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梓府办发〔2007〕174号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梓潼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技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梓潼县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2梓潼县地震应急预案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地震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华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绵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或邻近地区波及我县的地震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震灾范围、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地震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负责依法做好各自辖区内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地震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2、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不断提高对地震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地震的监测和预警,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有效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事件。3、社会参与,协同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合3作、资源信息共享、协同行动,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事件。同时,地震应急求援和救灾工作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与救助机制;依靠和发挥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4、尊重科学,规范有序。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的技术手段,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地震灾害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地震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乡(镇)和县地震办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完善地震灾害事件应急体系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应急处置规范有序;对突发地震灾害做到反应灵敏,处置快速高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一)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梓潼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地震办主任、民政局局长、公安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农办(救灾办)、县发改商务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广电局、气象局、电业局、文化旅游局、粮食局、4食药监局、梓潼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电信公司、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二)地震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灾;分析判定震情趋势,按规定程序、时限向市级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视灾情及时提出请求市政府救援、采取跨地区紧急救援措施及干线交通管制的建议;及时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贯彻执行上级抗震救灾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实时监视震情,依据宏微观异常,及时分析会商震情;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新闻报道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会;起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5三、预警与应急准备(一)监测与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区域台网前兆观测数据、邻区地震前兆实时观测资料、地震宏观观测资料,为震情分析提供基础资料。乡(镇)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系统负责地震宏观资料的收集报送;县地震办协助市地震局对已经发布地震信息短期预报的地区,实施加密地震观测。(二)预警预防行动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意见,及时做好防御地震灾害的准备;根据市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地震办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及时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信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三)地震预警级别与发布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地震预警级别分为4级。地震长期预报: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对未来1—2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对未来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地震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6依据地震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三级:“5至6级地震”、“6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绵阳市境内的地震预报由绵阳市政府发布;接市政府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后,当发现明显的临震异常时,在紧急情况下,县政府向辖区发布48小时内临震预报,并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地震局报告发布情况。四、应急响应(一)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按照震级、危害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I级)、重大地震灾害(II级)、较大地震灾害(III级)、一般地震灾害(IV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表地震灾害等级分级标准初判标准人员死亡经济损失占GDP总值比例发生在梓潼县地震的震级发生在其他地区地震的震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I级)300人以上1%以上6.0级以上7.0级以上重大地震灾害(II级)50至299人5.0至5.9级6.5至6.9级较大地震灾害(III级)20至49人4.5至4.9级6.0至6.4级一般地震灾害(IV级)20人以下5.0至5.9级(二)分级响应71、I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I级响应时,在省政府、市政府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在上级现场指挥部或前指开设前,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地震先期应急工作,开设后配合上级指挥部,组织、协调本辖区地震应急工作。2、II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II级响应。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县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启动本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协调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3、III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II级响应。在市政府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由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具体领导、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三)信息报送和处理1、震情、灾情速报震情速报:本县境内发生大于等于5级(梓潼城区附近地区4.5级以上)的地震,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省市地震观测网,将结果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成员单位。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地震灾情速报汇集工作。各乡(镇)政府通过迅速启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派人现场了解情况等方式,收集地震灾情,汇总后逐级上报。2、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灾情报送程序震后各乡(镇)政府应迅速调查了解灾情,汇集后按上述规定8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抄送县地震办。县指挥部将灾情信息汇总后及时报送市指挥部或市政府办公室、市地震局。县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在收到特别重大震情、灾情信息后,要及时报送县指挥部,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按规定向县宣传部通报情况。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乡(镇)政府要迅速核实,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县侨联、县外事侨务办公室。3、震情灾情公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地震办按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在地震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两小时内,组织地震初步灾情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定公告;此后适时组织后续公告。(四)指挥与协调1、Ⅲ级以上(含Ⅲ级)地震灾害事件震后指挥与协调。各乡(镇)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应立即进入震后应急期,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县政府配合上级政府或直接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包括9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决策和处理地震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等。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灾情及地震趋势评估,震情跟踪监测,灾民救济及安置,组织非灾区对灾区援助,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抗震救灾行动等。震区所在乡(镇)政府地震应急工作:启动乡(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指挥各方力量抢救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及时报告震情、灾情,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积极组织、协调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2、Ⅳ级地震灾害事件震后指挥与协调。震区乡(镇)政府及时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地震应急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办和县应急办;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地震办协调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向灾区派出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结束后,向县政府全面汇报地震应急工作。(五)现场紧急处置视灾情规模开设现场指挥部或派遣现场工作组,地震灾害现场实行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各部门参与的应急工作机制。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并及时上报信息(人员伤亡、建筑物破坏、灾民自救互救、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分配10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源现状及其威胁趋势;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灾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灾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每日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协调转移、撤离等方面的情况。1、现场人员抢救与工作抢险。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严格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调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共同防护。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破拆进行危险性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提出应对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的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113、群众的安全防护。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制定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须防护措施。切实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4、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地震部门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临近地区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5、次生灾害防御。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地震引起的火灾、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发生。(六)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国家突发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由政府组织新闻宣传部门和地震部门管理,委托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委托人