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12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工程师:日期:2011年1月15会审意见表部门意见日期签字矿长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技科安监科调度室总经理第一节总则一编制目的编制应急预案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在煤矿发生事故之后,实现应急救援快速、有序、有效的目的,确保事态的迅速控制,搞好自救、互救和避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煤矿安全规程》等。三适用范围飞达煤厂发生一般事故,危害可能发展、后果可能扩大,或者发生矿井水、火、瓦斯事故时,由矿井主要负责人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四应急组织体系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室事故地点有关领导有关领导下达命令发布救援命令汇报汇报下达命令组织撤离五应急工作原则要立即指挥现场人员迅速撤离灾区,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事故的报告后,要立即按照报告程序向相关矿领导汇报灾情。根据灾难程度启动相应应急处置方案,并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处置:1、发生一般事故由值班副矿长、安全矿长、矿长、技术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应急处置措施。2、发生严重事故,要立即报告矿主要领导、相关副矿长、总工程师及矿相关部部门负责人,立即启动预案,通知荥经县矿山救护大队和医疗救治单位赶赴现场,迅速投入救援和救治,同时迅速报告相关部门。3、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置:(1)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开展自救互救。(2)通知有关领导及通知灾区附近人员迅速撤离。(3)如波及面较大要立即通知受影响的邻近社区、农村行政组织,并迅速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4)对邻近区域的重大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5)召请矿山救护队和医疗救治单位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救治。(6)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必须以遇险人员的安全第一,同时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第二节危险性分析一概况飞达煤厂位于荥经县城273°方向,直距约18km处,属荥经县烈士乡烈士村所辖。矿井位于108国道线旁,从成都经雅安—荥经与矿区相接,公路总里程213Km,矿区向南经汉源、石棉可到达西昌,交通十分方便。该矿于1993年正式兴建,1994年正式投产。2004年7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为其换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5100000430597,面积0.8235km2,有效期为10年,属私营独资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32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雅安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4号)及《雅安市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等政策和文件,荥经县烈士乡飞达煤厂为独立扩能矿井。设计进一步分析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和煤层赋存状况以及矿井技术装备等综合因素,确定矿井扩能后生产能力为90kt/a。根据四川鑫顺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提交的、并经四川省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的《四川省荥经县斑鸠井田飞达煤厂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09年3月,矿井共获得保有资源/储量721.0kt,其中(122b)285.0kt,(333)436.0kt。矿井主采三连炭煤层和双龙炭煤层,开采标高为+1028~+1168m。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顶底板均为炭质页岩、粉砂岩、泥岩,薄层状结构,极不稳定,易形成冒顶、掉块、片帮、底鼓等现象。总体来讲,矿井资源储量较丰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2009年10月,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以川经煤炭函[2009]1372号“关于荥经县烈士乡飞达煤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开发利用方案)的批复”批准了该矿建设规模为90kt/a;2009年12月,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川煤监审批[2009]463号“关于荥经县烈士飞达煤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批准了该矿安全设施设计。该矿扩建工程于2010年3月动工,各项工程进展良好,主井工业场地设施设备和+1085m主平硐等工程进展顺利。但施工过程中,原+1115m回风大巷(设计于三连炭煤层中)揭露首采区,三连炭煤层较实际变薄为0.20m左右,加之煤质差,而不得不将首采工作面调整至其下煤层双龙煤层中;加之受2010年夏季洪水影响,通往原利用之风井、副井井口道路被冲毁,且原回风平硐变形严重,使得利用原风井难度非常大,因此将风井位置进行调整、并废弃原副井。为了矿井持续发展生产的需要,以及达到正规化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我矿特委托四川省煤炭设计院按国家、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条件发生变化后编制本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版)》、《安全专篇(修改版)》编制。本设计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和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原初步设计进行优化,于2010年11月编制完成本报告。修改后的方案2011年1月经《川经信煤函【2011】73号》文件批复。修改方案工程总量2864米,2011年12月前完成2274米,剩余工程:+1080回风巷掘进余150m;112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掘进余100m;112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掘进余100m;开切眼240m;剩余工程共计590m。