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手册(内部机密,限专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使用)石家庄市唯美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月修订目录1.政策与程序——考勤HR0012.政策与程序——招聘HR0023.政策与程序——仪容仪表HR0034.政策与程序——行为举止HR0045.5.政策与程序——工服HR0056.政策与程序——辞职HR0067.政策与程序——解聘HR0078.政策与程序——试用期HR0089.政策与程序——纪律处分HR00910.政策与程序——假期HR01011.政策与程序——人事档案HR01112.政策与程序——工作表现评核HR01213.政策与程序——调动HR01314.政策与程序——晋升HR01415.政策与程序——加班HR01516.政策与程序——工资结构HR01617.政策与程序——行为举止HR01718.政策与程序——员工薪酬标准HR01819.政策与程序——培训班HR01920.政策与程序——体检HR02021.政策与程序——保险22.附件(样表、范本):(1)《员工考勤表》HR001-01(附《员工考勤表》填报说明)(2)《超时工作审批表》HR001-02(3)《员工违纪通知单》HR001-03(4)《员工增减变化表》HR001-04(5)《空缺职位申请表》HR002-01(6)《职位申请表》HR002-02(7)《员工手册》HR002-03(8)《劳动合同书》范本HR002-04(9)《培训协议书》范本HR002-04-01(10)《劳务协议》范本HR002-05(11)《上岗通知书》HR002-06(12)《保密协议》范本HR002-07(13)《人事变动表》HR006-01(14)《离职物品移交单》HR006-02(15)《员工工作表现评核表》HR008-01(16)《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评核表》HR008-02(17)《假期申请表》HR010-01(18)《人事档案调入申请表》HR011-01石家庄市唯美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政策与程序部门:公司文件编号:HR.001版次:第一版起草人:行政经理生效日期:2007年2月20日文件名称:考勤修改日期:日批准人:总经理页数:2目的:为使考勤管理达到统一化、规范化而提供政策依据和支持。范围:公司及各项目、部门。政策陈述:(1)考勤记录是工资计算的基础,务必做到准确、及时。(2)所有员工均应建立考勤记录。(3)每一次迟到或早退在15分钟之内的,将扣工资20元。一个月内,上述情形达到两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超过两次者将受到书面警告。(4)每一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至4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同时受到书面警告;每一次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至8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将受到书面警告;旷工期间无工资,并相应扣发津贴和福利补贴。一个月内如上述情形在三天内连续发生且视为旷工在两天以上,或一个月内旷工(含视为旷工)累计达三天者,将被解聘。(5)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如确实需要超时工作,须提前得到项目经理或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超时工作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经过批准的超时工作应首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无法安排补休,可支付加班费。员工加班形成的存休,跨年度一律作废。(6)主管及相当主管级以上人员延迟下班在2小时以内将不计加班。职责:行政经理、人事主管:监督执行,使各项目/部门经理了解此政策与程序项目/部门经理:使本项目/部门全体员工了解并执行此政策与程序程序:(1)各项目/部门应于每月23日,将《员工考勤表》、《超时工作审批表》、《员工增减变化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考勤表》HR001-01《超时工作审批表》HR001-02《员工违纪通知单》HR001-03《员工增减变化表》HR001-04石家庄市唯美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政策与程序部门:公司文件编号:HR.002版次:第一版起草人:行政经理生效日期:2007年2月20日文件名称:招聘修改日期:批准人:总经理页数:3目的:为使公司范围内的员工招聘工作达到统一化、规范化而提供政策依据和支持,以满足用人需求,支持公司的发展。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的员工招聘工作。政策陈述:(1)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为依据。(2)重要岗位应优先选择具有本市城镇户口身份且属于就业范围内的人员;在其他岗位应尽量选择各企事业内退、提前退休、下岗人员;要严格限制使用外地工、农民工,以更好地履行企业对社会的责任。(3)对应聘者的正式录用,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4)应聘者在申请职位时,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向公司提供齐下列证件,由公司复印存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卡学历证书(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证明)健康证(5)待正式办理录用手续时,入职者还须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中信银行储蓄卡申请表》。(6)招用正式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月薪制(含按月固定包干);聘非正式工须签订《劳务协议》,实行按小时工资付酬或按月固定包干。有可能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须签订《保密协议》。(7)员工录用程序、审批权限:(1)一般员工录用:由分公司办公室、用人部门一起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办公室写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正式试岗工作,试岗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2)主管级以上员工录用:由分公司办公室、用人部门、总经理一起面试,面试合格上岗实习,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3)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人员录用:面试由分公司办公室、总经理负责,面试合格向集团公司推荐,集团公司面试合格后,安排试工,试工期满,由分公司总经理将考核意见以写出书面意见报集团办审批。