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1页共4页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科学、有序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为公司外界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守本制度。第2章财务报告的内容第3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第4条会计报表的种类及内容1.按照编制时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2.按照服务对象分为外部会计报表和内部会计报表。3.按是否反映子公司的情况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4.向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部门提供的外部会计报表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第5条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九项内容。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2页共4页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6.企业合并、分立。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而需说明的其他事项。第6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下列情况给予说明。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5.影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主要原因。6.报表调整事项和需要说明的事项。7.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第3章会计报表的编制第7条财务部负责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在编制之前,财务部门人员根据《财务报告编制准备管理制度》布臵、落实编制工作。第8条财务部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3页共4页漏报或者任意取舍。第9条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第10条财务部会计人员通过人工分析或计算机信息系统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校验以下项目。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第11条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情形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作出恰当的会计判断,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第12条公司终止营业时,按照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报告;在清算期间,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第4章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第13条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在编制之前,财务部将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方法以及发生变更的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及审计监察部审议。第14条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后,对所属编制范围内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执行如下规定。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4页共4页1.统一执行公司财务部制定的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2.对母子公司内部之间业务往来的会计处理严格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的账务处理必须符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3.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统一设定的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格式及有关明细表报送相关资料。第15条财务部的会计核算及合并报表执行如下规定。1.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权益性资本投资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以此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2.对于设立在境外的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将其折算为人民币并以折算为人民币的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3.合并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编制工作底稿,编制抵销分录后计算合并数据,计入合并会计报表。第16条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应说明以下事项。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2.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财务数据的增减变动情况。3.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各公司。4.当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5.其他事项。第5章附则第17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第18条本制度自总裁办公室审批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