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造价咨询专职人员劳务报酬合同1/5造价咨询专职人员劳务报酬合同甲方:成都**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此《劳务报酬合同》,建立劳务关系。一、工作内容(一)本合同签署时,乙方的工作岗位为,公司有权根据其规章制度确定和调整乙方在公司内部的职务级别,乙方同意遵照执行。(二)双方同意,除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务作必要调整:1.双方协商同意;2.公司生产经营之工作需要(解释权归甲方);3.乙方所在工作岗位不复存在或者削减。(三)经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地点包括将乙方派往外地(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所属企业相应的岗位。(四)乙方作为项目的专职人员,服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的领导、管理。二、劳动报酬计取劳动报酬计取的详细规定,按照《成都**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一)计取原则: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的原则。因乙方在某项目工作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和成果交付时间延迟等原因造成该项目业务收入减少甚至绝收,乙方工资亦随之减少直至不计。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一定经济损失的权利。(二)计取方式:以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相结合的结构工资制。另外,公司经营效益较好时,可发放经营效益奖金。即,造价人员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本劳务报酬合同所称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公司经营效益奖金”等的定成都**公司造价咨询专职人员劳务报酬合同2/5义,具体见《成都**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三)月计时工资的具体规定。乙方月计时工资为元。(四)计件工资的具体规定。乙方的计件工资按照每月预发、年底结算方式具体实施。(五)造价专职人员月工资与年度结算工资。造价专职人员每月实行预发计件工资制和年保底工资制,年底结算。年度结算工资低于保底工资时,予以保底结算;年度结算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时,上不封顶。1.年保底工资金额=每月发放工资标准×12=元;(大写:万仟佰拾元)2.每月发放工资标准=月计时工资标准元+每月预发计件工资元=元;3.年度结算工资:1)当年度计算工资金额年保底工资金额时,年度结算工资金额=年保底工资金额;2)当年度计算工资金额年保底工资金额时,年度结算工资金额=年度计算工资金额。年度计算工资金额=月计时工资标准元×12+年度实际计件工资金额。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对员工行使管理、教育、奖惩的权利。2.纠正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的行为。3.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业协会等所规定的其他内容。(二)甲方义务1.向乙方提供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种必备条件和后勤保证措施。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成都**公司造价咨询专职人员劳务报酬合同3/53.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4.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业协会等所规定的其他内容。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2.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3.乙方按照完成的其质量已获得国家、行业规定和委托人认可的劳动量或者工作量(视为有效工作成果)获得相应劳动报酬。4.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业协会等所规定的其他内容。(二)乙方义务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2.尽职、尽责、勤勉地开展执业活动,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态度,保持与委托人良好的沟通,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3.须按岗位责任、工作安排和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4.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甲方及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等。5.随时接受甲方的各种工作安排和临时调配,不得拒绝、推脱、拖延和消极怠工。6.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有关劳动纪律的具体规定。7.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业协会等所规定的其他内容。五、其他规定事宜1.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本合同将与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配合执行,乙方应理解并服从管理。3.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补充条款均属本合同附件。4.双方在此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法解决,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六、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1.经双方同意而订立的本合同的补充文件或者部分修正条款,其解释权和执行权优先于本合同。2.本合同期限及任何延期内,乙方如果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成都**公司造价咨询专职人员劳务报酬合同4/53.本合同其他的变更、接触、终止、续订情形,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4.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涉及的经济补偿,详见《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同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补偿和赔偿。具体金额根据规定由非违约方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但因乙方故意和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其赔偿损失部分不受此限。2.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在实施业务项目时,有严重违法或者多次违规及重大质量问题、时间严重推迟等情形,经警告无效时,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并对乙方进行处罚。4.乙方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劳动合同》和本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承担相应各种刑事、民事责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5.乙方故意出具、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或者与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委托人和甲方利益,造成各种损失的,视为乙方违约,承担相应各种刑事、民事责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八、本合同签署1.本合同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2.约定的终止时点到期后,双方即行清算:1)甲方不再给乙方安排新业务,协助乙方完成未完项目;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继续妥善完成未完工作任务(甲方另行安排他人接手并交接完毕的情形除外);3)乙方根据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的有效工作成果(经委托人认可),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劳动报酬;4)甲乙双方核对收支往来费用,经确认后结清帐款;5)甲乙双方帐款两清并履行完各自责任、义务之后,本合同失效。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成都**公司造价咨询专职人员劳务报酬合同5/5(公章)身份证号: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