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青秀区直排口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生产运营管理细则编制单位: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人:编制日期:2017年06月一、生产运营管理制度(一)生产运营管理总则1、站内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根据实际和不同季节情况制定各季度运行方案和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出水达标。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3、各岗位应有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应示于明显部位。4、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5、污水处理厂应对各项生产指标、能源和材料消耗等准确计量,做到节约能源降低成本。6、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7、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通知维修部门。8、设备维修人员要熟悉本厂的设备性能和维修维护周期和方法。建好设备台账并定期将本厂设备状况汇报运营管理部备案。9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等。10、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11、运行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区域的清洁卫生。12、各种闸井内应保持无积水。(二)交接班制度为加强值班人员责任心,确保污水处理站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交接班手续,不准迟到、早退。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按时到岗,准备接班。3.交班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会同接班人员检查下列内容:(1)本班未完成的生产任务。(2)各种设备的运行、保洁保养情况。(3)有关方面的安全措施。(4)上级领导的指示(令)及有关注意的事项。(5)原始记录的记载情况。(6)室内外环境卫生。4.接班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详细检查各种运行记录,询问有关情况会同交班人员作有关巡视,了解上班设备运行情况与交班内容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5.交班前发生的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如遇技术复杂,处理时间过长,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经同意后方可交班。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应继续坚守岗位,直至有人前来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7.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精神不振、酗酒等,有碍正常值班的行为,不得交班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听候指令。8.在处理事故或进行紧急操作时,不办理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工作结束后办理交接手续。9.中控室值班员、泥区值班员进行岗位交接,值班班长按巡检制度规定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10.交接双方填写交接班记录,经双方签字后生效。11.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纪录和现场交接情况为准,双方一经交接完毕,接班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三)生产运行巡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力度,,保证生产运行中工艺处理效果和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生产运行班应严格遵守巡视制度,认真细致地检查工艺和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处理并报告主管人员。第三条巡视工作区域包括:一体化提升泵站→截污井→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砂滤池→紫外线消毒→总排放口→集水井→脱水机房→设备间→配电控制系统等。第四条巡视内容主要针对设备及仪表,对故障设备重点巡视检查,对一般设备常规例行检查。同时兼顾主要设施的巡视。第五条巡视人员巡视期间同时进行日常保洁保养工作:1.配电柜、控制柜等外体表面的除尘。2.绝缘手套、雨鞋等电气用具和消防用具的清洁、管理。3.更换损坏的熔丝、熔断器。4.各种设备外裸丝杆的润滑。5.各种设备润滑油脂的补充。6.各种机械设备的清洁和清除渗漏油。第七条巡视时间:值班人员2小时巡视一次。配电系统由白班值班人员每天巡视一次。特殊情况下,需随时增加巡视密度。(四)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保证较高的设备完好率,制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大中修、抢修和工艺调整项目。第二条设备维护维修职责范围1、污水处理站长(生产主管)职责:(1)负责审批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的内容、实施时间和方案、费用计划和资产管理。(2)负责设施设备维修备品备件、设备、材料采购及承揽维修项目单位合同的签订。(3)负责下达技术安全任务单,签发设备维修任务单和委托单,包括设施维护、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更新、报废中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和实施方案。(4)根据设备检修进度安排生产任务,下达工艺调度单。2、设备维修负责人(或设备工程师)职责:(1)编制月度、年度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计划,包括日常维修保养、设备大中修计划。(2)编制月度、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生产备品备件、设备、材料等配备计划。(3).按一机一卡跟踪监督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更新、报废全过程。(4)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状态。(5)指导并解决厂区设施和设备上的技术问题。(6)负责建立本厂的设施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配合运营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设备的统计报表及其管理工作。(7)负责设备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第三条设施设备技术管理要求1、站长(生产主管)全面负责厂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的技术管理工作。设备管理人员在站长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技术管理工作。2、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的资产管理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3、维修班是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的实施部门,根据厂下达的维修保养计划实施。4、生产运行班参与根据批准后实施的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抢修项目施工过程。5、设备大中修项目中,需要调整维修时间或撤消维修项目的,由维修负责人(或设备工程师)填写设备维修计划变更表,报站长审批后再报运营管理部审批,批准后按调整后的计划实施维修。6、特种设备、特种检测仪器仪表等定期检验制度,按国家相关规定落实。第四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程序站内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主要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大中修、抢修。