水增压、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压缩空气输送、禁行公路、铁路线的调度指令。三、事故单位调度室的调度人员(办公室组成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对内、外通讯联络,准确及时上传下达火场总指挥的指令,协调事发单位灭火救援。四、若火灾事故现场持续燃烧,在短时间内无法扑灭且有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时,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下列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1、安技环保部负责各类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现场的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准确提供消防水源和其他消防设施的分布位置,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示划定警戒、交通管理制区域。2、保卫部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派出护卫人员负责警戒封锁区域和交通管理区域的警戒,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直接责任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3、设备动力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处置相关的技术支持,负责建(构)筑物倒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相关的技术支持,负责提供所有动力设施(水、电、气)的管理体制网情况。4、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应急灭火救援需要的所有技术支持,冶金研究所、焊接研究所、工艺研究所提供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冷、热工艺的技术和现场救援的技术指导。5、中实运业公司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配灭火救援的公路、铁路车辆和起重设备赶赴火灾事故现场。6、发现有人员伤亡,现场灭火救援人员应立即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严防受到二次伤害,同时迅速拨打“122”请求救护。职工医院接到求助后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担负起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保障,并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负责与其他医疗部门、血站等需要请求医疗支援单位的联系,组织专用药品和器材,为后续救冶创造条件。五、火灾得以扑灭,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后,由火场总指挥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灭火救援队伍方可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