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STM博览馆项目要求中科院网络中心2007-7-5•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版权授权使用办法•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资源展示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建设系列标准规范(试行)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服务对象–中国数字科技馆博览馆建设主要面向青少年,兼顾其他群体。•选题方向–充分展示科学技术美妙、神奇与趣味,以激发公众对科技兴趣;–通过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历程和科技人物,展示大自然的进化过程和人类探索认识自然、利用改造自然的过程,揭示科技改变生活、科技推动社会进步、科技创造未来的巨大作用;–传播科技知识,展示科学家们在科学探索和技术发明过程中体现的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明确科学与伪科学的界限;–展示人类在探索自然规律过程中的认识局限性和不合理运用技术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展示各领域未解重大科学之谜和技术难题;–贴近百姓生活,跟踪重大科技事件和社会关注热点,关注科学技术的新突破、新进展和知识的更新。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内容组织和撰写要求–按学科领域明确内容范围;–明确所要表达的重点科学内涵,凝炼主题思想;–根据主题思想确定展示脉络,明确所要展示的重点知识;–根据展示脉络串联知识点,并围绕知识点组织相关展示内容;–根据所要展示的内容选择最佳的表现形式(图像、文字、二维/三维动画、人机互动、视频、音频等);–充分考虑用户浏览的方便性,减少从首页进入知识点展示页面的点击次数。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资源整合–虚拟博物馆•按照展品方式组织科普知识,收集、整理本虚拟博物馆有代表性的展品,并按照《博览馆元数据标准规范》完成展品的内容撰写,按照《博览馆数据采集加工规范》完成数字化资源的采集和加工。这部分以组织展品方式介绍科普知识,将科学内涵贯穿其中。–网络科普专栏•针对某个专题进行论述,讲述科普知识。重点是这个专题领域的知识。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表现形式–虚拟博物馆•表述每个知识点时,文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应通过超链形式与术语解释专栏对应的条目实现链接;•阐述科普知识时,尽量结合实物进行科普讲解;•所用的图像、视频、动画要清晰;3D互动作品要有相应的插件支持。–网络科普专栏•每个知识点的描述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要通过超链形式与术语解释专栏对应的条目实现链接;•所用的图像、视频和动画要清晰;3D互动作品要有相应的插件支持。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技术路线–虚拟博物馆采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开发,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文件容量,以满足网络传输的需求。鼓励技术条件许可的单位采用新技术进行研发,例如3D技术等。–博览馆选择了1种主流环境作为运行服务环境,建设单位要选择以下技术方案进行开发:•使用Linux+Java/JSP方案•JDK1.4.2以上•Web服务器:Tomcat5.5以上•操作系统:RedhatAS4–虚拟博物馆和网络科普专栏数据提交采用远程收割和离线提交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考核指标–虚拟博物馆•知识点不少于200个,每个知识点用一个网页描述,不超过300字;•展品不少于500个;•图片不少于1000张,质量不低于150dpi;视频/音频不少于20个,视频质量MPEG-1,音频MP3,动画不少于30个(质量标准参考《博览馆数据采集加工规范规范》)。–网络科普专栏•知识点不少于200个,每个知识点用一个网页描述,文字300-500;•图片不少于1000张,视频/音频不少于20个,动画不少于15个(质量标准参考《博览馆数据采集加工规范规范》)。–成果提交•虚拟博物馆和网络科普专栏成果提交的同时要提交知识点级别的元数据及知识点列表,并做媒体标注。中国数字科技馆200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博览馆项目建设过程应当严格遵照以下标准规范:–中国数字科技馆博览馆建设规范;–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数字化采集加工规范;–中国数字科技馆元数据规范;–中国数字科技馆资源唯一标识符规范;–中国数字科技馆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组织结构(略)•项目经费核定与管理(略)•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检查验收•资源集成与项目成果的管理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采取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制。各级子项目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子项目承担单位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填写《中国数字科技馆子项目任务书》,经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审议,批准后方可立项。–项目专设网上管理工作平台作为项目管理办公室信息发布和子项目间沟通的主要渠道。–项目实行月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子项目目标、内容、工作量等任务指标原则上必须执行科技部批复的任务书及附件。–子项目负责人应采取必要措施,确定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展示资源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作成果的科学性、合法性。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检查验收–科技部、财政部将联合项目牵头部门和子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分年中评估、年度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办公室还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作为任务书的附件,在没有新的约定的情况下,与科技部批复的任务书同时作为项目检查和验收的依据。–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由第三方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依据总体设计方案、《子项目任务书》和子项目预算表对项目完成情况及经费决算报告进行评审。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检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子项目承担单位须在子项目执行完毕后1个月内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和相关资料。–被验收子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不予通过:未能实现《子项目任务书》及总体设计方案中规定的目标;经费决算报告审核未通过;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情况的。验收不予通过的子项目承担单位须于90日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验收申请。–子项目承担单位如对验收意见和结论有异议可提请复议。