根据工作内容规定各项维护维修的工作程序。1、日常维护保养(1)维修班每月25日前向站长报维护保养计划。(2)维修班按照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实施,确保设施设备正常生产运行,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设备工程师。每月底填报维护保养记录汇总表。(3)设备维修负责人(或设备工程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生产设施设备处理完好的状态。(4)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和维护记录汇总表报信息管理员归档。2、大、中修(1)设备维修负责人(或设备工程师)编制年度的大、中修计划和下达月度维修计划,报站长审批。(2)站内审批通过的年度大、中修计划,同时报上级公司运营管理部审批。(3)对需要调整维修时间或撤消维修项目的,应填写计划调整表,报运营管理部审批,批准后按调整的计划实施维修。(4)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大、中修计划报下月大、中修实施方案。(5)经公司运营管理部审批通过的大、中修实施方案,按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将维修或大修、抢修的内容和要求写入合同内,并按合同要求初选施工单位。(6)污水处理站在具备能力承揽大、中修项目的三家以上单位中,对维修合同、预算费用和维修方案等进行比价和审核,由运营管理部复核后,报公司厂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明确其中一家为承揽大中修项目的维修单位。再按合同审批流程办理。(7)设备维修负责人(或设备工程师)按照合同要求和维修方案跟踪监督设备安装、使用、保修及维修设备运行状况,负责合同条款实施。(8)维修完成后由设备维修负责人组织,运营管理部有关人员参加,会同相关专业人员按维修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工作。(9)维修计划和竣工资料等记录报运营管理部归档。3、.抢修(1)当构筑物、管道或设备发生突发故障时,生产运行班长应尽快通知设备工程师共同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对无法处理的故障,立即报分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或委托外修。(2)大、中修委托书由站长(生产主管)下达。(3)抢修完成后由站长、设备工程师、生产运行班进行验收。(4)抢修完成后竣工资料等记录报信息员归档。(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污水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担任,负责对污水站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2、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和治安管理制度,并明工作责任;3、定期召开污水站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各类安全问题做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解决,保证安全生产;5、每月至少开展安全教育活动1次,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6、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积极改善员工工作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预防工伤事故;7、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生产设施巡视制度,做好全交底工作;8、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改造;9、高压电器设备必须设防护隔拦、标示牌,变配电机房完备安保工具,保证安全性能良好,并定期进行合格检查;10、员工在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有毒气体等危险劳动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保护措施;特别是在较深的池底(泵坑)作业时,一定先启动通风设备,确认有毒气体排尽,方可下去作业。11、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维护好消防设施器材,消除可能发生火灾及爆炸的一切隐患;12、加强治安保卫和巡查,定期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场所治安保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限期整改;13、严格执行污水处理程序,认真搞好出厂水质检测,确保出厂水质达标排放;(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污水处理站长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和其他文件,并协调、组织实施。(2)组织、督促各班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3)组织、检查全厂的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并协调相互间的工作关系。(4)向公司汇报站内的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5)参加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及时上报并会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并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2、设备工程师(维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生产运行正常,在调整运行工艺的同时,布置落实安全措施。(2)负责机电设备(包括起重、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保证设备和附件处于良好状态。(3)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有效、可靠。凡安装、改造、修理、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安全防护装置要同时做到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4)凡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制定技术操作规程,监督贯彻执行。(5)在安排机械设备检修、保养的同时,应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详细书面记录。(6)参加工伤事故和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从工艺、技术因素提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7)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并落实安全措施。3、维修电工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正常运行。(2)按照用电规程做好各类电气设备、器具的日常检查,按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预防性测试等工作。(3)在雷雨季节来临前,对各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4)加强对各类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运行状况良好,并建立各种原始记录,健全技术档案。4、运营员工安全职责(1)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2)不违章操作,看到他人违章操作要制止。(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用电知识,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听从安全员指导,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细心工作,互相协作,保证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七)设施(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