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藏铁路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青藏铁路沿线地区、车站(包括临时停靠点)、旅客列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青藏铁路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青藏铁路安全畅通,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青藏铁路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青海省鼠疫交通检疫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发生在青藏铁路沿线地区、站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2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1.3.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甲类传染病如肺鼠疫、肺炭疽在某一区域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周边省份肺鼠疫、肺炭疽疫情传入青藏两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乙类传染性如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传播,发生流感大流行。(3)出现与其他省份类似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青藏两省区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青藏两省区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青藏两省区通航的省份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青藏两省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3(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州(地、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州(地、市)。(4)霍乱在一个州(地、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州(地、市),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青藏两省区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4(12)青藏两省区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铁路沿线群众感染或死亡的。(13)省(自治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州(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4)乙类传染病如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病毒已发现确诊病例,但未发生人与人传播。(5)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6)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5(8)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9)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10)铁路沿线州(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2)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3)乙类传染病如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病毒或检测到抗体,但未出现临床症状。(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6)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青藏铁路沿线地区、车站、列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青藏铁路公司管辖——6区域内的沿线地区、车站、列车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并危及青藏铁路安全运营的公共卫生事件。1.5工作原则1.5.1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1.5.2领导负责、分级负责、系统负责、岗位负责。1.5.3防治结合、专群结合、路地联控。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总会计师主管应急副总经理主管运输副总经理成员:劳卫部、营运部、办公室(应急办)、安监室、公安局、计财部、党委工作部、青藏铁路公安局、辅业资产管理中心、疾控所、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2.2成员单位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7理的需要确定,主要由营运部、计财部、公司办公室、安监室、建管部、党委工作部、青藏铁路公安局、辅业资产管理中心和相关业务部、室等。2.3职责劳卫部: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工作职能;协助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公司范围内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营运部:确保青藏两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工作;调度指挥公司范围内各客运站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协调跨局列车的运输组织工作;做好旅客列车可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巡视、登记、报告移交工作和染疫列车指定地点的停靠;做好各营运站旅客进出站的病人、疑似病人的查堵巡查工作;做好各站区职工自身防护和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计财部:负责安排与划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地方进行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党委工作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对口管理,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动态,适时适度地做好信息的沟通与传递,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以国家省级人民政——8府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技术防控措施为准,有组织、有秩序、按统一口径、适度进行信息发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青藏铁路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负责铁路旅客列车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站车秩序,做好旅客的稳定工作。各车站、列车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隔离控制、移交工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正常进行。安监室:依照法律、法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组织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期间的站区、旅客列车巡查工作,并提出旅客列车及站区设立检疫点实施方案。疾控所:负责储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药品、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和宣传资料的印发以及其它防疫物资的配发;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处理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提出预警和防控建议和方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组织重点岗位人员进行——9培训;开展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2.4日常管理机构青藏铁路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劳卫部,负责全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2.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劳卫部部长营运部部长副主任:劳卫部主管卫生副部长营运部副部长成员:办公室(应急办)、疾控所、卫生监督所、业务部、室相关人员。办公室设在劳卫部,联系电话:075-93541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公司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订有关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案和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建与完善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组织对公共卫生和站段红十字卫生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站段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帮助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2.6专家咨询委员会依托两省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1)对确定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10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2)对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3)参与制订、修订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4)对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5)对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2.7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青藏铁路公司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是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青藏铁路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2.7.l青藏铁路公司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司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青藏铁路车站、列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应急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病人转运;车站、列车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执法监督,依法实施站区、列车检疫等。2.7.2地方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1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2.8站段职责各站段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3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3.1监测青藏铁路公司会同省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青藏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青藏两省内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12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车站及列车的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监测等。3.2预警青藏铁路疾控部门根据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