(8)用工制度1、被聘用、录取的人员,需与公司签定“试工协议”。根据岗位不同,集团制定试工期为1~3个月。在试工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培训后仍无法独立完成本职工作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立即停止试用按退工处理。2、被聘用、录用人员试工期满,考核合格才能正式转正,并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各岗位合同期如下:(1)合同期及服装培训费按以下划分标准执行:岗位名称合同期(年)培训费(元)总经理(同等级别)23000副总经理(总助)23000项目经理22000部门经理21500部门副经理21500部门主管、领班11000财务人员(出纳、会计、核算、库管、收银)21200采购员(业务员)22000司机11000保安员1800工程人员(工程师、预算)21000技工、策划设计21500维修工2800文员1800厨师(灶案)2800食堂1500搬运工1800保洁员1500(2)签订合同员工上岗按以上岗位一次性交清服装培训费,也可分别从工资中扣除,但最长时间不超过5个月。(3)对于合同到期的员工,各分公司办公室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本人或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到办公室办理续签手续。(4)对于不续签合同、又没有提出辞职的员工,合同期满的工作月份,不计发效益奖金,保留岗位三个月,三个月后仍不续签,办理辞退手续。(5)对于合同到期,按规定时间提出辞职,如没有岗位交接,仍坚持在岗工作,可以暂不办理续签合同手续,交接后按正常离职办理。3、试工员工上岗先交200元押金,转正后此押金可转入员工培训费中。4、试工不足15天者,不享受任何薪资待遇,离职须交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详见“试工协议”)5、试工期间请病、事假累计5天(含5天),须延长试工期。(但只允许延长一次)如病、事假超5天者将不再录用,旷工一天立即除名。6、试工期期间,学员不享受公司规定的奖金、福利待遇(劳保用品除外)。7、试工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者,与公司所签试工合同自动解除,服装费一律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职责:行政经理、人事主管:监督执行,使各项目/部门经理了解此政策与程序项目/部门经理:使本项目/部门全体员工了解并执行此政策与程序程序:(1)项目招聘,如属测量预算范围及成本计算书之内,由项目填写《空缺职位申请表》,行政经理复核;如属测量预算范围之外,该表应经公司总经理特别批准。(2)初选应聘者的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项目也可推荐人选。(3)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连同“政策陈述(4)、(5)”所列各种证件材料一并交给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并由公司通知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和安排具体到岗上班的时间。(4)新招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入职培训,发放《员工手册》,与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与非正式工签订《劳务协议》。与有可能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5)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开据的《上岗通知书》到所属项目、部门报到,由项目、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岗前培训。请将毕业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本人详细工作简历附于表后劳动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到年月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甲方可参照国家或行业定员定额标准制定工作任务,乙方应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随国家现行政策由职代会或董事会决定。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第六条劳动纪律甲方依法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第七条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是否续订,应于合同期满前日进行协商。到期即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数,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第十条保守商业秘密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乙方应当遵守。乙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十一条其他协商条款。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参照:(1)《空缺职位申请表》HR002-01(2)《职位申请表》HR002-02(3)《员工手册》HR002-03(4)《劳动合同书》范本HR002-04(5)《劳务协议》范本HR002-05(6)《上岗通知书》HR002-06(7)《保密协议》范本HR002-07石家庄市唯美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政策与程序部门:公司文件编号:HR.003版次:第一版起草人:行政经理生效日期:2007年1月20日文件名称:仪容仪表修改日期:批准人:总经理页数:3目的:为使员工仪容仪表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持公司的专业形象而提供准则。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员工的仪容仪表要求。政策陈述:清洁卫生、衣着得体、注重仪容仪表的员工是公司的宝贵资产,而公司的形象是由员工来体现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