–子项目验收未通过,经整改仍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将追究该子项目负责人责任,酌情采取不付或减付该子项目经费余款、调整子项目或二级子项目负责人及该项目牵头单位、建议该项目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资源集成与项目成果的管理–项目成果是指在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实施中所取得的阶段成果和验收成果,包括:电子文档、数字图片、软件、游戏、数据库以及相关衍生著作等科普资源。–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成果、资源资产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各级项目主管单位都负有保证国家资源安全、良好运行和开放共享的责任。各级项目建设承担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信息资源的可靠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必须按统一标准汇交到平台门户系统;并保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资源。项目成果授予子项目资源开发、建设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对于数字化产品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进行管理。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资源集成与项目成果的管理–集成资源的管理责成子项目牵头单位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中国数字科技馆资源集成共享实施办法》执行。–项目成果存储采用集中和分布相结合的方式,遵循“谁建设、谁维护”的原则及时进行更新维护,由中国数字科技馆共享服务网络平台统一发布并提供服务。–项目有形资产,包括软件、数据库、科普资源等,均应标注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和标示、徽标等,并明示资源开发建设单位名称。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版权授权使用办法•科普资源的集成•科普资源的展示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版权授权使用办法•科普资源的集成–各级子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处理本级子项目科普资源的集成展示过程中涉及的版权问题。–各级子项目牵头单位在集成科普资源工作中应认真确认科普资源的来源及权属,保证所集成的科普资源在展示使用上的合法性。各级子项目牵头单位应对各自集成的科普资源及其组成部分的版权进行严格审查,获得科普资源权利人对该科普资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使用授权,保证不使用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科普资源。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版权授权使用办法•科普资源的集成–各参加单位(科协、教育部、中科院)承诺,中国数字科技馆拥有该三系统科普资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为本项目参加单位系统的所有科普资源,原则上无须签署版权转让协议。权利人为上述系统之外的科普资源,应由各子项目牵头单位或委托下属子项目牵头单位,代表中国数字科技馆与权利人签署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使用协议,以保证在使用中不发生版权纠纷或侵权行为;授权使用期限由各子项目牵头单位与权利人协商,原则上不少于五年;授权期限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各子项目牵头单位应与权利人续签授权使用协议。(版权授权书与版权授权协议样本见附件)。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版权授权使用办法•科普资源的集成–各子项目牵头单位在将科普资源经过数字化处理、集成上载到中国数字科技馆平台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权利管理相关信息:•统一编码:科普资源建设单位负责将上载科普资源根据中国数字科技馆的统一要求进行编码,每个资源应有唯一识别码,并将下述权利管理信息上传平台,以供服务对象查询。•权利管理信息:上载到中国数字科技馆平台上的所有科普资源,应标明相应权利管理信息,即说明作品及其作者、表演及其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及其制作者的信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的信息和使用条件的信息,以及表示上述信息的数字或者代码。包括科普资源的名称、内容简介、规格、适用对象、权利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版权授权使用办法•科普资源的集成–各子项目牵头单位在将科普资源经过数字化处理、集成上载到中国数字科技馆平台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权利管理相关信息:•内容信息:各类科普资源应有相应的内容发布方式(如:图书、挂图、展板、折页、展品等应有图片介绍和展示窗口,音像资源应有流媒体格式的视频播放窗口等)。•版权声明:每个页面下方应有“版权声明”字样,可链接至后台版权声明的具体内容。•授权申请:各子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各个科普资源展示首页面提供授权申请的链接,以供需要者联系。是否选择要展示的科普资源签署合同科普资源内容及权利管理信息的更新与维护用户意见、合同到期处理等信息更新科普资源建设单位数字化入库科普资源权利人反馈网络平台用户在线授权处理图1科普资源版权授权流程图线下授权处理中国数字科技馆科普资源版权授权使用办法•科普资源的展示与服务–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络平台上的所有展示资源,提供给基层科普工作者和普通公众等所有服务对象,原则上仅供浏览或在线体验并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和本网站许可的范围内使用。服务对象如需超范围使用,须获得中国数字科技馆或相关权利人授权。–申请授权:服务对象需要进行超范围使用的科普资源,须根据以下步骤提出授权申请,获得使用授权:•登陆中国数字科技馆,确定需要授权的科普资源;•点击该科普资源下的授权申请链接,在线或下载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包括申请者的身份识别信息;•将填好的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或线下邮寄给相关权利人,获取授权后方可使用。–子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所提供资源内容的更新与维护,并及时注意更新权利管理信息。–用户意见处理:子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处理用户意见。处理情况及反馈意见定期报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络平台应定期向各子项目牵头单位和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管理办公室反馈用户使用情况的统计信息。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资源展示管理工作规则(试行)•首次上网展示项目•后期更新维护•保障措施中国数字科技馆项目资源展示管理工作规则(试行)•首次上网展示项目–由子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将首次提交上网展示的项目资源及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会议纪要一并送项目办。项目办设立评审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