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期权赠与协议书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基本状况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甲方持有公司%股权赠与给乙方,若甲方在发展过程中需增资扩股,则所赠与一方股份期权比例不变。第二条乙方基本状况乙方自2015年月日起在公司服务,担任一职,属于技术/业务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决定,确认乙方服务满后,具备获得股份期权赠与的条件和资格。第三条期权股份期限约定3.1乙方对甲方上述期权股份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股份期权期限内,本合同所指的用于赠与乙方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享有股东同等权利的持股分红权。3.2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年后,其所持有期权股份转化为甲方实际在册股份资本,并记载于甲方股东名册,依法享受注册股东股份所有权和转让权等各项权益。3.3乙方所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3.4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第四条转让等限制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第五条协议期限与劳动合同的关系4.1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各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权利及义务。4.2乙方在获得甲方赠与的股份期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其它福利待遇。第六条协议的权利义务5.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5.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履行乙方可得分红。5.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第七条行权期的考核标准7.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技术部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及后台技术状况良好,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7.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执行。第八条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6.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6.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7、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协议生效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公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