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一)建设工程施工特点与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1、作业劳动强度大。在建设工程施工中,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搭、砖砌筑等大多数工种仍是手工操作,工人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易疏忽,常常酿成事故。2、建筑业作业环境变化大。建设工程从基础、结构,到装修各阶段,因分部、分项工程工序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现场作业环境、状况和不安全因素都在不断变化,作业人员工作环境经常变换,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方法不同。同时,在施工中多工种、多班组在同一地段交叉作业也时有发生,安全隐患多。3、高处作业多。按规定2米以上即属于高处作业,脚手架和模板施工、建筑物内外装修、设备安装等过程大多是在高处进行,危险性较高。4、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大。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大部分在室外进行,夏季高温、冬季寒冷,加上受风、雨、雪、霜、雾等影响,工作条件差,这些自然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重效益,重工期,存在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得不到及时制止,安全检查走过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6、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是动态、严格、规范的管理。目前,政府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成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施工企业的主体安全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某一时刻或某个位置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二)指导思想和编制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2-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体系。(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预案。(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本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本工程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施工作业班组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5、条块结合,网格管理。继续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动态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全方位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协同应对能力。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3-(五)事故分级为有效处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1、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1)造成3人以下死亡;(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3)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以及由于施工原因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事故的应对工作。施工人员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地下管线受损等事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4-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机构: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组长:钱玉宝副组长:陆万富、李克让成员:俞涛、徐高生、史振宇、刘维波、王平、陈朋、曹焱良、何国兵、焦成宇、夏元将、李强、唐瑞、鲍仕好、王如胜、吴社广、各施工队队长、各班组班长应急联络电话:0565-5555899工程项目部抢险队由项目副经理负责通讯、联络、人员救护、险情控制等工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分工: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应急救援工作,并为其正常实施提供相应的人、财、物,满足救援需要。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筹划资金,满足应急救援需要。项目副经理: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工程部长: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或与其它方式与事故现场取得联系,配合救援工作的开展实施,上下沟通,传递信息,实施救助。安质部:根据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伴随的环境因素和存在的危险源,配备相应的救援物资、设施设备,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办公室:负责落实应急车辆,并与消防中心、急救中心、道路交通管理中心、医院进行联系。项目总工:从施工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主要人员联系电话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5-钱玉宝13665653988张梅丽18726485646李克让18756573817何国兵18726484178俞涛18756570573夏元将18756511506史振宇18705699989唐瑞18756511520王平18756501738李强18726475325焦成宇18756511510刘正亮18756526664曹焱良13625638755刘贤收18756511508刘维波18756553188鲍仕好18756513433陈朋15056045722吴社广15155907756徐高生18715271108王汝胜18756511651张春花13856593482张训海139660224789戚媛媛18756553166杨秀军13182930859三、预警与响应(一)预警级别依据本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1、蓝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时;(2)在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特殊季节(如汛期)到来之前;2、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2)当地发生一起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3、橙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时;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6-(2)当地发生一起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4、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2)当地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二)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等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三)预警响应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相应级别预警时,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1、蓝色预警响应: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坚持负责人带班,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根据情况,领导小组组织巡查。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负责人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组织全项目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排查。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严格制止并纠正违章施工现象,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隐患整改及自然灾害情况,各班组带班负责同志要随时掌握情况,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调整施工时段或停止户外现场施工。应急队伍随时待命,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行抢险。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施工班组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动态,带班负责同志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密度。必要时,停止高处作业。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7-四、应急响应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五、扩大应急(一)根据事态发展,超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及时报告当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办,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指挥部名义,组织、协调本区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工作。(二)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部控制能力时,需要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及时当地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政府给予支援。六、响应结束当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七、信息管理(一)信息监测与报告1、项目部要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种类和区域,制定相应的数据监测制度,对突发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监测并建立数据库,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有效监控,并及时维护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2、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信息报告要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全过程,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的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3、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信息,各作业班组应在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4、对于较大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或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信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四合同段应急救援预案-8-息,不受事故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上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5、对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核查的情况,各施工作业班组要认真调查、核对,及时报告。一时查不清楚的,要尽快说明情况。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实行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每日零报告制度。6、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班组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班组等。7、对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项目任何人可以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任何施工作业班组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信息。八、善后恢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