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专业主要内容解读一工作要求二评分方法三评分表内容提纲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规定;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解读】按AQ1028规定,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层易自燃的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的通风方式,应采用对角式或者分区式通风;当井田面积较大时,初期可采用中央式通风,逐步过渡为对角式或者分区式通风。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是指每一风井地面装用的主要通风机数量。矿井反风设施检查及试验周期和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要求。一工作要求——通风系统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解读】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其周期及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是指单台主要通风机运行风量与系统的通风阻力符合AQ1028规定。一工作要求——通风系统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解读】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行稳定可靠,无循环风。【解读】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一工作要求——局部通风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解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临时停工停风地点,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h内封闭完毕。封闭采空区等防灭火密闭位置及墙体周边掏槽符合《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规定;防突反向风门掏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要求。一工作要求——通风设施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不形成瓦斯超限;【解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检查瓦斯。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一风吹”。【解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要求,制定排放瓦斯专项措施。一工作要求——瓦斯管理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有效方可作业。【解读】突出矿井防突专项设计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设计有防突设计篇章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十八条要求;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防突专项设计分别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要求。一工作要求——突出防治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及指标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解读】瓦斯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要求。预抽煤层瓦斯的采掘工作面,应在作业前对瓦斯抽采达标进行评判,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的指标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条要求。一工作要求——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解读】不再强调监控设备检定工作要求,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2019年第48号),甲烷传感器等不用实施强制检定,矿可定期进行调校即可。按AQ1029规定,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和线缆运行及布置情况,由监测工每天全面检查1次,并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查对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报监控中心值班员。一工作要求——安全监控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规定。【解读】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消防材料、工具的品种及数量和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等地点备有灭火器材及数量、规格以及存在具体地点,参照GB51078标准,并结合矿井实际进行装备,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配备要求。一工作要求——防灭火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规定。【解读】按AQ1020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矿井,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大巷,相邻的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的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均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掘进煤巷和半煤岩巷道,煤仓上口与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与其相连的巷道间,均设置辅助隔爆棚。一工作要求——粉尘防治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报告、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解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要求,绘制、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瓦斯抽采、防尘、防灭火系统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底图。一工作要求——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二评分方法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解读】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通三防或者爆破方面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年度内出现时但未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处理的或者处理未完结的,通风专业不得分。二评分方法2.“通风设施”大项以所检查的分项的平均分之和为该大项得分。【解读】通风设施大项分为4个分项,即设施管理(30)、密闭(20)、风门风窗(30)和风桥(20)每检查考核一道设施,除给本分项打分外,还要对设施管理分项进行打分,每一分项得分为检查考核道数的得分算术平均值,各分项得分之和为通风设施得分(注:未检查到的某一分项按此分项标准分值得分,但不参与设施管理分项打分)。三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1.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解读】巷道贯通主要是指已有两条通风巷道间的贯通,且通后需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因此,贯通前由矿通风部门及时制定贯通调风的专项措施,主要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外,要明确调风顺序及控制风量的范围等。三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2.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对于允许布置的串联通风,制定安全措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的安全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他串联通风的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解读】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扩散通风、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采空区通风和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串联通风。企业技术负责人是指煤矿上级公司技术负责人;无上级公司的,应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三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3.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防爆门等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维修1次,有记录;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反风效果【解读】井口防爆门由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改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维修1次,与原反风设施检查周期要求一致,利于统一检查管理。矿井每年末制定下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AQ1028要求,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要求。三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4.新安装、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解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要求,补充完善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后进行性能测定。按《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1)进行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要求,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三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5.井下测风站(点)布置齐全、合理,并有测风记录牌板,填写所需风量、现场实际风量等参数【解读】提出了井下测风站(点)布置、挂牌及填写所需风量等要求。测风站正常布置在矿井、一翼、水平、采区所有进、回风巷道。测风点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所有进、回风巷道(距工作面一般不超过60m);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不超过40m或者风筒出风口完整处),掘进有效风量(包括风机吸风量和风机与掘进回风口之间巷道风量)地点,根据局部通风机现场布置情况选定测点。所有测风地点记录牌、测风手册、记录及报表均填写所需风量等。三评分表内容——局部通风1.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行挂牌管理,由指定人员上岗签字并进行切换试验,有记录【解读】除掘进巷道应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要求之外,局部通风机的其他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指定人员是指负责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每班上岗时在管理牌板上签字,负责工作、备用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及风机停送风等操作工作。三评分表内容——局部通风2.局部通风机进气口有完整防护网和集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各部件连接完好,不漏风【解读】强调了局部通风机进气口防护网和集流器作用,防止大块杂物吸入、保障风机运行稳定。按《煤矿用局部通风机技术条件》(MT/T222)规定,局部通风机进风口防护网网孔不大于30mm×30mm,护网无破损。风机各连接部位有衬垫,接头螺丝上全上紧,不漏风。三评分表内容——局部通风3.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与使用的风筒筒径一致,交叉风筒不安设在巷道拐弯处且与2台局部通风机方位相一致,不漏风【解读】直接明确了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安设标准,利于管理。4.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无丝绳或者卡箍捆扎【解读】强调了软质风筒接头不准用丝绳或者卡箍捆扎,若采用接头捆扎,不但筒径紧压变小且反边无法反到位置,接头处局部阻力大、易漏风;标准风筒接头端圈插好对齐拉紧,现有局部通风机风压是吹不开的。三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1.有构筑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设计方案及安全措施,设施墙(桥)体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其厚度不小于0.5m(防突风门、风窗墙体不小于0.8m),严密不漏风【解读】明确了在构筑每道(组)密闭、风门、风窗或者风桥前,要编制设计方案及安全措施。设施墙(桥)体:一是风门(窗)框至巷道周边掏槽处之间的墙体。二是风桥处上、下巷道之间隔体及支撑隔体并封堵下边巷道两端墙体。采用不燃性材料(含门、窗框上横梁用料)构筑及充填,也不准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墙壁喷浆或者装饰。三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2.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解读】按AQ1044规定,封闭采空区等防灭火密闭墙体周边掏槽深度在煤体帮槽见实体煤后0.5m,顶槽见实体煤后0.3m,底槽见实体煤后0.2m,槽宽大于墙厚0.3m;岩体可以不掏槽,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防突反向风门墙体周边掏槽深度在煤体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岩体需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实体岩。建议:非采空区的密闭和其他风门、风窗掏槽深度不小于采空区密闭的50%。三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3.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风门及采空区密闭每周、其他设施每月至少检查1次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有设施检修记录及管理台账【解读】通风设施统一编号是指按照密闭、风门(窗)、风桥每道设施施工先后时间顺序逐一进行编号。如:2020年始建第一道风桥可编为2001,随后建的2道风门分别为2002、2003等。明确了通风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检查周期,更便于操作考核落实,保持通风设施质量,保障通风设施防控可靠,通风系统持续稳定。三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4.密闭位置距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5m,设有规格统一的瓦斯检查牌板和警标,距巷道口大于2m的设置栅栏【解读】密闭位置是指密闭墙面与全风压巷道口帮连线的距离。大于2m的设置网格式栅栏,其高度不低于1.5m、网孔不超过200mm×200mm,稳固可靠。密闭前设置警标一般是指警告标志牌,牌面应有主标志图形符号加文字补充,应符合《煤矿井下安全标志》(AQ1017)要求。5.通车风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