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付宝月主讲人2宪法的产生0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分类2宪法规范3宪法的作用4实施的保障51宪法概念问题1:你认为世界上是先有法律还是先有人?宪法小故事•自然法学家霍布斯的观点来看,他认为人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他认为人性本恶。人之间是经常打架。打架就会出现伤亡,伤亡就会让人活得更短暂,为了让人更和平,生活的更久一点,法学家倡导说我们签一个和平契约,不打架,和平相处,于是人们签订了这个契约。•契约签订之后呢,人们回去睡了三天好觉,结果第4天发现,又有人开始杀人了,人们开始惶恐,于是又开始大规模爆发战争,这时候法学家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们已经签订了和平契约却仍然有战争的存在呢?最后发现这个契约没有强制力,于是法学家又把人们召集起来,说第1份契约不成功在于没有可以约束他的东西,那什么东西可以约束他呢?法学家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把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保护大家的安全,于是人们签订了第2份契约,这个时候出现了国家。•所以是先有人还是先有国家?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宪法小故事•又过了几个月人们发现,国家和国家又开始打架了。人们开始说法学家你是个骗子,你创造出来的这个东西它根本不是保护我们的,他是伤害我们的。法学家说为了让国家不去打仗而是为人民服务,提出我们要三权分立,将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互相制约,这样国家就不能轻易打仗了,于是人和国家签订了第3份协议,人类的第1部宪法就此诞生。•你认为这个契约规定的内容是很详细还是很粗放?11宪法概念01宪法02宪法目录03宪法宣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12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基本原则宪法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并且体现在制度和组织上.•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它为我国宪法观念从工具主义向宪政主义转变提供了契机。宪法基本原则•3.权力的制约原则•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上述原则有一定的体现。除此之外,宪法第三条、第六十二条皆有所规定。•4.法治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即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那么根据刚刚我们学习的知识回答:这两部宪法内容的区别反应了什么?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为4年,副总统任期与总统任期相同。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根本性、最高性以及特殊性宪法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2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政治力量(其中主要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的集中的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18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问题: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要不要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外国人在外国侵害我国公民的利益时要不要受我国法律约束?•外国人在属于我国的飞机上杀害我国国公民,是否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外国人在一列已经开往莫斯科的火车上需不需要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宪法的领土效力宪法对人的效力宪法效力法律体系位阶图:当然,宪法的的最高性并不仅仅表现在宪法对人对领域的效力上,也表现在对普通法律的效力上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那么,普通法律与宪法抵触了要怎么办?21孙志刚事件•联系:•(1)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3)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问题2: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区别:•(1)规定的内容不同。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的等等。而普通法律知识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2)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问题2: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24第一节重点•领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关系。•应用:•能够说明宪法集中表现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25练习题1•宪法是国家的•A.根本法B.特别法C.一般法D.综合法A26练习题2•下列哪项不属于宪法产生的思想基础?•A.夭赋人权论B.社会契约论C.主权在民论D.君权神授论D27练习题2•下列哪项不属于宪法产生的思想基础?•A.夭赋人权论B.社会契约论C.主权在民论D.君权神授论D28练习题2(多选题)•下列哪项论述符合我国宪法中蕴含的权利制约原则?•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国家行政机关、审判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C.我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D.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ABCD29复习•1、宪法的本质是什么?•2、宪法规定的是哪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3、为什么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2宪法分类宪法分类资产阶级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宪法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不成文宪法是“成文宪法”的对称。宪法的一种形式分类名称。由许多分散的、不同年代产生的宪法性文件、惯例、法院判例等构成的宪法。如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其效力高于普通法律的宪法。美国宪法是刚性宪法的代表,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刚性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3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协定宪法是一些法学家依照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而对宪法进行的一种分类。由君主和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双方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瑞典宪法民定宪法是由人民直接投票(公决)或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机关(如制宪会议、代议机构)制定和通过的宪法。魏玛宪法是指基于君主主权的思想,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日本天皇35第二节重点•(一)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二)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三)柔性宪法和刚性宪法•(四)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等36练习题•凡由君主制定的宪法称为()•A.协定宪法B.派生宪法•C.钦定宪法D.民定宪法C37练习题2•在成文宪法国家里,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A.宪法解释B.宪法性法律•C.宪法惯例D.宪法典D38练习题3•以法律效力和修改程序的差异为标准,宪法可以分为()•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民定宪法和钦定宪法D.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B39练习题4•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它是国家的根本法•B.它是由若干法律规范构成的•C.它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D.它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C3宪法规范•第一,法律角度的规范即指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内容”•第二,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问题1:你认为什么是规范?宪法规范是什么意思?宪法规范特点稳定性宪法具有稳定性表现在宪法的修改比普通法更严格。纲领性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是必须遵守的内容。根本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原则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最高权威性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则要撤销或修改。1234确认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直接、明确地规定规范内容的一种规范,而不必援引其他规范来说明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权力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权力性规范即指规定主体拥有某项具体权利,可为可不为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为某种行为的规范程序性规范主张权利或履行义务的程序要求宪法规范的分类根据上述学习的宪法规范分类请你分析下列规范属于哪一类别?•1、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第三十七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3、第三十三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4、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45复习•1、什么是钦定宪法?•2、什么是刚性宪法?•3、什么是协定宪法?•4、请同学们回答宪法规范的特点。•5、划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依据是什么?×问题2:•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共10条),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共15条)。•从宪法渊源的相关理论来看,你认为这个指导性案例属于“法律渊源”吗?分析:•《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并不能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但他有事最高法院作出所以具有一定的实践援引意义。•所以可以认为指导性案例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我国宪法规范结构形式50第三节重点•(一)宪法规范的特点•(二)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三)宪法渊源(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51练习题(多选)•下列属于宪法规范表现形式的有()。•A.宪法典B.宪法性法律•C.宪法惯例D.宪法判例ABCD52练习题(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渊源的是•A.宪法典B.宪法解释•C.宪法判例D.宪法修正案C53练习题(单选)•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现代各国主要的宪法渊源是•A.宪法典B.宪法性法律•C.宪法惯例D.宪法判例A54练习题(单选)•宪法规范具有()特征。•A.宪法规范具有最高性、根本性•B.我国宪法解释属于司法机关解释•C.我国宪法监督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宪法判例是我国宪法的渊源A4宪法的作用案例12015年9月,卢某某、成某某等人看到“虚拟货币”等概念火爆,设立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商议设立GGP共赢积分奖金制度,以投资购买产品的名义发展会员,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