修改后工期为19个月至2011年10月,由于8.1事故和春节放假的影响,根据四川省资源整合办公室(川煤整合函[2011]9号文件)顺延三个月至2012年1月,工期超过3个月内完竣工的不需办延期,我矿将在2012年春节后开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2012年5月份竣工进入试生产。二危险源分析1、矿井存在顶板事故的危险矿井地质条件一般,存在局部顶板冒顶事故;顶板压力大造成的支护强度降低或失效、巷道变形造成片帮、漏顶事故;迎头片帮、矸石掉落伤人等事故可能性,当巷道围岩应力比较大、围岩本身又比较软弱或破碎、支架的支撑力和可缩量又不够时,已被应力破裂的围岩或本来就是破碎的围岩,在较大应力作用下,损坏原巷道支架,造成巷道冒顶。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支护不及时,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护质量,违反操作规定或锚杆支护系统匹配不合理,也会引起冒顶。冒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堵塞巷道,损坏设备,损坏支架,造成生产系统瘫痪或矿井停产等。巷道施工大跨度碹岔、贯通,锚喷巷道、地质构造带、过断层破碎带、应力集中区、采动影响区顶板支护强度不够易发生局部冒顶事故。2、矿井存在瓦斯爆炸危险我矿属低瓦斯矿井,但依然存在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主要瓦斯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1)矿井属低瓦斯矿井,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瓦斯爆炸。但是在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在老空、盲巷、巷道高冒区、回采面上隅角和风速较低的巷道中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超限,如果人员进入可能会造成窒息事故的发生。(2)在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较长的巷道,由于风筒接头多相应漏风增大,通风阻力大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稀释瓦斯浓度,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以内,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3)回采工作面风量过小,上隅角回柱不及时或受上一区段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影响,有可能瓦斯积聚造成事故;如采煤面回撤期间,由于巷道变形严重,为方便回撤将风筒断面缩小,造成回撤地点风量不足,就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事故。(4)在巷道贯通时,由于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工作面正常供风造成瓦斯积聚。(5)在排放瓦斯时,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没有断电或有高温火源的存在,排放出的高瓦斯气体遇到引爆火源后会发生爆炸事故。(6)在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通风时由于没有执行好措施,造成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气体涌出,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如果涌出量大时再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存在较小水害威胁。我矿可能存在的水害威胁主要为:断层、裂隙导水;采空区积水不疏放造成老空积水溃水水害;地表水渗透造成威胁。4、存在矿井火灾的危险我矿煤层不易自然,主要是外因火灾,火灾发生的条件是可燃物、氧气和引火源。5、矿井存在机电、运输事故危险矿井机电、运输,存在触电、机械损伤、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可能性。第三节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1、矿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兼承担预警管理的职责,设在矿调度室。2、按照国家救援体系方案,实行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荥经县矿山救援队为骨干救援队伍,我矿兼职队伍为辅助。3、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发生事故时,现场带班矿长和班组长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的同时,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矿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如下: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调度室主任、安全科长、通风科长、兼职矿山救援队负责人。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等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专家组。(1)现场抢救组组长:生产矿长副组长:救援队主要负责人、安全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主任、技术科长、安全科长、通风科长。成员:救援队及成员及有关部门成员。具体职责: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快速制定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2)现场保卫组组长:保卫科长,必要时约请属地公安、武警负责人参与副组长:后勤矿长、办公室主任成员:矿保卫人员、公安干警、武警、联防队员等具体职责: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组长:后勤矿长副组长:财务部主任、后勤部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后勤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具体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4)事故善后处理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后勤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主任成员:财务部、兴仁县医院等相关部门成员具体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5)医疗救援组组长:后勤矿长副组长:后勤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矿及地方医护人员等具体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负责提出特殊职业病危害、防范、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